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无论中西方人的思维、表达和理解,永远都需要诗语形态存在。诗语形态的根本功能和基本形态——“比兴”、“隐喻”和“象征”是永恒的。这种诗语技巧或形式是古老而又现代的,它们采用的都是同一种由此及彼的诗语方式。这在中国古代的经典中屡见不鲜。《周礼·春官》:“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郑玄注云:“兴者,托事于物。”朱熹《诗集传》:“比者,以此物比彼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中国古人在创作中大量运用这种方式,比比皆是,不一而足。 那么美国诗人拉塞尔·埃德森的《双手》该作何解读呢?窃以为从 “隐喻”和“象征”之管中可以窥得全豹。 双手,即是诗题,又是“具体呈现在他眼前以代替概念象征的形象(尼采)。” 在《诗歌报》论坛的讨论中有人认为“双手”象征的是“思想”。我的观点是否定的。我认为“双手”象征的是人类的“特征”。人类的特征是什么?除了语言,就是双手! 埃德森的《双手》除了题目之外,几乎没有明确的本体。用一个“他”字承载“双手”,“他”可以自由地幻化出各种形态(比用“双手”直接进行幻化更符合逻辑)。 “有条路诱使他找个时间坐坐。”非常正常。“有条路诱使双手找个时间坐坐。”就出现了悖论。“他”与“双手”之间的关系不是比喻,没有喻体和本体关系,“他”与“双手”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象征。《道德经·十四章》道:“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苏辙《老子解》解释说:“状,其著也,象,其征也。”这里的象征意义是重置的。“他”代表“双手”,“双手”象征“人类”。“双手”只具备一个意象,“他”具有双重意象。所以埃德森在诗中不用“双手”而用“他”是高明的。 “他”坐在桌子旁,桌子便“友善地开裂”了;“他”“听到足音”后,“他的双脚没了”;“他”“寻找自己,发现自己已没了”;“他”“去寻找路,甚至连路也”(消失了)。诗人要表达的意境在状似恍惚中清晰起来。 人类,正在失去自我。 《道德经·二十一章》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这就是“道”和“象”这种一而二、二而一的清晰关系。 《双手》拉塞尔·埃德森 美国(译者:车邻) 有条路诱使他找个时间坐坐。 正是夜晚,他在一张四条腿的桌子旁安静地抽烟 桌子摇晃着(是呀,为啥不能是)尾巴, 之后友善地开裂。 听到足音,他发现他的双脚没了。 路上有喃喃睡语吸引一切。 之后他寻找自己,发现自己已没了。 去寻找路,甚至连路也…… Hands There was a road that leads him to go to find a certain time where he sits. Smokes quietly in the evening by the four legged table wagging its (well why not) tail, friendly chap. Hears footsteps, looks to find his own feet gone. The road absorbs everything with rumors of sleep. And then he looked for himself and even he was gone. Looked for the road and even tha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