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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原创诗歌发帖请注意(4月28日修订:开头、2、5、6、8款有改动) [打印本页]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5 12:45
标题: 在原创诗歌发帖请注意(4月28日修订:开头、2、5、6、8款有改动)
本帖最后由 张无为 于 2012-4-29 01:37 编辑

              就“原创诗歌”的发布与遴选
             提醒各位诗歌同仁与编辑并共勉!

各位会员同仁、各位编辑:

    近来,“诗歌原创”栏目中的诗歌发布数量正与日俱增,质量也在不断提高,这令人欣喜、振奋。为使该栏目在不断繁荣中更有序,并确保《诗歌周刊》遴选顺畅,特就相关问题在此作出如下说明与提醒:
    1、原创,特指在现有作品中系首创;在所有媒体中系首发。
    2、原创诗歌最好是您的新作,请标明写作日期,并于标题处注明“原创首发”。对首发在本论坛的原创,编辑会优先考虑推荐。
    3、原创近作,在其它论坛发布过,欢迎同步发在本论坛。
    4、过去的原创,也欢迎在此发布,但应该标明写作日期;
    5、已公开发表的在此发布属于转发,须标明发表的媒介与日期,标题处应有如“转载”等相关字样,以免编辑误选;
       6、为便于读诗、评诗,在诗歌原创栏目发布诗,3首以内应合为1帖发,10行内的小诗每贴不超过8首。
    7、各位编辑在选荐“原创诗歌”到“周刊”时,请核实、确认所选的系原创。
    8、本论坛欢迎、鼓励每个会员积极发帖,并希望您多参与交流;发布诗,考虑到彼此间读贴、评贴的习惯及特点,会更容易获得最佳效果。
     欢迎各位继续讨论补充、修订。                                                         
                                                           2012年4月28日5:55:05

作者: 杨立    时间: 2012-4-25 15:48
应该的。支持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2-4-25 16:05
赞同。
作者: 埙羽    时间: 2012-4-25 16:57
顶帖支持!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5 18:48
杨立 发表于 2012-4-25 15:48
应该的。支持

几天不见哦。欢迎支持、补充。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5 18:49
王法 发表于 2012-4-25 16:05
赞同。

问好,请补充哦。呵呵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5 18:50
埙羽 发表于 2012-4-25 16:57
顶帖支持!

欢迎支持、补充。问好
作者: 埙羽    时间: 2012-4-25 18:57
张无为 发表于 2012-4-25 18:50
欢迎支持、补充。问好

支持无为师意见,见到熟眼的作品,可百度搜索。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2-4-25 19:22
教授的很全面,支持。
作者: 中年人    时间: 2012-4-25 19:57
这个帖子应该置顶。
作者: 中年人    时间: 2012-4-25 19:57
亮起来很有必要
作者: 望秦    时间: 2012-4-25 21:54
讲得很到位了,顶起来支持
作者: 埙羽    时间: 2012-4-26 00:45
中年人 发表于 2012-4-25 19:57
亮起来很有必要

那就亮,用大红。
作者: 肖振中    时间: 2012-4-26 02:17
教授提醒的好。支持!
作者: 张洁    时间: 2012-4-26 09:58
好,支持!{:soso_e142:}
作者: 白炳安    时间: 2012-4-26 10:07
赞同!
作者: 唐突    时间: 2012-4-26 10:28
支持,应该如此
作者: 庞贝    时间: 2012-4-26 11:06
老师辛苦,祝福天天开心
作者: 小桥流水    时间: 2012-4-26 11:34
原创就是原创,支持。我总是忘记写具体日期,下次发帖一定注意。
作者: 纪开芹    时间: 2012-4-26 12:16
如果再有补充的地方,跟帖。{:soso_e182:}
作者: 乐冰    时间: 2012-4-26 12:23
一定遵守。我也一直在遵守。
作者: 乐冰    时间: 2012-4-26 12:23
一定遵守。我也一直在遵守。
作者: 严家威    时间: 2012-4-26 12:51
提出一个三三提议:
诗友每天发帖三帖左右.
每帖三首左右.

