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之蝶 发表于 2015-1-23 17:03
严重鄙视作者
枣林放牛 发表于 2015-1-23 17:59
希望你收敛一下,改一改旧习,不要正如作者所说,真是不可救药了。
张无为 发表于 2015-1-24 02:04
随意以“荡妇体”概括余秀华是极不负责任的,而且有侮辱人格之嫌。希望修正。
张无为 发表于 2015-1-24 02:04
随意以“荡妇体”概括余秀华是极不负责任的,而且有侮辱人格之嫌。希望修正。
发之蝶 发表于 2015-1-24 07:35
支持教授
有些人就是想籍此出名
在线灵童 发表于 2015-1-24 17:32
历史自有公论,如《恶之花》。
枣林放牛 发表于 2015-1-24 17:31
你如果有眼睛,看看金川的话:”我写诗已写了十几年,没有走红,更拒绝走红“。一个想出名的人,出不了名 ...
枣林放牛 发表于 2015-1-24 17:31
你如果有眼睛,看看金川的话:”我写诗已写了十几年,没有走红,更拒绝走红“。一个想出名的人,出不了名 ...
发之蝶 发表于 2015-1-24 18:25
别把自己看得太高 会跌死的
枣林放牛 发表于 2015-1-24 18:48
这是在新浪的金川的一个回帖,转过来”诗人就是诗人,不存在低层不低层。不能因为你是低层,就可以低贱。 ...
齐风 发表于 2015-1-24 19:00
从《睡你》只看出了出轨和淫荡的诗人们,应该接受中国诗歌最大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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