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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柳忠秧状告方方在广州开庭,方方在博客发文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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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振中
时间:
2015-3-13 20:38
标题:
柳忠秧状告方方在广州开庭,方方在博客发文回应
本帖最后由 肖振中 于 2015-3-13 20:39 编辑
柳忠秧状告方方在广州开庭,方方在博客发文回应
方方:我为什么要批评柳忠秧
这是我去年发的一条微博:“听同事说,我省一诗人在鲁迅文学奖由省作协向中国作协参评推荐时,以全票通过。我很生气。此人诗写得差,推荐前就到处活动。这样的人理应抵制。作协方面态度明朗。但他却把所有评委搞定。评委多是高校教授。教授们重人情而轻文学。无奈。我相信此人现正在北京评委中四处活动。我们拭目以待。”
由此而引起一场争论,以致柳忠秧告我到法庭。今天第一次开庭。我原计划出庭,但王嵘律师建议我第一次开庭不必去。在这件事上,我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所以没有去广州。
在这条微博中,我批评柳忠秧“到处活动”。不少人认为,你说人家活动,你的证据在哪里?现在,我将此事的详细过程陈述在此。请大家自己根据常识判断:柳忠秧有没有如我所说的评选前“到处活动”。
一、到处请与评选相关的人吃饭
2014年3月24日,我在深圳写作。突然接到柳忠秧一位朋友(这位朋友在湖北亦有地位和权力,他的名字我暂时不提。)的电话,希望我在即将举行的鲁迅诗歌奖初评推荐时,为柳忠秧帮忙。我知道柳忠秧的诗歌水平和他诗歌表达的价值观。所以当即回绝了,并且希望那位朋友不要帮他的忙。评奖规则规定,评奖前夕不得四处活动。他不找我,我不会管这事。他们找到我,我就必须知会作协领导。所以放下电话,我即给省作协党组书记打电话告知这一情况。书记说,柳忠秧也在请党组成员吃饭,我没有去。我说他这样到处活动,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我们应该制止他。书记表示同意我的看法。之后,我给评奖负责人发了短信,提醒他注意有人在活动,希望他们不要被人搞定了。他给我回的短信同样说到,柳忠秧请他吃饭,他没有去。从作协方面来说,我们已经有三个人被“活动”过了,它已然就是个事件。
从深圳回来后,作协诸多同事以及媒体朋友都跟我反映,柳忠秧在这期间请客的事。而作协书记也就此事几次跟我商量,像这样明显违规的事,我们应该怎么处理。他建议我去主持或参加评选,也建议陈应松参与到评委会(陈应松也提醒过党组,请他们注意柳忠秧的活动。),向评委们说明柳忠秧评选前到处活动的情况。但因我从未参与过鲁奖初评推荐活动,突然为了柳忠秧去参加评选,并不合适。所以我表示我不去参评。事后得知陈应松也没有参与。之后我们商议过几种方式,如何阻止柳忠秧,但都觉得不合适。最后决定,遵守游戏规则,一切交由评委定夺。评委评出什么,就是什么。
此后,我再也没有管过此事。柳忠秧初评通过,是我意料之中的事。中国作协公示之后,我也没有表示过任何意见。
二、评选前夕,连续召开四次自己的作品研讨会。
实际上,柳忠秧的活动还不止是在作协找相关人请客吃饭。省作协的鲁奖初评会是4月10日召开的。他在此前的几个月时间里,召开过四次自己的作品研讨会。2013年11月27日,在湖南岳阳;2014年元月7日,在湖北武汉;2014年元月中旬,在北京;2014年3月30日,在武汉。这是天涯社区论坛的一个网址,这里汇集了柳忠秧诸多研讨会的情况。
http://bbs.tianya.cn/post-culture-850695-1.shtml
这样密集的研讨会,显然非常态。莫言得诺奖也没这么开过呀!而他自己此前也常开研讨会,但从来也没有这样密集地开过。以常识推断,他自然有清晰的目的才会如此这般。
在评选前夕密集地开自己的作品研讨会,一是通过舆论为自己造势;二是通过会议结识评委,以便疏通关系,争取票数。开这样的研讨会自然是要给车马费以及送礼品以及吃饭的。这一点,对文坛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柳忠秧自己也不否认。
而在这些研讨会中,我看到一大半以上的评委名字。感谢这位网友的细心,把这些会议都集中到了一起,省了我很多的事情。
三、柳忠秧错在哪里?
柳忠秧热爱写诗,热衷结交文坛朋友,喜欢“诗酒风流”,追求雅致生活,以及喜好开自己作品研讨会,这都不错。这也是他的个人权利,他完全有这个自由。有钱并且有能力把生活过成这样,也许挺有意思。
他的问题在于:他不应该在鲁迅文学奖初评前来做这些活动!
