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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图微诗大赛】爱之痛 [打印本页]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18
标题: 【同图微诗大赛】爱之痛
本帖最后由 念旗 于 2012-7-4 20:07 编辑

念旗《爱之痛》


割掉自己的耳朵
用彻骨的痛,隔离内心的浮躁

只用眼睛,钟情于正午的向日葵

正视绷满纱布的面容,为自己画像
给你的,依然是完整的爱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7-3 21:20
有哲理的,简练。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21
张无为 发表于 2012-7-3 21:20
有哲理的,简练。

据说梵高割耳是为了爱情
作者: 乐冰    时间: 2012-7-3 21:22
这个还不错。
作者: 里海    时间: 2012-7-3 21:23
字数不够,打回重写。要充分利用140字。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27
里海 发表于 2012-7-3 21:23
字数不够,打回重写。要充分利用140字。

胡说,能说明观点就行。
据说梵高割耳是为了爱情
作者: 敬石堂    时间: 2012-7-3 21:29
念旗 发表于 2012-7-3 21:27
胡说,能说明观点就行。
据说梵高割耳是为了爱情

真的割掉了自己的耳朵啊...
作者: 里海    时间: 2012-7-3 21:31
要出新,就不要写痛。
“你”割了耳朵,你爱的人就不爱你了。
作者: 夜1969    时间: 2012-7-3 21:32
痛,就像割掉耳朵
是彻骨的疼

爱你,我可以给你一切
我的爱是完整的

——简练是简练了,但第一小节好像有问题。疼和痛不是一回事吗?可以这样互相解释吗?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32
乐冰 发表于 2012-7-3 21:22
这个还不错。

就当练笔,等哪天有灵感了再写。{:soso_e163:}
作者: 坠雪无声    时间: 2012-7-3 21:32
念旗 发表于 2012-7-3 21:21
据说梵高割耳是为了爱情

恩,是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33
夜1969 发表于 2012-7-3 21:32
痛,就像割掉耳朵
是彻骨的疼

你说的对,是一回事,疼痛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35
敬石堂 发表于 2012-7-3 21:29
真的割掉了自己的耳朵啊...

真的,他爱上了一个女子,为了证明他的爱情,他割掉了自己的耳朵,可惜把那位女子给吓跑了
梵高很极端的一个人呢
作者: 诗之梦人    时间: 2012-7-3 21:36
重在参与!没什么的。是吗?
作者: 敬石堂    时间: 2012-7-3 21:36
念旗 发表于 2012-7-3 21:35
真的,他爱上了一个女子,为了证明他的爱情,他割掉了自己的耳朵,可惜把那位女子给吓跑了
梵高很极端的 ...

那么聪明,智商那么高的才子,怎么会追不到女孩呢...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36
里海 发表于 2012-7-3 21:31
要出新,就不要写痛。
“你”割了耳朵,你爱的人就不爱你了。

那是为了证明他的爱情的高尚,没有耳朵就不能爱了吗?
丝毫不影响他的爱情嘛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39
敬石堂 发表于 2012-7-3 21:36
那么聪明,智商那么高的才子,怎么会追不到女孩呢...

你才说错了,他的一生是在贫困潦倒中躲过的,在他死后作品才得到重视
所以他一生都在诅咒------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39
诗之梦人 发表于 2012-7-3 21:36
重在参与!没什么的。是吗?

嗯,重在参与,高兴就好啊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2-7-3 21:41
念旗 发表于 2012-7-3 21:21
据说梵高割耳是为了爱情

应该是,他担心将失去弟弟的情感和经济支持。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41
坠雪无声 发表于 2012-7-3 21:32
恩,是

肢体的残缺不能代表爱情就是残缺的,对吧
爱情在任何情况下是平等的,没有贫富之别。{:soso_e163:}

作者: 诗之梦人    时间: 2012-7-3 21:41
念旗 发表于 2012-7-3 21:39
嗯,重在参与,高兴就好啊

这样才是好女子!
作者: 草帽    时间: 2012-7-3 21:41


有哲理的~~
作者: 敬石堂    时间: 2012-7-3 21:42
念旗 发表于 2012-7-3 21:39
你才说错了,他的一生是在贫困潦倒中躲过的,在他死后作品才得到重视
所以他一生都在诅咒------

呵..这样...我看香港有一部电影,...是一个做警察的下级在上司退休后割耳送给他做退休礼物...不知什么名了..那个警察很会破案..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43
诗之梦人 发表于 2012-7-3 21:41
这样才是好女子!