这样有利于编辑和诗友评诗!
太多帖可能把别的诗友帖子压下去,太多诗不利于编辑和诗友细读和评点.

大家讨论!
作者: 严家威    时间: 2012-4-26 13:00
严家威 发表于 2012-4-26 12:51
提出一个三三提议:
诗友每天发帖三帖左右.
每帖三首左右.

若是长诗,一帖一诗足矣.
作者: 独竟天涯    时间: 2012-4-26 13:17
问好朋友!别的论坛好像叫原创首发!网站一般分为首发和再发!可以改进一下发帖栏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2-4-26 13:27
严家威 发表于 2012-4-26 12:51
提出一个三三提议:
诗友每天发帖三帖左右.
每帖三首左右.

支持严主持的提议。
有的诗友一日发几个单独帖,编辑关了这个看那个,费时费力,发在一起,一下看下来就好了。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6 14:17
独竟天涯 发表于 2012-4-26 13:17
问好朋友!别的论坛好像叫原创首发!网站一般分为首发和再发!可以改进一下发帖栏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

嗯,很好。目前,是“原创首发”在诗歌原创栏目不妨于标题处注明。
作者: 哑者无言    时间: 2012-4-26 14:19
同意严主持的三三制。也许限制一下,一人一天只发一贴,会更好?方便编辑选稿,也方便读者阅读。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6 14:20
谢谢各位编辑、群主支持!也欢迎各位诗人参与!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6 14:24
本帖最后由 张无为 于 2012-4-26 14:29 编辑
严家威 发表于 2012-4-26 13:00
若是长诗,一帖一诗足矣.


是否改为:在诗歌原创栏目,诗友每天发布诗不超过2贴,每帖限1-3首。
作者: 严家威    时间: 2012-4-26 14:38
张无为 发表于 2012-4-26 14:24
是否改为:在诗歌原创栏目,诗友每天发布诗不超过2贴,每帖限1-3首。

一二三

长诗
1每天只能发一帖

短诗
2每天不超过二帖
3每帖不超过三首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6 14:55
天荒 发表于 2012-4-26 14:32
其它板块发布帖子数量可不限制,本来就少。

原创诗歌版,每日发主帖不超过3贴。多于3贴者编辑有权删除。

嗯,原创诗歌版,每日发主帖不超过3贴,也可以。还是以自觉为原则的好。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6 15:00
严家威 发表于 2012-4-26 14:38
一二三

长诗

对,才想起来:三言五语的小诗不超过5首。
作者: 杜国庆    时间: 2012-4-26 15:00
建议选稿标准立下一条

入选周刊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首发于中国诗歌流派网的“原创诗歌”版块。

首发流派网,并且优秀的,才可能进《周刊》。一些诗友的诗歌整个网络几十个论坛都看得见,个见是不反对,但《周刊》选稿,就必须首发、原创。

或许不当,且得罪许多人。供参考。我闪。
作者: 素手    时间: 2012-4-26 15:20
支持制度,一直遵守。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6 15:26
杜国庆 发表于 2012-4-26 15:00
建议选稿标准立下一条

入选周刊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首发于中国诗歌流派网的“原创诗歌”版块。

同意国庆兄弟这条!并补充:在其它论坛发布也可以,但应该与在本论坛发布大体同步吧。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6 15:29
素手 发表于 2012-4-26 15:20
支持制度,一直遵守。

更欢迎参与,使规则完善哦。
作者: 严家威    时间: 2012-4-26 15:40
白希群 发表于 2012-4-26 15:36
限制发帖数是没有道理的!这就像限购一样,难道诗歌网论坛太红火了吗?开论坛就是为了让大家踊跃发帖嘛!

