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流派网

标题: 《中国诗歌流派网网规》【征求意见稿】 [打印本页]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2 21:33
标题: 《中国诗歌流派网网规》【征求意见稿】
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5-2-3 03:15 编辑

《中国诗歌流派网网规》【征求意见稿】

一、编辑人员:
1、严禁编辑人员(含编辑委员、主持人、编辑)主动挑起事端,被会员讽刺、挖苦、谩骂后,应做到不回骂,不理睬,而向论坛负责人投诉。
2、积极回、评帖,尽量做到言之有物,严禁使用轻蔑、挖苦的语言。
3、编辑只能管理所在栏目,不得跨栏目进行高亮、加章、屏蔽、移动等操作(广告帖、淫秽帖的屏蔽除外)。
4、对会员发表侮辱、讽刺、攻击、谩骂他人的帖子,应移动至编辑议事区,并通知论坛负责人。
5、编辑人员不得撤销或更改上级管理人员已经执行的操作。网站管理层级依次为:admin、学术委员、编辑委员、主持人、编辑。
6、在做好本栏目工作后,可参与其它栏目回、评贴。
7、编辑委员及以上管理人员,可跨栏目管理帖子。
8、高亮、加精、置顶等操作,需主持人及以上管理人员执行。

二、会员:应做到网站提倡的“好好玩,讲理,不骂人”。否则,作品将得不到推荐。长期恶意辱骂他人的,经admin(网站创始人徐敬亚、韩庆成共用管理号)核实,将被锁定,以维护被骂会员权益和网站正常交流秩序。

三、禁言:
1、禁止编辑人员擅自对会员执行禁言和删帖,对确需禁言的会员,由论坛编辑部形成统一意见后,报admin审核执行。删帖由栏目主持人报论坛负责人审核执行。
2、成立网规监督小组,成员由各栏目常任主持人和5名会员组成。共同讨论决定对违规人员的处罚。

编辑部
2015-2-1
【网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在《网规》正式发布时一并公布。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2 21:34
标题:
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5-2-3 13:12 编辑

在广泛听取编辑、主持人意见的基础上,《网规》征求意见稿现在发布。这个《网规》也是三年来论坛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希望进一步听取广大会员以及编辑、主持人的意见和建议,补充完善后,正式颁布执行。

【根据大家建议拟修改补充的条款】
2、积极回、评帖,尽量做到言之有物,严禁使用轻蔑、挖苦的语言。【这条拟增加:要重点关注会员、尤其是新会员的帖子。】
8、高亮、加精、置顶等操作,需主持人及以上管理人员执行。【这条拟增加:编辑依然可以加盖【推荐】引读章,对于高亮、加精的操作可以向执行人提出建议】


作者: 张恩浩    时间: 2015-2-2 21:41
赞同!!!
作者: 小草帽    时间: 2015-2-2 21:45
支持!
作者: 天空歌王    时间: 2015-2-2 21:46
一只有8
绝对不行!

9.编辑及以上人员应做到客观公允,若做不到也应当必须保持客观中立——作者作品的“你或狗以及狗屎'甚至是“薄衣”——点名道姓的说是你了吗?请不要自作多情以及对号入座!也许你连“薄衣”都不是而只是有些傻而已!!!!!!!!!!!
作者: 林国鹏    时间: 2015-2-2 21:51
8、高亮、加精、置顶等操作,需主持人及以上管理人员执行。

——这个有待商榷。
作者: 林国鹏    时间: 2015-2-2 21:51
8、高亮、加精、置顶等操作,需主持人及以上管理人员执行。

——这个有待商榷。
作者: 益平    时间: 2015-2-2 21:57
编辑只能管理所在栏目,不得跨栏目进行高亮、加章、屏蔽、移动等操作(广告帖、淫秽帖的屏蔽除外)

赞同。前面应加上“除编委、主持人外”。
作者: 蓝星儿    时间: 2015-2-2 21:59
支持
作者: 吴一    时间: 2015-2-2 22:01
王老师,对第一条(3)个感不科学,如本栏目编辑“色盲”,应该允许其它栏目的编辑越权推荐,关键是推荐无私心,以诗作的水准为标准。比如,原创栏,稿源多,而本栏目的编辑只会挑合自己个人口味的所谓“好诗”推荐,岂不让一些新人的好诗打入冷宫?这种冷落新人好诗的现象,在原创栏尤为突出(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拜读了原创栏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诗作,决不是空穴来风)。不妥之处,还望海涵。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2 22:06
吴一 发表于 2015-2-2 17:01
王老师,对第一条(3)个感不科学,如本栏目编辑“色盲”,应该允许其它栏目的编辑越权推荐,关键是推荐无 ...

