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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图10】伏尔加河与列宾 [打印本页]

作者: 杯中冲浪    时间: 2013-7-27 08:53
标题: 【同图10】伏尔加河与列宾
本帖最后由 杯中冲浪 于 2013-7-29 09:47 编辑

题记: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诗歌收回,感觉这儿某些事和某些人很不正常,缺少真诚、正义和坦荡。失望至极。拍马、嫉妒、争宠充斥其间,希望引起反省!否则,难以达到网站开张的初衷。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8:57
严重超字数了
作者: 杯中冲浪    时间: 2013-7-27 09:00
天露 发表于 2013-7-27 08:57
严重超字数了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作者: 杯中冲浪    时间: 2013-7-27 09:00
天露 发表于 2013-7-27 08:57
严重超字数了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06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00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06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00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06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00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06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00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06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00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06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00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06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00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06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00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06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00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06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00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07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00
哈哈,我不是为了参赛,我是参与。这种游戏很锻炼智力。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作者: 杯中冲浪    时间: 2013-7-27 09:11
天露 发表于 2013-7-27 09:07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干嘛回复了11次?别有用心么?
作者: 杯中冲浪    时间: 2013-7-27 09:15
天露 发表于 2013-7-27 09:06
欢迎新朋友,那在后面注明不参赛字样

你知道诗歌是论行不论字数的吗?请问你,看一首诗歌,是不是先查字数,然后读诗啊?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18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11
干嘛回复了11次?别有用心么?

,哦,网络不好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22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15
你知道诗歌是论行不论字数的吗?请问你,看一首诗歌,是不是先查字数,然后读诗啊?

同图微诗不参赛要注明,还有主持老师给你点评一下,如果参赛,字数要求在140字以内,否则直接就去掉了,我是提醒一下
作者: 杯中冲浪    时间: 2013-7-27 09:31
天露 发表于 2013-7-27 09:22
同图微诗不参赛要注明,还有主持老师给你点评一下,如果参赛,字数要求在140字以内,否则直接就 ...

抱歉,误解你了。那么,请删掉吧,我已经放在博客里了。谢谢。
作者: 天露    时间: 2013-7-27 09:34
杯中冲浪 发表于 2013-7-27 09:31
抱歉,误解你了。那么,请删掉吧,我已经放在博客里了。谢谢。

发了也没关系,也可以到原创去交流
作者: 杯中冲浪    时间: 2013-7-29 09:49
作者已经收回自己的作品,特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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