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6 19:55
老魏,你怎么又跳出来了!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6 19:55
老魏,你怎么又跳出来了!
蛇珠 发表于 2015-2-26 20:01
狼也有爱心的,他们团结合作,不随意攻击同类,除非在争夺爱侣的时候,才决一死战!
你这么激动是争啥呢 ...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6 20:05
我就喜欢老魏这股猛劲。美女更喜欢,可惜我不是!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6 20:09
不过话又说回来,秀华这一“睡”一“骂”,老王想不红都难。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6 20:12
油是不好,不常打,权当尝鲜!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6 20:21
青梅煮酒,所见苟同!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0:25
哈哈。我从来没有恭维过法老,也没有必要。尊敬就是尊敬,不为所求。再说我在诗学上自成一家,法老礼贤下 ...
不信邪了我就 发表于 2015-2-26 20:30
好,大气,真诚。男人,不撒泼。这是让人尊敬的态度。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0:25
哈哈。我从来没有恭维过法老,也没有必要。尊敬就是尊敬,不为所求。再说我在诗学上自成一家,法老礼贤下 ...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0:51
这句算。我意主要指之前批余的文章和诗,如您看过,应知我意。骂就骂了。如违网规,甘受其罚!
蛇珠 发表于 2015-2-26 20:38
兄弟并肩说这篇文章恶心在哪里,扯别人的事情干嘛呀!
人家王法老师辛辛苦苦培养一个诗人,救助一个弱者 ...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1:47
妒忌脑瘫者?今晚,真正笑死个人了。再声明,本人倒余,为诗学上,其不值一提,出个脑瘫诗人的名,有 ...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0:36
谢!呵呵。和此公作无聊之谈,只为义愤而已。想我尊敬一人,何必逢迎恭维?我诗多发探索,少发原创,上 ...
木斧 发表于 2015-2-26 21:57
你也太认真了,别人挺谁关我们什么事?法老培养出了这么个学生,甚感可惜,不出两年,绝对给毁 ...
皿成千 发表于 2015-2-26 22:01
兄此言精神可敬。
关于上刊我有看法。刊物也不是就诗歌不好。至少我读过人民文学和诗刊等,有相当一些作 ...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2:09
只当无聊和他们打嘴仗玩儿。再说又对法老不敬支出,我与法老,交接不多,只为敬佩其人。余诗有天赋和 ...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2:19
谢成千兄支持!诗难写,我们都在摸索。上刊与出名,是好事,但不应作为尺度,要尊重价值的多元。而且,往 ...
木斧 发表于 2015-2-26 21:57
你也太认真了,别人挺谁关我们什么事?法老培养出了这么个学生,甚感可惜,不出两年,绝对给毁 ...
蛇珠 发表于 2015-2-26 22:39
看你们这言论,你们根本就没有看我写的是什么,而是打你们自己的官司!
我可没有评论余秀华的诗有多么成 ...
蛇珠 发表于 2015-2-26 22:48
在潘加红的一个读诗笔记里看到过木斧的名字和诗,是说煤矿工人的苦难与无助的!不知道是不是你,那诗是对 ...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2:09
只当无聊和他们打嘴仗玩儿。再说有对法老不敬之处,我与法老,交接不多,只为敬佩其人。余诗有天赋 ...
蛇珠 发表于 2015-2-26 22:48
在潘加红的一个读诗笔记里看到过木斧的名字和诗,是说煤矿工人的苦难与无助的!不知道是不是你,那诗是对 ...
蛇珠 发表于 2015-2-26 22:39
看你们这言论,你们根本就没有看我写的是什么,而是打你们自己的官司!
我可没有评论余秀华的诗有多么成 ...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2:57
如有误解。歉。我的阴毛当令箭说,是讽人,不针对余。余自出名获利,是好事,与我本无关。我所坚持的, ...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2:09
只当无聊和他们打嘴仗玩儿。再说有对法老不敬之处,我与法老,交接不多,只为敬佩其人。余诗有天赋 ...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6 20:03
老魏是要和楼主争老王吧!幸亏我不是,好险!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19:43
同意。哈哈,老先生,要骂就骂?何必藏着掖着?把个阴毛诗人当个宝的,何必装个正人君子的。我就是一匹 ...
刘英琦 发表于 2015-2-26 19:23
作者文笔精湛,文思缜密,观点明晰,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用女性独有的思维,观察审视, 不偏不倚,即为伯乐 ...
姬安宁 发表于 2015-2-27 00:27
余秀华的成功没人说啥,应该说,你很懂得传播学!
蛇珠 发表于 2015-2-27 12:09
不许抄袭我懂,不让模仿我就糊涂了!那唐诗宋词元曲的,规定好了框架让你钻,不像还不行呢!还有那些自谦 ...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6 19:53
精妙绝伦,无懈可击。赏!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0:05
为王法先生。我尊敬的人。不容亵渎。余出不出名,与我无关,她出名前我就知道,出名后也没高看一眼。但法 ...
渔阳放歌 发表于 2015-2-27 04:18
这些说法套的有些牵强 您是在劳动仲裁上班吗
木斧 发表于 2015-2-27 08:58
是我。我的痛点是呼应与这一个时代,她的痛点来自她的身体,这是区别。没有人品,哪来的诗品?
熊重阳 发表于 2015-2-27 11:26
引蛇珠完版:“看你们这言论,你们根本就没有看我写的是什么,而是打你们自己的官 ...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7 11:49
先生言重了。到底是谁在兴风作浪,大家有目共睹。作为流派编辑,我有纠正歪风邪气的责任和义务。而身为一 ...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7 12:51
没有谁有权让人不模仿。绝对地没有前人的东西是不可能的。模仿也是艺术积累的必然过程。只是说,比较陈旧 ...
咿呀 发表于 2015-2-27 15:02
在“正常人”看来余秀华肯定是“脑子有毛病”的人。一个脑瘫的高中文化的农村妇女,居然写诗,这事本身就不 ...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7 15:15
初 七 杂 感
潘三专
王法 发表于 2015-2-28 18:15
克制各位。
到此打住。
谢谢。
蛇珠 发表于 2015-2-28 15:56
谢谢主编亲自执法!
向您的博爱致意!!!
芝麻 发表于 2015-2-27 11:52
王法本来就是个自我骄傲的人!
潘三专 发表于 2015-2-27 12:11
让自己不仅是泉水叮咚微波荡漾;而是波涛翻涌,激流澎湃,来充盈更丰满的人生!
委鬼走召 发表于 2015-2-26 21:47
妒忌脑瘫者?今晚,真正笑死个人了。再声明,本人倒余,为诗学上,其不值一提,出个脑瘫诗人的名,有 ...
蛇珠 发表于 2015-3-5 01:46
元宵佳节!团团圆圆!
快乐吉祥!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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