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第七条评奖纪律中第一条规定: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奖委员会及评奖办公室成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发现此种行为,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作品的参评资格均予取消。柳忠秧有钱,在文坛或媒体有众多朋友、老乡,他可以开研讨会,可以认识很多评论家和专业人士。他可以做很多其它参评者做不到的事,比方评选前为自己造势,找相关人员吃饭之类。但对于其它没有钱没有关系的参评者,尤其基层的写作者,这显然不公平。尽管只是初选,但也是竞争。既是竞争,就须公平竞争。你就算诗写得太好,再多大家吹捧,可是你做的是破坏规则的事。这就错了。
现在的社会风气不好,为文学评奖活动的人也不只有柳忠秧。而大多的人对这类的活动也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实我也一样。我知道他做了这些事,我很反感,但也没有打算多说。作协的事是党组决定,我告知党组了此事,我就是尽了责。
只是,五月的某天,有同事告诉我说,柳忠秧是满票通过,我才生气。觉得就柳忠秧这样的诗(我个人对柳诗评价是很低的,他的作品谄媚的成分太多。湖北好诗人很多,在我眼里,比他写得好的诗人太多了。)通过也罢了,居然还是满票。心里对评委自然有所不满,觉得他们未免太欺负文学。同样,我对柳忠秧在评选前的活动也相当厌恶。所以当晚一气之下,发了微博。
四、关于鲁迅文学奖的想法
其实去年,我还有一条微博,大家没有更多关注。其实我觉得这是更为重要的一条:“为自己作品获奖上下活动是极伤尊严也极丢人的事。即使得奖,这份丢人也总在那里。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前赴后继呢?是因为政府介入太深。无数个人利益,皆以获不获奖为标准。使获奖后的个人实惠太大。大到很多人宁要实惠而不要其它。所以评奖在某种程度很伤害文学。让很多读者无从判断文学作品之优劣。”
以前为什么跑奖的少?甚至没有跑奖这一个概念?现在为什么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会突然什么人都为这些奖而活动?并且你发现,他们有的还能够跑成功。
因为一个国家文学奖,可以让有些人少奋斗几十年,尤其是低水平的写作者,得奖几乎是他们人生奋斗的捷径。比方,一个写作水平一般的人,没有学历,没有背景,没有地位,没有名声,并且素质也不算高,他得了奖之后,可以得到什么?奖金肯定是有的。中国作协奖了后,省里市里县里到他本人的工作单位,都会一奖再奖。他出书也不再困难。他成为了当地著名文化人,出入于各种场所,全国各地讲学,到处受人尊敬。省里作协副主席的位置是当然会有的。主席位置只要有空,也会有机会。如果是专业作家,他的职称很快能到破格升到顶级(直至文科类最高级别,也就是大学二级教授这一级)。也就是说,只要你有鲁奖或茅奖,无论你本人是什么素质,什么能力,什么学历,什么水平,有无前科,有无恶气,有无犯罪嫌疑,以及你职称年限是否够数等等,所有一切都可不计,只要有这样的一个国家级文学奖,你就直接能上文科的顶级职称,你就是当然的文学领军人物,是当地的文学旗帜。这就是我们能看到的现实。
政府过于重视。他们给予了文学奖承受不起的重量。相当于给了获奖者一份“暴利”。这份“暴利”在真正的好作家那里没有什么意义,但对于水平低作品差的人,却相当有用。既然一个文学奖有这么多的好处,而它又不是那么难以得到。它又不需要作品那么高质量,通过其它途径和办法也能搞到手。这么大一个红包,你想想,怎么会没有人疯狂地扑上去?贪心的人历朝历代都有,本朝也不例外。因为他们的成功,文学奖作品被劣质化,以文学奖为标准来评定的文化精英,也同样被劣质化。
其实我们还可以看看:那些民间的文学奖,尽管奖金也不少,甚至比鲁奖茅奖要多,又有多少人去跑路子找评委开后门?或是在民间评奖前夕没命地开自己作品研讨会为自己造势?
因为官方对这些奖没兴趣,那些把自己人生很多的希望押在得奖上的人,自然对这些奖也没兴趣。(来源:方方新浪博客 2015年3月13日)
作者:
刘世军
时间:
2015-3-13 20:57
这样说,他应该是做文做成了生意。他是一个生意人,所谓文学只是他眼中的商品而已
买卖自然就要请客吃饭
作者:
刘世军
时间:
2015-3-13 21:02
刘世军 发表于 2015-3-13 20:57
这样说,他应该是做文做成了生意。他是一个生意人,所谓文学只是他眼中的商品而已买卖自然就要请客吃饭
官场有买卖,文坛应该买卖更多!~~
作者:
潘三专
时间:
2015-3-13 22:57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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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浩明
时间:
2015-3-14 14:44
诗歌可怜,诗人可恨
作者:
冷铜声
时间:
2015-3-14 15:03
先坚持方方,敢说话,最重要的是,她一棒子打过去,打的不是他一个人,而是这一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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