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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诗为证#舒婷《人心的法则》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3-1-29 23:15
标题: #以诗为证#舒婷《人心的法则》
@中国诗歌流派网  :#以诗为证#009【舒婷《人心的法则》/1976】……粗暴的靴底/使春天的彩虹/在所有眸子里黯然失色/既不能阻挡/又无处诉说/那么,为抗议而死去/是值得的……我们的沉默化为石头/像矿苗/……记住/最强烈的抗议/最勇敢的诚实/莫过于——/活着,并且开口 @徐敬亚 @韩庆成 @POET南鸥-----长篇小说醉里红
(, 下载次数: 6)
1月27日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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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庆成:活着,并且开口——说明舒婷在36年前就已经有了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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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法    时间: 2013-1-30 07:48
活着,并且开口
作者: 西沈    时间: 2013-1-30 09:56
活着,并且开口{:soso_e179:}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3-1-30 11:46
有别于其传统诗路的诗。很喜欢!
作者: 衣影    时间: 2013-1-30 13:03
汤胜林 发表于 2013-1-30 11:46
有别于其传统诗路的诗。很喜欢!

有说教、有概念、有大词。所以,想起曲诗兄的话,我认为还是技术问题或身份问题,而不是原则问题。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3-1-30 13:41
衣影 发表于 2013-1-30 13:03
有说教、有概念、有大词。所以,想起曲诗兄的话,我认为还是技术问题或身份问题,而不是原则问题。

难得看到舒婷写出这种风格的诗。
作者: 衣影    时间: 2013-1-30 14:01
汤胜林 发表于 2013-1-30 13:41
难得看到舒婷写出这种风格的诗。

先生说到正点了说不定是看了我的诗以后有感,尝试了一下下
作者: 柯伦    时间: 2013-1-30 14:48
活着,并且开口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3-1-30 16:02
衣影 发表于 2013-1-30 14:01
先生说到正点了说不定是看了我的诗以后有感,尝试了一下下


作者: 杨永椿    时间: 2013-1-30 16:47
人心的法则
活着,并且开口
!!!!!!
作者: 林畅野    时间: 2013-1-30 19:35
结构美,关注中
作者: 天上人间    时间: 2013-1-30 21:53
别于其一贯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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