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推广使用新声韵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格律”是格律诗词的规矩,格律诗词是中华诗词的精萃。中华诗词是中华民族诗文化的唯一标志,没有任何形式可以取代之。所以,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还要创新和发展,再造辉煌。
众所周知,毛泽东诗词是中华诗词发展的最新高峰,是后来者学习的典范。毛泽东是最富革命精神的一代伟人,可他的诗词(已公开发表的)是严格遵守格律的(其实也有突破之处)。他把格律固守成峰,足以说明,格律是格律诗词的坚固基石,不易动摇,亦不可抛弃,只能创新和发展。
如何创新和发展呢?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中华诗词也一样是发展变化的。诗词是社会的产物,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当今社会已经有了划时代的变化(不同于千百年来封建社会的改朝换代)。中华诗词也必将有划时代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什么呢?(首先说明一点:五•四以来发展壮大起来的无韵白话诗,绝对不是中华诗词的划时代的变化。此当别论,在此不谈)。
中华诗词的主体是格律诗词,格律的基石是声韵,声韵是中华民族语言文字(汉语文字)固有的根本属性。只有这种根本属性的变化,即声韵的变化,才能引起格律的变化,才能找到格律创新的“突破口”。中华民族语言文字的根本属性,即声韵的划时代变化是什么呢?可谓有二:其一,法定使用普通话,其二,推广使用汉语拼音并标定四声。这就确立了中华诗词划时代变化的基础,即以普通话的声韵为韵,就是说,以汉语拼音的韵母为韵,以其四声化平仄。实现“平仄开放,韵律改革,自然巧成,形随意合”。由此而产生的新声韵,新诗体,就是中华诗词的新生儿。愿我们抚育她的成长与壮大!
附一,十六韵部:
i u ü a o e er ai ei
ao ou an en ang eng 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