我才不在乎名誉地位呢,那是身外之物,我在与不在,世界依然灿烂
所以我要在我在的日子里,充分的享受属于我的阳光。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43
草帽 发表于 2012-7-3 21:41
有哲理的~~

问候您,开心,写诗开心,其他次要的。
作者: 里海    时间: 2012-7-3 21:45
诗之梦人 发表于 2012-7-3 21:36
重在参与!没什么的。是吗?

她才不会计较的。知道这是个胸怀宽广的女子,才和她严格要求。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50
里海 发表于 2012-7-3 21:45
她才不会计较的。知道这是个胸怀宽广的女子,才和她严格要求。

就你会说,我是在做作业呢,交了卷就算完成任务了
至于好坏不是我想要的,能和大家在一起做重要。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51
敬石堂 发表于 2012-7-3 21:42
呵..这样...我看香港有一部电影,...是一个做警察的下级在上司退休后割耳送给他做退休礼物...不知什么名了 ...

我没有看过哦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2-7-3 21:57
整体架构不错,要有血有肉才行!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58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3 21:57
整体架构不错,要有血有肉才行!

呵呵,我是骨感美人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2-7-3 21:59
念旗 发表于 2012-7-3 21:58
呵呵,我是骨感美人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1:59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3 21:59

我凑个热闹,玩儿,改天再写吧
作者: 汤胜林    时间: 2012-7-3 22:01
念旗 发表于 2012-7-3 21:59
我凑个热闹,玩儿,改天再写吧

好,是要重写才行,不上120字,恐怕进不了30强!
作者: 坠雪无声    时间: 2012-7-3 22:02
念旗 发表于 2012-7-3 21:41
肢体的残缺不能代表爱情就是残缺的,对吧
爱情在任何情况下是平等的,没有贫富之别。

是,支持妹妹!!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3 22:03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3 22:01
好,是要重写才行,不上120字,恐怕进不了30强!

我知道我的水平有限,比赛不是目的,,快乐才是真的。我现在爱上了流派网,不定哪天就离开了
随心而乐吧,生活本来就是多彩的,还有许许多多的爱好呢
作者: 青鸟    时间: 2012-7-3 22:52
精短小诗,贴题!
作者: 王丽颖    时间: 2012-7-4 06:25
练笔很好~
作者: 水木    时间: 2012-7-4 07:06
割耳之痛治疗不好心之痛,但表明了一种信念,对生也好,对爱也好。值得敬重!
作者: 卢俊    时间: 2012-7-4 07:43
凝练优美的好诗。
作者: 纪开芹    时间: 2012-7-4 07:57
念旗这首看着不是很饱满啊。呵呵……耳朵割掉了,爱也不完整啦!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08:05
青鸟 发表于 2012-7-3 22:52
精短小诗,贴题!

呵呵呵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08:06
王丽颖 发表于 2012-7-4 06:25
练笔很好~

嗯,小练笔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08:07
水木 发表于 2012-7-4 07:06
割耳之痛治疗不好心之痛,但表明了一种信念,对生也好,对爱也好。值得敬重!

嗯,心依然是完整的,不因身体的残缺而缺失什么哦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08:07
卢俊 发表于 2012-7-4 07:43
凝练优美的好诗。

汗颜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08:08
纪开芹 发表于 2012-7-4 07:57
念旗这首看着不是很饱满啊。呵呵……耳朵割掉了,爱也不完整啦!

我的意思:身体的残缺不代表爱情的缺失,(*^__^*) 嘻嘻……,我再填充一下。
作者: 彭三县    时间: 2012-7-4 08:24
爱你,我可以给你一切

我的爱是完整的

{:soso_e179:}
作者: 张智文    时间: 2012-7-4 08:26
不知道女孩子还喜欢外在的美吗 {:soso_e113:}
作者: 山城子    时间: 2012-7-4 09:35
另辟蹊径呢!!{:soso_e181:}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0:36
山城子 发表于 2012-7-4 09:35
另辟蹊径呢!!

