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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船:更多的人死于无耻 [打印本页]

作者: 许多余    时间: 2012-3-31 01:48
标题: 老船:更多的人死于无耻

老船原为天涯社区天涯诗会版主,我曾与他相识。得知自己的诗歌被大量抄袭后,表示愤怒。


更多的人死于无耻

——致抄袭者“代雨映”


老船


我,老船这个名字,已然淡出诗歌江湖数载,我快要不记得自己当初在网络诗坛厮混的岁月,简直就是金盆洗手,从新做人了。“老船”这个笔名,以及伴随着散落在网络海洋中的那些长长短短的句子,距离现今的我的生活已经十分遥远。然而,任谁再拿出那些句子给我看,我也不能不承认,那确实是我曾经彻夜不眠在键盘上堆出来的,一篇篇叫做“诗”的东西。

然而在这个春日微醺的午后,一位获得《诗选刊》2011年度先锋诗歌奖的“代雨映”的同学将我从现实世界里蓦地又拉回了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这应了一句老话:我不在江湖,江湖居然还有我的传说。我要首先感谢那位有心人,《一个诗歌嫩模的横空出世》(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9fbb9a4101010z7j.html)的作者,一一将小代同学抄袭的痕迹列举出来,让我又重温了一下自己当年的风花雪月;我要感谢诗歌界的兄弟姐妹,要不是你们提醒,再过多少年,人家就该说曾经有个老船,无耻地抄袭代雨映的文章了;我更要感谢代雨映同学,你抄袭了我的,也抄袭了安妮宝贝和其他一些作者的,并且貌似还凭借这些水货赢得不少“大师”的赞誉——这似乎对我是一种相当大的肯定和“称赞”。作为一个写诗近二十年却默默无闻的人而言,这种褒奖却也难得了。

然后,我听说小代同学是著名文学杂志《山花》的编辑,这更印证了抄袭的眼光是多么独特,我要感谢她(他),这么多年,我除了偶尔在一两个文学杂志发表一两个豆腐块,还从未在《山花》这样牛逼的杂志刊发过作品,也算间接了了我的心愿吧。然后,然后有朋友告诉我,这事已在新浪微博沸沸扬扬了,眼看小代同学就成名了,“你作为主要受害者之一,就不想说点什么?”

我能说什么呢?寻找证据,批驳此人大肆抄袭,无品无德无耻?证据都是现成的,何况我09年还出了一本集子,白纸黑字对照一下小代同学发表的白纸黑字,就不用说什么了。我只是对当前诗歌界的乱象感到深恶痛绝,感到恶心。当初就是因为看到这个所谓纯文学圈子里的肮脏一面才逐渐淡出,未曾想人都离开了还遭此劫难,说实话,我在网络文坛写诗有些年头,还从未被这样“强奸”过,这滋味确实相当的不爽。

我不认为自己的作品有多么好,可是你抄袭就不对了。不管人家的闺女长的多么难看,你也不能强奸她,对吧?

作为一个成年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作为一个热爱文学的人,更要为自己的人品、文品负责。为此,我撰写了一个声明,望广大网友广而告之,也许将来这个案子将成为维护网络著作权的典型案例。




关于“代雨映”涉嫌抄袭本人作品的严正声明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惊悉一位名为“代雨映”的诗歌作者大肆抄袭本人(笔名:老船)作品,以水货诗歌刊发至文学刊物并获得《诗选刊》2011年度先锋诗歌奖。经对照老船作品的内容和写作日期,并研究部分网友博客所写揭发文章,发现:其抄袭的老船作品大多是本人04年至08年间的作品,而其抄袭行为大多发生在09年以后;具体内容,则请详见《一个诗歌嫩模的横空出世》(http://blog.sina.com.cn/s/blog_9fbb9a4101010z7j.html或去老船新浪博客对照http://blog.sina.com.cn/u/1326135763)。

鉴于其抄袭事实,本人将全力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名誉权。因特此声明:1、要求“代雨映”两月内在《山花》、《诗选刊》杂志的显要位置刊登声明,承认抄袭本人作品并道歉; 2、请求广大网友、文友协助进行证据保全,包括其网络文字、刊有涉嫌抄袭作品的文学杂志和获奖作品等;3、如拒不道歉,本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老船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

更正部分信息:文中“然后,我听说小代同学是著名文学杂志《山花》的编辑”一言可能有误。有网友告知:代雨映非山花编辑,只是在山花实习了两个月。因此信息存疑,特此更正。



(转自老船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0b39d301012nv3.html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2-3-31 10:57
支持。
作者: 杨立    时间: 2012-3-31 11:10
《山花》的编辑啊?……
……我得赶紧闭嘴


{:soso__6843043894721845347_3:}

作者: 杨立    时间: 2012-3-31 11:12
因特此声明:1、要求“代雨映”两月内在《山花》、《诗选刊》杂志的显要位置刊登声明,承认抄袭本人作品并道歉; 2、请求广大网友、文友协助进行证据保全,包括其网络文字、刊有涉嫌抄袭作品的文学杂志和获奖作品等;3、如拒不道歉,本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这是应该的
{:soso__13967248618874448391_2:}{:soso__66587583958106938_4:}

作者: 杨立    时间: 2012-3-31 11:16
本帖最后由 杨立 于 2012-3-31 11:31 编辑

“我在网络文坛写诗有些年头,还从未被这样“强奸”过,这滋味确实相当的不爽。”

——老船老哥被美女强奸还不爽?
{:soso__13499306616999232951_2:}


作者: 杨立    时间: 2012-3-31 11:24
本帖最后由 杨立 于 2012-3-31 11:26 编辑

“更正部分信息:文中“然后,我听说小代同学是著名文学杂志《山花》的编辑”一言可能有误。有网友告知:代雨映非山花编辑,只是在山花实习了两个月。因此信息存疑,特此更正。(老船)”


——嘿嘿,到底是不是呢?
     


{:soso__5160867536716035589_3:}{:soso__17196310215908249837_1:}{:soso__4180852472645341242_1:}

作者: 十字阿西    时间: 2012-3-31 12:26
声援一下。
作者: 肖振中    时间: 2012-3-31 15:06
支持一下,看来要有一些诗歌打假的斗士了
!
作者: 水云生    时间: 2012-3-31 16:07
向老船的诗歌致敬,也向代“诗人”的眼光致敬.这样的事件如果能在其他媒体曝光,必能扩大诗歌在群众中的影响。想到这里,不由感叹:代诗人也算为中国诗歌做出来贡献,我们呢,也大可不必将其一棒子打死。看了上一篇《致歉书》,视其认识态度还不错,大家就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2-3-31 17:57
支持老船讨公道。
作者: 寻梅居士    时间: 2012-4-4 15:43
水云生 发表于 2012-3-31 16:07
向老船的诗歌致敬,也向代“诗人”的眼光致敬.这样的事件如果能在其他媒体曝光,必能扩大诗歌在群众中的影响 ...

仁者侠风!赞同!
作者: 稻草人影视1    时间: 2012-4-7 18: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旭陞    时间: 2012-4-9 17:10
将打假行动进行下去,
作者: 知春布谷    时间: 2012-4-10 23:13
更多的人活在无耻中~{:soso_e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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