这是为了更好地读帖评诗.
作者: 小苏打    时间: 2012-4-26 19:20
对的,赞同
作者: 中年人    时间: 2012-4-26 20:36
建议尽快完善。5.1起执行。
作者: 雪结成冰    时间: 2012-4-26 21:03
3、已公开发表的诗作显然不属于“原创”了,如果您觉得有必要发布,则须标明发表的媒介与日期;

---不解,原创这个词的意思与第三条相反吗?难道由于个人独立所创作的诗歌不算原创。个人认为,只要是诗作者自己完全所创作的诗歌,即使过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XX年,也属于原创。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2-4-26 21:11
手托一把剑,售与识相人。
什么近期原创,几年前的旧创,都可以发过来。只是不要一次发的太多,一帖三、五首最好。个见。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6 22:55
雪结成冰 发表于 2012-4-26 21:03
3、已公开发表的诗作显然不属于“原创”了,如果您觉得有必要发布,则须标明发表的媒介与日期;

--- ...

第3点强调的是,首次发表与再次转载毕竟有区别。如:对于同一篇作品,你首次读与再次读感觉不一样吧。呵呵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7 00:38
梁树春 发表于 2012-4-26 21:11
手托一把剑,售与识相人。
什么近期原创,几年前的旧创,都可以发过来。只是不要一次发的太多,一帖三、五 ...

梁老师再请看修订的内容。
作者: 韩庆成    时间: 2012-4-27 02:22
认真看了各位的意见,有几点感触:
1、我十分理解编辑读帖的辛苦,特别是诗歌周刊的执行编辑,因为要选稿,所以必须认真读帖,还要做到尽量不遗漏读帖;
2、但是不是因为读帖辛苦就要限制会员发帖呢?白希群的意见是不应限制,因为限制没道理。按他的观察,只有几家“官样”网站有发帖限制。中国诗歌流派网永远不是官样网站,我们是什么?借用《新诗经》的自我评价:我们只是草寇!草寇当然只能与草根为伍。因此,我赞成不对发帖数量做任何限制,只要诗歌是你写的,不是抄来的,请尽管发,我们有足够的容纳空间,我们热诚欢迎!
3、无为、家威等编辑意见也有合理之处,发帖数量不做限制,但对每个帖子的容量可提既科学、又合理的建议,如果你一天准备发10首诗,我们建议你不用发10次、每次发一首,而是每次三五首,做2-3次发,这样你发帖比较轻松,编辑读帖也会尽职尽责。如果是长诗,我赞成每个帖子以一首为宜。三五行的微诗,一次也可以超过五首。还有一种情况,也有会员很久不来,来一次一下就发近十首或十几首,说实话,这样的帖子,我也只会读前面几首,除非你写的特别好。我们非常欢迎这样的会员常来,来一次发三五首,你多来一两次,换来的是你的作品被更多的读者用心读完,我觉得值得。
4、关于原创和首发,我们欢迎会员发过去的作品,欢迎发已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但正如本文所说,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务请注明一下,原因是本网是多家诗刊的选稿基地,发过的作品注明了,就会避免我们误选。杜国庆编辑的意见也很好,我们欢迎会员把本网“原创诗歌”栏目作为自己作品的首发地,《诗歌周刊》将考虑在今后选稿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取首发的作品。因此,建议会员在本网首发作品时予以注明。当然,对于不首发于本网的作品,我们也一如既往地欢迎!同时提醒,对于在首发问题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不再推荐其作品。
以上粗略想法,请大家继续讨论。{:soso_e181:}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2-4-27 05:49
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2-4-27 06:11 编辑