向《周刊》荐稿没有限制。

作者: 天空歌王    时间: 2015-2-2 22:11
禁言干什么?禁言得有标准!你的标准就一定正确?

毛主席说——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

禁言的是骂街者!会员说话为何禁言?

——伏尔泰的——我可以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都做不到~一边玩去吧!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这句话,出自法国剧作家博马舍的《费加罗的婚礼》。这句话广泛在各大论坛引用,文学评论界人士也经常挂在嘴边。)!!!!!!!!!!!!!!!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5-2-2 22:13
3、编辑只能管理所在栏目,不得跨栏目进行高亮、加章、屏蔽、移动等操作(广告帖、淫秽帖的屏蔽除外)。
-------------建议上条括号里面的去掉。哪里的广告帖、淫秽帖未被屏蔽就说明那里的编辑不负责。其余各条都支持。
4、对正常会员发表侮辱、讽刺、攻击、谩骂他人的帖子,应移动至编辑议事区,并通知论坛负责人。
-----------建议去掉“正常”二字。

作者: 天空歌王    时间: 2015-2-2 22:18
王法老师~你给我一个我骂人的证据~我自裁!(别说我说对方流氓就是骂——对方破口骂街了呢)

没有~我要告诉你——你禁言我~枉法了!!——你必须要道歉!!

所有反感我挑战全网的~最后一次机会——找最优秀的作家~最好诗人超越宫白云的——放25个文本过来!

——我等着!谢谢各位!!
作者: 天空歌王    时间: 2015-2-2 22:18
天空歌王 发表于 2015-2-2 22:18
王法老师~你给我一个我骂人的证据~我自裁!(别说我说对方流氓就是骂——对方破口骂街了呢)

没有~我要 ...

风若临水机会来了~哈哈哈哈~
作者: 吴一    时间: 2015-2-2 22:21
王法 发表于 2015-2-2 22:06
向《周刊》荐稿没有限制。

上《周刊》毕竟凤毛麟角,盖章鼓励新人似乎更重要。建议原创栏增加“王曼妙”、“北方雪狐”等有时间为论坛服务的真才实学的人做原创栏的编辑,或招兵买马广纳贤才,因为,原创栏编辑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比较突出。虽一孔之见,但全出于对原创栏的一片热爱之心,与任何编辑无个人恩怨。
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5-2-2 22:24
关键是管理层水平问题,就算人情也要有水平。建议搞一个编辑录用程序,公开招人,保证编辑等级人员一年内推荐发表至少一首诗上特区文学或诗歌周刊等纸刊,保证每一位编职人员有至少一首诗选为征评,并有徐敬亚或韩庆成两位先生写评。发给编职人员正式纸质聘书,并每年选出伯乐奖一名,发给予纸质证书。另外,我认为管理也可以对骂,平等才是。但不是粗口下流语言即可。
作者: 秦志良    时间: 2015-2-2 22:31
怎么规定就怎么做。
照章而行。
作者: 初见    时间: 2015-2-2 22:32

1、严禁编辑人员(含编辑委员、主持人、编辑)主动挑起事端,被会员讽刺、挖苦、谩骂后,应做到不回骂,不理睬,而向论坛负责人投诉。
2、积极回、评帖,尽量做到言之有物,严禁使用轻蔑、挖苦的语言
我以后只说你好,谢谢,
作者: 初见    时间: 2015-2-2 22:33
我从来没见到过学术委员。。。
作者: 初见    时间: 2015-2-2 22:36
好吧,严重支持!支持高端。。。
作者: 黄锡锋    时间: 2015-2-2 22:36
皿成千 发表于 2015-2-2 22:24
关键是管理层水平问题,就算人情也要有水平。建议搞一个编辑录用程序,公开招人,保证编辑等级人员一年内推 ...

