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2 07:42
(此处转载省略---叶如钢注)-----------不宜。因是转载,应全面客观。
这一骂更显余的风格。王法兄长也 ...
叶如钢 发表于 2015-2-2 08:48
这个骂诗到处都已经有了。 想看的人很容易在网上按照诗题找到。
不是为了余秀华省略, 而是为了法老。 ...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 10:34
余秀华一夜红了,中国女诗人却一夜没了。《诗刊》编辑为了突出余秀华,说余秀华的诗写的最真实,除了她,其 ...
闲云亦鹤 发表于 2015-2-2 10:38
码这么些,看似洋洋洒洒,实则东扯西拉,不嫌累吗?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2 07:42
(此处转载省略---叶如钢注)-----------不宜。因是转载,应全面客观。
这一骂更显余的风格。王法兄长也 ...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2 11:05
王法诗哥也因祸得福了。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2 11:20
是啊。余的地位会升到舒婷的地位。舒婷含蓄《致橡树》,余露骨,“去睡”。炒完余,扩大下去该 ...
叶如钢 发表于 2015-2-2 11:59
流派网应当推一把。 建议发一个法老专辑。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2 12:09
你这个 建议太好了。看领导会不会推吧。但流派网推不一定会引起巨大的轰动,前者也是推余来。
叶如钢 发表于 2015-2-2 12:15
试试看。 不会像余那样在社会上火。但可以在诗歌界提升影响和地位。
鲁风 发表于 2015-2-2 13:55
我看过赵本山演的那个去玻璃厂要债的小品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2 11:20
是啊。余的地位会升到舒婷的地位。舒婷含蓄《致橡树》,余露骨,“去睡”。炒完余,扩大下去该 ...
汤胜林 发表于 2015-2-2 17:15
同意你的意见。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2 07:42
(此处转载省略---叶如钢注)-----------不宜。因是转载,应全面客观。
这一骂更显余的风格。王法兄长也 ...
南山匹夫 发表于 2015-2-2 19:56
就凭这,王法应该感谢余秀华。
那王法去睡还是去被睡?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2 20:08
余安定下来后该打离婚了。且待。
手稿100万一本。不止。
南山匹夫 发表于 2015-2-2 20:21
那王法得做好思想准备了。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2 20:25
你也小心点。不知花落谁家。
南山匹夫 发表于 2015-2-2 20:29
当然是王家,这还用问吗?
好像鸟石子也在想,但听人家分析起来好象有点一厢情愿。
南山匹夫 发表于 2015-2-2 20:58
大家都在说嘛,我又不是瞎子。
楝树林 发表于 2015-2-3 09:59
——读大卫爱情诗《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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