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读者相信史蒂文斯的观念:艺术品帮助我们生活,那么面对阿什伯利这首抒情诗的结果是什么?一位诗人想法设法要得到的,终究是一个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东西,他不会希望自己所有的作品汇集起来变成自己的伦理观传声筒。正是因为每件艺术品中的驱动力能够让艺术家原初的道德紧迫感“变形”,所以对作品进行道德的释义才变得很困难。阿什伯利在评论r. b. 基塔伊时说,视觉艺术家“不断地精心研究主要的提示意义的方式——诗歌、绘画、政治、性、他观察到的人们的态度、以及他们带来的自身情境中的灵韵——用来破译世界的密码。”(《r. b. 基塔伊》,见《目击报道》,第308页)。诗人的观察力之敏锐不亚于视觉艺术家或小说家,但对他来说,社会秩序必须用词语来传达,而不是通过绘画的形象、戏剧的场景、人物间的互动,所以诗歌提供了对当代最难征服的符号体系进行解码的场所。跟形式的强制性法则相遇的时候,诗人的智性积累被规范化,从不可辨识的形态进入一种看上去“对路”的形态。这种行为的道德,正如史蒂文斯所说,存在于对既定的,仅仅是“安慰/或认可”的形式的决绝之中。用来“安慰”或“认可”的形式是对伤感怀旧的让步。帕米加尼诺——还有他之后的阿什伯利——拒绝直录式的摹仿所暗示的,提供安慰的或认可的让步,但同时允许可以辨识的构形和情感的亲密在他的艺术中发挥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