我一直主张(不限制发帖数量),赞同韩总的第三条建议。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2-4-27 07:37
首先说民网民刊也好,这是在新诗上“替天行道”。官刊上不便发表的诗,写的好的我们的周刊可以给发。娱乐性的诗论坛上发表,诗友也能乐一乐,享受诗趣。
我认为每天发帖数量要进行一下限制。有的写微型诗的诗友临屏诗才大发,单帖一发就是十来首,十几首。而所发之诗头一首读了,觉得不能用,后面的不用看了,都是这个模式。这样的诗友也会来的。你打开一帖看了关了,又打开一帖看了关了。费时间倒是小事,主要是费电,不符合节能减排的环保原则。限制一下每天的发帖量于国于已都有好处,我看还是限制一下好。
作者: 阿桂    时间: 2012-4-27 10:07
应该这样,支持!
作者: 雪结成冰    时间: 2012-4-27 16:41
本帖最后由 雪结成冰 于 2012-4-27 16:43 编辑
张无为 发表于 2012-4-26 22:55
第3点强调的是,首次发表与再次转载毕竟有区别。如:对于同一篇作品,你首次读与再次读感觉不一样吧。呵呵 ...


既然您是要表达这个意思,就说原创首发嘛。论坛是个公开的场合,虽然网络带一定的虚拟性,发表言论也是要注意语句的方式,您说“已公开发表的诗作显然不属于原创”,这会令许多人产生误解的。

刚看了您的主贴,这样改了,就不会误导观众了!

作者: 乐冰    时间: 2012-4-27 17:08
已阅。
作者: 素手    时间: 2012-4-27 18:06
给大家建议:

发过的作品建议会员呢在后面写上:交流帖,发表过的字样。
还有论坛上的版面版头上,或者置顶帖里该制约一个规矩,不然新来的人根本看不见。
规定:1、2、3、方便来的人一眼就可以看见,还要写上谢谢合作!

这些都不是不可以的,这是管理层制度,每个论坛可能都有的。可以在论坛管理后台设置版区上说明这个问题,直接把规矩打上每个小版上头,这非常简单的。管理员操作就可以。
作者: 周旋    时间: 2012-4-27 20:32
已经读帖了。建议多多交流。不要发一帖,就跑了。看不到人影。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2-4-27 20:49
坚决按照领导的意图办理!
作者: 大独木桥    时间: 2012-4-27 20:51
支持论坛的改革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7 21:37
素手 发表于 2012-4-27 18:06
给大家建议:

发过的作品建议会员呢在后面写上:交流帖,发表过的字样。

素手的建议很好。谢谢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7 21:38
周旋 发表于 2012-4-27 20:32
已经读帖了。建议多多交流。不要发一帖,就跑了。看不到人影。

是的,有特殊情况也应该在之后常交流。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7 21:46
雪结成冰 发表于 2012-4-27 16:41
既然您是要表达这个意思,就说原创首发嘛。论坛是个公开的场合,虽然网络带一定的虚拟性,发表言论也是 ...

原贴中“已公开发表的诗作显然不属于原创”的语境也是基于“原创诗歌”栏目而言,按理说,原创在各个论坛之间都应该是一次性的。咱们论坛除了对在正规报刊发表的诗之外,还是尽可能包容的。欢迎继续建议哦。
作者: 知春布谷    时间: 2012-4-27 21:50
哑者无言 发表于 2012-4-26 14:19
同意严主持的三三制。也许限制一下,一人一天只发一贴,会更好?方便编辑选稿,也方便读者阅读。

我支持!一天发一贴便于选稿和读者细细阅读欣赏!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7 22:02
韩庆成 发表于 2012-4-27 02:22
认真看了各位的意见,有几点感触:
1、我十分理解编辑读帖的辛苦,特别是诗歌周刊的执行编辑,因为要选稿, ...

1、根据创作基本规律,限制的条件倒不苛刻,例外的是偶尔来的,发一大堆(包括几年前的)就不见踪影了,不过对此也可以理解,当然不该拒绝。编辑在评贴中也应该尽力而为。原则是,不能埋没好诗。所以,不限制也是气度,但必须以下面第2条补救——
2、多首诗合而发布是必要的,否则会挤兑其它诗。
3、原创首发应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对以发表却不说明的,应该严格要求。

作者: 知春布谷    时间: 2012-4-27 22:03
张无为 发表于 2012-4-26 22:55
第3点强调的是,首次发表与再次转载毕竟有区别。如:对于同一篇作品,你首次读与再次读感觉不一样吧。呵呵 ...

