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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阿煜《幸运儿》(外1首) [打印本页]

作者: 阿煜    时间: 2013-5-11 10:08
标题: 阿煜《幸运儿》(外1首)
《幸运儿》

他失去了一只臂膀
老师告诉他
与整个生命相比
他是幸运儿

他做开颅手术完毕
上帝告诉他
与死过一回的人相比
他是幸运儿

他手持砍刀去抢银行
警察告诉他
与现场被打得千疮百孔的同伙相比
他是幸运儿

他从五楼阳台上跳下
生活告诉他
与麻木、机械、匆忙的行尸走肉相比
他是幸运儿

现在,我的爸爸妈妈也对我说
我是幸运儿

我想我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

可是,老天作证啊
一个人从出生到成为死人
他都是幸运儿
--与XXXX相比


《我不愿接受这样的事实》

这是一天上午发生的事情
路过五一街市场
一双最美的手
正在杀一头猪



作者: 苏铁    时间: 2013-5-11 10:17
这两个都不在状态。第一个的写法走饭写得更好。第二天个,不说了。周末愉快!
作者: 阿煜    时间: 2013-5-11 10:21
苏铁 发表于 2013-5-11 10:17
这两个都不在状态。第一个的写法走饭写得更好。第二天个,不说了。周末愉快!

你不懂诗,没有可比性,各有所长。
作者: 苏铁    时间: 2013-5-11 10:29
阿煜 发表于 2013-5-11 10:21
你不懂诗,没有可比性,各有所长。

噢噢噢。弹珠珠去。网愉。
作者: 苏铁    时间: 2013-5-11 10:35
没有可比性。那么,那么,那么......回家翻翻书,再来读佳作。再会。
作者: 魔约    时间: 2013-5-11 11:47
本帖最后由 魔约 于 2013-5-11 11:50 编辑

这样的诗除非给那些所谓大家们写几篇评吹吹,看评一定比诗本身有意思。第二个更是莫名其妙,美杀戮很正常,把这只存在你意识中的对比硬拉出来本身就是一种思维的短视。
作者: 阿煜    时间: 2013-5-11 11:57
道不同,不相为谋。以上两首诗,懂者自懂。
作者: 阿煜    时间: 2013-5-11 11:58
魔约 发表于 2013-5-11 11:47
这样的诗除非给那些所谓大家们写几篇评吹吹,看评一定比诗本身有意思。第二个更是莫名其妙,美杀戮很正常, ...

道不同,不相为谋。以上两首诗,懂者自懂。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3-5-11 12:22
第一首,如果采用倒推的写法,让这些幸运发生在同一人身上,可能意蕴就出来了。
现在这样,也有深度!
作者: 魔约    时间: 2013-5-11 13:10
阿煜 发表于 2013-5-11 11:58
道不同,不相为谋。以上两首诗,懂者自懂。

不道的问题,是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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