这个确实可以考虑!
作者: 剑萧    时间: 2015-2-2 22:40
支持!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有些规矩,需要时间检验,慢慢完善吧!
作者: 严家威    时间: 2015-2-2 22:44
林国鹏 发表于 2015-2-2 21:51
8、高亮、加精、置顶等操作,需主持人及以上管理人员执行。

——这个有待商榷。

附议。

编辑应该有一定的权利,
作者: 严家威    时间: 2015-2-2 22:46
编辑应该有一定的权利。
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5-2-2 22:52
黄锡锋 发表于 2015-2-2 22:36
这个确实可以考虑!


作者: 天客潇人    时间: 2015-2-2 22:55
皿成千 发表于 2015-2-2 22:24
关键是管理层水平问题,就算人情也要有水平。建议搞一个编辑录用程序,公开招人,保证编辑等级人员一年内推 ...

这个挺有道理。
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5-2-2 22:56
天客潇人 发表于 2015-2-2 22:55
这个挺有道理。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2 22:57
皿成千 发表于 2015-2-2 17:24
关键是管理层水平问题,就算人情也要有水平。建议搞一个编辑录用程序,公开招人,保证编辑等级人员一年内推 ...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2 22:57
吴一 发表于 2015-2-2 17:21
上《周刊》毕竟凤毛麟角,盖章鼓励新人似乎更重要。建议原创栏增加“王曼妙”、“北方雪狐”等 ...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2 22:58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2 17:13
3、编辑只能管理所在栏目,不得跨栏目进行高亮、加章、屏蔽、移动等操作(广告帖、淫秽帖的屏蔽除外)。
- ...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2 22:58
初见 发表于 2015-2-2 17:32
1、严禁编辑人员(含编辑委员、主持人、编辑)主动挑起事端,被会员讽刺、挖苦、谩骂后,应做到不回骂, ...


作者: 望秦    时间: 2015-2-2 22:59
支持,希望大家都能玩得开心
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5-2-2 23:02
做伯乐没有一点精神上的满足,最低的了,还做个屁。凡是人都有虚荣心。我想来这里的会员,主要是因为有刊物和有名人。我不知别人,我个人来这里就冲徐敬亚先生,指望他有个偶然的机会知道有这么一个人这么爱着诗。因为他也是爱诗的人,从他一直以来在做的事看。
作者: 初见    时间: 2015-2-2 23:03
王法 发表于 2015-2-2 22:58

还不如外交部,,,对故意挑衅的人,就封他个日本,越南,菲律宾。
作者: 严家威    时间: 2015-2-2 23:06
《中国诗歌流派网网规》
名字:只是一个论坛的坛规或一个网站的站规

网规似乎有点大

作者: 嘶沙    时间: 2015-2-2 23:06
林国鹏 发表于 2015-2-2 21:51
8、高亮、加精、置顶等操作,需主持人及以上管理人员执行。

——这个有待商榷。

附议。
这个个人认为可以作为盖章之外的鼓励方式,也可避免更多无效的盖章,而不同操作以细则另外规定。
特别是高亮应给予编辑操作权力,不仅调动交流气氛,增加人气,也让版面鲜活不呆板。

作者: 青青河边草    时间: 2015-2-2 23:17
本帖最后由 青青河边草 于 2015-2-3 00:04 编辑

编辑只能管理所在栏目,不得跨栏目进行高亮、加章、屏蔽、移动等操作(广告帖、淫秽帖的屏蔽除外)
支持编辑主持人不跨栏目操作,包括编委在内,以身作则,,,

高亮,不建议把诗歌加精加亮!(排除真正能引导学习,值得借鉴的名人之作)...

对于探索栏目而言,读诗笔记得到了韩老师和很多会员,诗人,及诗歌爱好者的大力支持,,,

高亮就是为了引起关注,读诗笔记选用了不同风格的作品,属于探索,应该引起重视!高亮无可厚非,,,

编辑主持人都应该有权限在本栏目高亮,提升,但不能跨越栏目,,,

要想论坛不再像以前一样混乱,挑斗谩骂,从高层做起,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不建议论坛的管理人员,编辑或主持人利用马甲对其他编辑主持人进行人身攻击,滋生事端,一旦查出马甲是谁,应给与严重处理,,,有的会员借助评诗为由,对其他会员,编辑或主持人进行无端挑衅侮辱,谩骂攻击,也不例外,也应该给与严肃处理,不要一再偏执偏袒,,,