个人以为,只要是自己独立创作的都属于原创,不过,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原创首发、原创同步、原创转载。应该在帖子中注明,加上时间。这样会妥些!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7 22:09
知春布谷 发表于 2012-4-27 22:03
个人以为,只要是自己独立创作的都属于原创,不过,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原创首发、原创同步、原创转载。应 ...

原创对创作者来说,发在哪都属于原创,不过,对于媒体来说只能是最先发表的。是的,为三种情况:原创首发、原创同步、原创转载,并在帖子中注明,加上时间。这样会妥些。问好
作者: 知春布谷    时间: 2012-4-27 22:12
张无为 发表于 2012-4-27 22:09
原创对创作者来说,发在哪都属于原创,不过,对于媒体来说只能是最先发表的。是的,为三种情况:原创首发 ...

是的!问好!
作者: 纪开芹    时间: 2012-4-27 23:12
我还是觉得有必要限制一下发帖数量。阅读量加大,自然会导致阅读马虎。对于管理层来说,精批,细阅,我觉得是最重要的。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8 06:05
纪开芹 发表于 2012-4-27 23:12
我还是觉得有必要限制一下发帖数量。阅读量加大,自然会导致阅读马虎。对于管理层来说,精批,细阅,我觉得 ...

有关发帖数量,是否可以以另一种方式表达?请看修订。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8 06:06
韩庆成 发表于 2012-4-27 02:22
认真看了各位的意见,有几点感触:
1、我十分理解编辑读帖的辛苦,特别是诗歌周刊的执行编辑,因为要选稿, ...

有关发帖数量,是否可以以另一种方式表达?请看修订。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8 06:06
天荒 发表于 2012-4-27 07:18
我觉得还是应该有个数量限制,如果你一个人发10个帖子,有两三个人发,就是二、三十个,这形同涮屏,把别 ...

有关发帖数量,是否可以以另一种方式表达?请看修订。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4-28 06:07
梁树春 发表于 2012-4-27 07:37
首先说民网民刊也好,这是在新诗上“替天行道”。官刊上不便发表的诗,写的好的我们的周刊可以给发。娱乐性 ...

有关发帖数量,是否可以以另一种方式表达?请看修订。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2-4-28 06:41
张无为 发表于 2012-4-28 06:07
有关发帖数量,是否可以以另一种方式表达?请看修订。

看了。这样合适。
作者: 埙羽    时间: 2012-4-28 22:14
行动支持!
作者: 中年人    时间: 2012-5-13 10:42
天荒 发表于 2012-4-27 07:18
我觉得还是应该有个数量限制,如果你一个人发10个帖子,有两三个人发,就是二、三十个,这形同涮屏,把别 ...

对于搞密集型轰炸的帖子,我是不看的。搞反复轰炸的我就连这个人都不看了。
尊重是相互的。
要尊重读者、尊重编辑、尊重规则。
太自我的最后只能陷入自我。
支持天荒兄建议。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5-30 21:50
天仙公主 发表于 2012-5-26 14:50
以后需再关注,现在先帮你顶一下

欢迎加盟!以文本扮靓。此主帖可参照哦。
作者: 周旋    时间: 2012-6-1 00:34
支持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6-1 01:05
周旋 发表于 2012-6-1 00:34
支持

节日快乐!
作者: 孙成龙    时间: 2012-6-8 07:54
学习,支持!
作者: 速度快的风    时间: 2012-7-4 17:18
标题: 沉底了帮顶一下
沉底了帮顶一下 互刷平台 http://www.bj-ankt.com
作者: 萧清    时间: 2012-7-12 12:52
总是不写时间,以后会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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