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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诗艺与良心 [打印本页]

作者: 大鹏瞰海    时间: 2014-9-25 21:25
标题: 诗艺与良心
本帖最后由 大鹏瞰海 于 2014-9-25 21:54 编辑

诗艺与良心


       朱光潜先生《从我怎样学国文说起》一文中,有这样的话:“诗人溪兹‘看一个好句如一个爱人’......”

       在这里,朱先生要讲的是“艺术上的良心”这样严肃的话题。他严厉批评了“苟且敷衍,得过且过”的创作态度,认为“是一重罪过”。——这样看来,有“罪过”、没“良心”(“艺术上的良心”)的人,还真是不少。呵呵。

       朱先生说:“在恋爱中除着恋爱以外,一切都无足轻重;在文艺活动中,除着字句的恰当选择与安排以外,也一切都无足轻重。在那一刻中(无论是恋爱或是创作文艺),全世界就只有我所经心的那一点是真实,其余都是虚幻。”

       理儿是同样的理儿,只是表达时的神态有所不同,一个是嬉皮笑脸,甚至带点流气的;一个是神色凝重,正气凛然的。令人不觉莞尔。

       溪兹(大鹏按:通译作“济慈”)是英国诗人,我们不妨也列举中国的诗人来做对比,因为在喜欢“好句”(中国古人谓之“佳句”)这一点上,中外并无二致。


         “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杜甫)

         “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贾岛)

        ......


       以上二位是著名的有“良心”的人,只是太过“悲壮”了些。

       更惨烈的还有。
       比如隋炀帝,因为嫉妒“暗牖悬蛛网,空梁落燕泥”二句的工巧,找茬儿把作者薛道衡干掉了。唐代宋之问,因为想抢夺“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二句的著作权,抢夺未遂,恼羞成怒,把自己的外甥刘希夷活活压死了......

        同样是"耽佳句",中西的表现,就是如此的不同。

        再举两个非诗的例子,以资谈助:

       清代诗人袁枚痛感少时借书之难,当书生黄允修向他借书时,他同意借给,但专门写了篇文章《黄生借书说》相赠。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不愿借书给别人,在书橱上贴一“启事”云:“老婆与书恕不外借”。

       当然,中国古人也有“嬉皮笑脸,甚至带点流气的”的表达:


       “公诗如美色,未嫁已倾城。”


        这是黄山谷写给苏东坡的。仔细玩味诗意,还是可以看到东西文化的不同。

        曲终奏雅。
         “快乐写诗,轻松生活。”这种态度,对于那些严肃刻板,甚至走火入魔的哥们儿姐们儿来说,自然不失为一剂清凉散;但在这个“娱乐至死”的年代,朱光潜先生的教诲则无疑是一副解毒剂,一个写作的人,没有“良心”,总归是不好的。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14-9-26 08:19
诗艺与良心,应该没有特别的逻辑关联,良心属于道德范畴,诗艺是技术范畴,在坚持技艺的基础上,把握一点起码的道德底线即可。但就是这么低的要求,有的人都做不到。
作者: 大鹏瞰海    时间: 2014-9-26 08:57
本帖最后由 大鹏瞰海 于 2014-9-26 18:56 编辑
风之子 发表于 2014-9-26 08:19
诗艺与良心,应该没有特别的逻辑关联,良心属于道德范畴,诗艺是技术范畴,在坚持技艺的基础上,把握一点起 ...


老师高见!如今不少人失去了底线了。
不过此处所说的“良心”,是有其特定涵义的,并非伦理学上的概念。举两个极端的例子,宋代蔡京,明代严嵩,就书法本身而言,应该属于有“艺术良心”的一类。
当然,较之文学,书法、音乐等,有其特殊性,更“纯粹”一点。而“文学即人学”。对于作者,在伦理学的要求更高些。
作者: 大鹏瞰海    时间: 2014-9-26 18:52
风之子 发表于 2014-9-26 08:19
诗艺与良心,应该没有特别的逻辑关联,良心属于道德范畴,诗艺是技术范畴,在坚持技艺的基础上,把握一点起 ...

问候老师!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4-9-27 15:46
支持诗艺与良心
作者: 大鹏瞰海    时间: 2014-10-3 11:02
张无为 发表于 2014-9-27 15:46
支持诗艺与良心

多谢张老师!
作者: 墨微    时间: 2014-10-3 11:10
窝扪心自问,确实。很多时候我为了名利在写伪诗
作者: 大鹏瞰海    时间: 2014-10-3 11:12
墨微 发表于 2014-10-3 11:10
窝扪心自问,确实。很多时候我为了名利在写伪诗

问候诗友!假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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