作者: 老家梦泉    时间: 2015-2-3 00:16
支持!坚决支持!
作者: 纯粹映像    时间: 2015-2-3 00:17
本帖最后由 纯粹映像 于 2015-2-3 00:22 编辑

建议找个律师对流派网好好看看,可能更为规范和长远。有利于网站建设。
另外对于流派网应按照企业经营管理的角度出发,有个整体的构想和运作模式上的考虑。单纯从诗歌领域(或文学)运作网站,会漏洞百出的,流派网经过三年的运作是时候应该从整体上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了。并对未来有个短期和长期的规划。
作者: 高原之虹    时间: 2015-2-3 00:20
支持。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00:50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2 17:13
3、编辑只能管理所在栏目,不得跨栏目进行高亮、加章、屏蔽、移动等操作(广告帖、淫秽帖的屏蔽除外)。
- ...


作者: 益平    时间: 2015-2-3 00:56
老家梦泉 发表于 2015-2-3 00:16
支持!坚决支持!


作者: 月夜明朗    时间: 2015-2-3 02:45
本帖最后由 月夜明朗 于 2015-2-3 02:48 编辑
  2015-2-2 22:33


你没见过学术委员,就如我没有见过鬼一样!
作者: 月夜明朗    时间: 2015-2-3 02:46
  2015-2-2 22:33


作者: 浪激天涯    时间: 2015-2-3 04:35
纯粹映像 发表于 2015-2-3 00:17
建议找个律师对流派网好好看看,可能更为规范和长远。有利于网站建设。
另外对于流派网应按照企业经营管理 ...

支持这个意见 这么大个论坛 未必没有法律顾问吗
作者: 浪激天涯    时间: 2015-2-3 04:37
一般稍微正规点的小论坛 飘红一个帖子需要两个版主同意 这样可以更有效地避免个人偏好 而加精则需要像样的评语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2-3 06:16
标题: 三点:
本帖最后由 张无为 于 2015-2-3 06:30 编辑

1、《中国诗歌流派网网规》是面对网站所有会员的,这样也好。不过其中一、三部分似乎主要还是针对编辑等管理队伍成员的。那么针对全体会员的“网规”应该再丰富、全面。
2、针对管理人员的,应单独制定,便于集中。如:修订《编辑人员工作细则》(暂行),它是2012年以来,所有编辑队伍成员的依据。
3、几天前发布的《关于如何加强科学管理解决问题帖和处理违规人员的征求意见函》发布后,很多管理人员跟帖发布了好多建议,对此应该梳理、分类补加进来,深入交流,最终确认怎样补充完善;对有争议的问题,应进一步讨论,无误即可发布。

作者: 浮山雨    时间: 2015-2-3 06:46
支持
作者: 辛树江    时间: 2015-2-3 07:17
学习!支持!
作者: 秦志良    时间: 2015-2-3 07:44
只要是诗,没有对骂,讽刺,挖苦之说。有些人喜欢对号入座,回贴只要是诗,又有何不可,还可以提高水平。
作者: 秦志良    时间: 2015-2-3 07:47
骂王法都可以上诗刊,上流派网应该没有问题。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5-2-3 07:50
王法 发表于 2015-2-3 00:50

兄长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作者: 秦志良    时间: 2015-2-3 07:58
当一个会员始终纠缠一个会员,并不停的对骂,毫无诗意时,应该要处理。按规定执行,可以屏蔽。如果最高管理员沟通不了,只有禁言,防止事件进一步升级。引起刑事案等等。
作者: 秦志良    时间: 2015-2-3 07:58
当一个会员始终纠缠一个会员,并不停的对骂,毫无诗意时,应该要处理。按规定执行,可以屏蔽。如果最高管理员沟通不了,只有禁言,防止事件进一步升级。引起刑事案等等。
作者: 风留香    时间: 2015-2-3 08:17
第三点:其他栏目的不能跨栏干预,是道理。否则很乱。
个人觉得,原创是流派首版。我们过来帮忙也好,看贴也罢,聊天也正常。毕业是一个团体,只想流派更上一层楼。可当我们失去了推荐的权力,只剩义务,时间长了积极性有否会减弱?看到好的贴漏了没人推,不好的反而有人推了。等你们扫0也许……!
我也是为了流派长远之计,原创这边人手……!个见!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08:19
吴一 发表于 2015-2-2 17:21
上《周刊》毕竟凤毛麟角,盖章鼓励新人似乎更重要。建议原创栏增加“王曼妙”、“北方雪狐”等 ...