嗯,我就怕都去一个地方
作者: 我爱我自己    时间: 2012-7-4 10:40
梵高为什么要割耳朵?
历史学家一直认为大画家梵高为了一个女人而亲手割掉了自己的耳朵,不过德国汉堡大学的科学家却在近日宣称,割掉梵高耳朵的是其好友、同样赫赫有名的画家高更,他因为一个妓女而与梵高起了争执,遂用剑砍掉了梵高的耳朵。

据英国《每日邮报》5月5日报道,德国汉堡大学的历史学家花费10年时间研究了与高更有关的一切著作和民间故事,得出了上述结论,梵高本人在失去了一只耳朵后没有对此事做任何评论,因此历史学家们只得通过高更一方的故事还原当时的情景。

报道称,1888年12月,高更和梵高同时来到了法国南部某地,并居住在一起,他们两人常常因艺术观点不同而打架。梵高认为一名艺术家应该根据所看到的景物作画,而高更则认为艺术家应当根据自己的记忆作画。历史学家称,梵高就是在此期间失去了一只耳朵,这一点是毫无争议的。


汉堡大学的学者汉斯·考夫曼表示,虽然梵高和高更经常因对艺术的不同看法而打架,不过梵高的耳朵并不是因此而丢;为了争抢一位名叫拉谢尔的妓女,他们二人在妓院门外起了争执,高更手持利剑向梵高挥舞而去,在争斗中将他的耳朵砍掉。不过考夫曼表示他们不能确定高更到底是故意为之还是失手所致。

考夫曼告诉记者:“出了这种事,事件的主角都发誓要表示缄默,高更也将剑扔到了河里……事发第二天,警察询问高更,他就编造了梵高割掉自己耳朵的说法,随后高更就扔下了自己的朋友,消失了……当时梵高正躺在床上养伤,没有为警方提供任何信息,并于7个月后自杀身亡。如果真相被揭露,高更就会进监狱。此外,梵高所说的割掉自己耳朵用的匕首或剃刀一直也未被发现。”

报道称,关于梵高失去耳朵有很多说法,有人认为这与其家族遗传性精神病史有关,也有人认为这是他不能接受与高更友谊破裂的打击所致。在37岁那年,梵高朝自己左胸开了一枪,自杀身亡。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0:40
彭三县 发表于 2012-7-4 08:24
爱你,我可以给你一切

我的爱是完整的

嘿嘿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0:44
我爱我自己 发表于 2012-7-4 10:40
梵高为什么要割耳朵?
历史学家一直认为大画家梵高为了一个女人而亲手割掉了自己的耳朵,不过德国汉堡大学 ...

我们更搞不懂了,,,,不过梵高是个偏激的人,,,也许艺术家=精神病?

作者: 山城子    时间: 2012-7-4 10:53
念旗 发表于 2012-7-4 10:36
嗯,我就怕都去一个地方

我也是呢!!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0:54
山城子 发表于 2012-7-4 10:53
我也是呢!!

哈哈,突然想起有一个地方我们最终都要去的。。。
作者: 山城子    时间: 2012-7-4 11:01
念旗 发表于 2012-7-4 10:54
哈哈,突然想起有一个地方我们最终都要去的。。。

那个地方是天堂,不是地狱!!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1:03
山城子 发表于 2012-7-4 11:01
那个地方是天堂,不是地狱!!

嗯,我们就继续写诗,不过希望大家写高兴的诗歌,不要总是说别人
换位思考一下,,,呵呵
作者: 山城子    时间: 2012-7-4 11:08
念旗 发表于 2012-7-4 11:03
嗯,我们就继续写诗,不过希望大家写高兴的诗歌,不要总是说别人
换位思考一下,,,呵呵

好的——写高兴的诗!!
作者: 宋志纲    时间: 2012-7-4 11: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1:49
宋志纲 发表于 2012-7-4 11:48
为爱,我愿献出我的耳朵
只用眼睛,钟情于正午的向日葵

就是,就是,这就是传说中的打磨吧?哈哈哈哈
作者: 行健    时间: 2012-7-4 11:50
{:soso_e179:}{:soso_e182:}
作者: 乐冰    时间: 2012-7-4 11:51
感觉还不如原稿。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1:51
乌衣巷人 发表于 2012-7-4 11:50

