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振中 发表于 2013-5-13 15:17 是呀。丽颖可以与法老勾通一下。
汤胜林 发表于 2013-5-13 18:10 是要办个培训班,建议在风景名胜区办!
西沈 发表于 2013-5-13 14:16 业务还不太熟悉
王法 发表于 2013-5-13 18:56 由胜林主持,负责办理培训班。地点:黄山。旅差、住宿、伙食【致礼】。
王法 发表于 2013-5-13 18:59 有几个新任编辑我已经各别通知请阅读【原创诗歌栏目编辑工作细则】。发现还有失误操作的,请发 ...
望秦 发表于 2013-5-13 19:27 旅差、住宿、伙食AA
王丽颖 发表于 2013-5-13 20:30 说明了,可更正不,编辑不能解除高亮了,好像只有支持人能操作,上次发现我鼓捣半天也没解除了,是西沈主 ...
王法 发表于 2013-5-13 21:32 你可以用【推荐】图标进行覆盖。然后通知误操作者。
王丽颖 发表于 2013-5-14 08:48 都已经红了,再加上图标就更鲜艳了~,最好是解除飘红再加图标~
王法 发表于 2013-5-14 09:23 我试试。没干过。【显眼也好,叫人一看就知道这小子干错了,叫人给纠了】
王丽颖 发表于 2013-5-14 09:41 那不行的,会员不知道怎么回事,以为又可以飘红又加图标,其他编辑不看评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了了!
孙成龙 发表于 2013-5-14 10:15 支持
风之子 发表于 2013-5-17 14:36 同意,汤兄出全部费用;都听好了,报销去来路费,别的自理;
汤胜林 发表于 2013-5-17 14:54 不准坐飞机、汽车、轮船,也不准走路。
程洪飞 发表于 2013-5-17 15:14 蹦到走,有这样一种走法。
张无为 发表于 2013-5-17 03:55 支持,是这样。
王丽颖 发表于 2013-5-18 17:31 很吓人的那么走~
程洪飞 发表于 2013-5-18 17:46 手平伸、眼直视、双脚并拢,向前一跳一跳地的行走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