任何人都有权直接向韩总推荐编辑和自荐。
作者: 荒原猛士    时间: 2015-2-3 08:25
风留香 发表于 2015-2-3 08:17
第三点:其他栏目的不能跨栏干预,是道理。否则很乱。
个人觉得,原创是流派首版。我们过来帮忙也好,看贴 ...

说真一句,在原创扫零,真的有点累。


作者: 荒原猛士    时间: 2015-2-3 08:26
其次,我一直反对诗歌类主贴置顶。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08:26
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5-2-3 05:28 编辑
皿成千 发表于 2015-2-2 17:24
关键是管理层水平问题,就算人情也要有水平。建议搞一个编辑录用程序,公开招人,保证编辑等级人员一年内推 ...


一直在公开招聘编辑。
每个月都在向《诗歌月刊》推荐编辑、会员的诗歌作品。每年有将近200人的作品被推荐《月刊》发表。不包括《深圳文学》的评读和《周刊》。
以及每年末的《年鉴》发表的作品。数量之巨大,是任何网站所无法比拟的。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08:32
纯粹映像 发表于 2015-2-2 19:17
建议找个律师对流派网好好看看,可能更为规范和长远。有利于网站建设。
另外对于流派网应按照企业经营管理 ...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08:33
纯粹映像 发表于 2015-2-2 19:17
建议找个律师对流派网好好看看,可能更为规范和长远。有利于网站建设。
另外对于流派网应按照企业经营管理 ...


作者: 渔阳放歌    时间: 2015-2-3 08:33
王法 发表于 2015-2-2 21:34
在广泛听取编辑、主持人意见的基础上,《网规》征求意见稿现在发布。这个《网规》也是三年来论坛管理工作的 ...

古诗栏目的编辑们长期以来不好好对待诗友们的帖子 装孙子怎么办? 嘿嘿 老哥一直好心引领 辛苦了
作者: 风留香    时间: 2015-2-3 08:34
荒原猛士 发表于 2015-2-3 08:25
说真一句,在原创扫零,真的有点累。

我也深有同感,可做为一份子又不忍心冷落了作者。看到好贴推了,反而落下骂名,好人难做啊!


当然其他栏目的来这‘推荐’,是得非常非常小心才行。老师早上好!把90推上去,我也不会有这么多时间闲逛了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08:35
风留香 发表于 2015-2-3 03:17
第三点:其他栏目的不能跨栏干预,是道理。否则很乱。
个人觉得,原创是流派首版。我们过来帮忙也好,看贴 ...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08:35
风留香 发表于 2015-2-3 03:17
第三点:其他栏目的不能跨栏干预,是道理。否则很乱。
个人觉得,原创是流派首版。我们过来帮忙也好,看贴 ...


作者: 风留香    时间: 2015-2-3 08:37
王法 发表于 2015-2-3 08:35

王老早上好!俺多言了
作者: 西沈    时间: 2015-2-3 08:55
是否可以把对编辑的规定和会员的要求分开?
作者: 吉晓武    时间: 2015-2-3 08:55
好措施
作者: 曾正贤    时间: 2015-2-3 08:57
支持,法老辛苦,希望进一步完善。
作者: 青青河边草    时间: 2015-2-3 09:20
张无为 发表于 2015-2-3 06:16
1、《中国诗歌流派网网规》是面对网站所有会员的,这样也好。不过其中一、三部分似乎主要还是针对编辑等管 ...

支持此建议…
作者: 吴一    时间: 2015-2-3 09:59
王法 发表于 2015-2-3 08:19
任何人都有权直接向韩总推荐编辑和自荐。

哦,是这样啊。谢谢王老师回复,问安!
作者: 贵州孤独客    时间: 2015-2-3 10:16
赞同!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17
张无为 发表于 2015-2-3 01:16
1、《中国诗歌流派网网规》是面对网站所有会员的,这样也好。不过其中一、三部分似乎主要还是针对编辑等管 ...

1、会员能做到【好好玩,不骂人】,又辅以处罚条款,足以。
2、不宜分拆,不便阅读记忆,执行。
3、【对有争议的问题,应进一步讨论】。有些争论一万年也不会有结果,实践出真知,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可以随时补充、修订。关键还是人的素质。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18
吴一 发表于 2015-2-3 04:59
哦,是这样啊。谢谢王老师回复,问安!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18
贵州孤独客 发表于 2015-2-3 05:16
赞同!


作者: 天堂草    时间: 2015-2-3 10:20
新人看帖,先表支持!问好各位。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22
林国鹏 发表于 2015-2-2 16:51
8、高亮、加精、置顶等操作,需主持人及以上管理人员执行。

——这个有待商榷。

谢谢国鹏说说您的具体建议?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23
益平 发表于 2015-2-2 16:57
编辑只能管理所在栏目,不得跨栏目进行高亮、加章、屏蔽、移动等操作(广告帖、淫秽帖的屏蔽除外)

赞同 ...

谢谢,这项另有条款。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24
吴一 发表于 2015-2-2 17:21
上《周刊》毕竟凤毛麟角,盖章鼓励新人似乎更重要。建议原创栏增加“王曼妙”、“北方雪狐”等 ...

谢谢。编辑依然可以加盖【推荐】引读章。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25
黄锡锋 发表于 2015-2-2 17:36
这个确实可以考虑!

一直在公开招聘和自荐。谢谢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25
剑萧 发表于 2015-2-2 17:40
支持!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有些规矩,需要时间检验,慢慢完善吧!

有道理。谢谢。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26
浪激天涯 发表于 2015-2-2 23:37
一般稍微正规点的小论坛 飘红一个帖子需要两个版主同意 这样可以更有效地避免个人偏好 而加精则需要像样的 ...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27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3 02:50
兄长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谢谢。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27
荒原猛士 发表于 2015-2-3 03:25
说真一句,在原创扫零,真的有点累。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28
渔阳放歌 发表于 2015-2-3 03:33
古诗栏目的编辑们长期以来不好好对待诗友们的帖子 装孙子怎么办? 嘿嘿 老哥一直好心引领 辛苦了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5-2-3 10:29
如果刻个“引读”章就更好了。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29
风留香 发表于 2015-2-3 03:37
王老早上好!俺多言了

就是要发言、交流、
作者: 肖振中    时间: 2015-2-3 10:31
昨天发现,我在诗歌报道发的贴因不小心重复了,自己也不能删除了。没办法只能下沉。不知可不可以让我继续有管理自己栏目删贴的权限?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32
梁树春 发表于 2015-2-3 05:29
如果刻个“引读”章就更好了。

软件里没有。
作者: 荒原猛士    时间: 2015-2-3 10:33
风留香 发表于 2015-2-3 08:34
我也深有同感,可做为一份子又不忍心冷落了作者。看到好贴推了,反而落下骂名,好人难做啊!

我很少盖章推荐,不是色盲,也不是怕骂,而是我不喜欢随便盖章。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35
肖振中 发表于 2015-2-3 05:31
昨天发现,我在诗歌报道发的贴因不小心重复了,自己也不能删除了。没办法只能下沉。不知可不可以让我继续有 ...

你应该有啊。
什么题目
作者: 荒原猛士    时间: 2015-2-3 10:39
王法 发表于 2015-2-3 10:27


作者: 肖振中    时间: 2015-2-3 10:43
王法 发表于 2015-2-3 10:35
你应该有啊。
什么题目

可能是韩总当心乱删贴,主持人的删贴权限也被限了。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45
肖振中 发表于 2015-2-3 05:43
可能是韩总当心乱删贴,主持人的删贴权限也被限了。

发重的是什么题目?
作者: 肖振中    时间: 2015-2-3 10:47
王法 发表于 2015-2-3 10:45
发重的是什么题目?

http://www.zgsglp.com/thread-350757-1-1.html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52
肖振中 发表于 2015-2-3 05:47
http://www.zgsglp.com/thread-350757-1-1.html

我已替你删除发重的。
作者: 肖振中    时间: 2015-2-3 10:53
王法 发表于 2015-2-3 10:52
我已替你删除发重的。

谢谢法哥。可能以后要更多麻烦您了。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2-3 10:54
肖振中 发表于 2015-2-3 05:53
谢谢法哥。可能以后要更多麻烦您了。

兄弟不客气。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5-2-3 11:05
王法 发表于 2015-2-3 10:32
软件里没有。

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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