提点看法呀?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1:54
乐冰 发表于 2012-7-4 11:51
感觉还不如原稿。

是吗?那就复原,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1:55
乐冰 发表于 2012-7-4 11:51
感觉还不如原稿。

你的艺术广场广告泛滥呢,我以为你不在。
作者: 宋志纲    时间: 2012-7-4 11: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望秦    时间: 2012-7-4 12:10
喜欢第一首
作者: 小人鱼在天堂    时间: 2012-7-4 12:13
痛,就像割掉自己的耳朵
用彻骨的疼,隔离内心的浮躁
————————
纯属个见,帮你修改一下啊:
割掉自己的耳朵,用彻骨的痛
隔离内心的浮躁
作者: 青鸟    时间: 2012-7-4 12:16
呵呵,扩写了,更好哦!
作者: 山城子    时间: 2012-7-4 12:18
本帖最后由 山城子 于 2012-7-4 12:19 编辑

割掉自己的耳朵
用彻骨的疼
隔离内心的浮躁

然后冷静地爱你
如正午的向日葵

——为你瘦身,可以吗?
作者: 刘连义    时间: 2012-7-4 12:20
原稿不错{:soso_e183:}
作者: 乐冰    时间: 2012-7-4 12:28
念旗 发表于 2012-7-4 11:55
你的艺术广场广告泛滥呢,我以为你不在。

刚删了。谢谢。
作者: 草帽    时间: 2012-7-4 12:35


后一个好
作者: 乐冰    时间: 2012-7-4 12:48
本帖最后由 乐冰 于 2012-7-4 13:01 编辑

艺术家活在精神花园里
他是那里的王
物质在他们眼里如水中倒影
耳朵是物质
是虚幻的摆设
割掉它不影响创作
把耳朵的疼痛传递给作品
作品便有了疼痛感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12-7-4 12:49
爱,也不失为阐释这幅画的一个方面的含义。文笔雅致,三次出现耳朵一词,应有目的。
作者: 漠北    时间: 2012-7-4 12:49
将第一节再斟酌一下 呵呵 个人意见  
作者: 金陵一片云    时间: 2012-7-4 12:53
为爱,我愿献出我的耳朵
只用眼睛,钟情于正午的向日葵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2-7-4 12:54
本帖最后由 王法 于 2012-7-4 12:55 编辑

为爱,我愿献出我的耳朵   (为爱,)二字拿下试试   因为尾句点出爱了

作者: 梁树春    时间: 2012-7-4 13:01
修改后的好。
钟情于正午的向日葵---------好句,向日葵好,有双关之意。

作者: 赵会敏    时间: 2012-7-4 13:20
念旗啊,《爱之痛》恐怕没人能受得起啊!

小心,别把你爱的人,吓跑。。。。。。{:soso_e171:}
作者: 招小波    时间: 2012-7-4 13:23
选第一首。
作者: 左拾遗    时间: 2012-7-4 14:02
嘻。写出就好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25
左拾遗 发表于 2012-7-4 14:02
嘻。写出就好

标准太低了。。。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26
乐冰 发表于 2012-7-4 12:48
艺术家活在精神花园里
他是那里的王
物质在他们眼里如水中倒影

你写的有深度,小女子惭愧
冰哥你发了没有啊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27
赵会敏 发表于 2012-7-4 13:20
念旗啊,《爱之痛》恐怕没人能受得起啊!

小心,别把你爱的人,吓跑。。。。。。

不会,他的定力很强的。嘿嘿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27
梁树春 发表于 2012-7-4 13:01
修改后的好。
钟情于正午的向日葵---------好句,向日葵好,有双关之意。

嗯,他就喜欢画向日葵,还是午后的,耷拉着脑袋的。。。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28
王法 发表于 2012-7-4 12:54
为爱,我愿献出我的耳朵   (为爱,)二字拿下试试   因为尾句点出爱了

好,我编辑下下
作者: 我爱我自己    时间: 2012-7-4 14:29
文森特•梵高 (1853-1890)出生于荷兰赞德特镇一个新教牧师之家,24岁之前,曾在海牙、伦敦、巴黎等地的古匹尔画店当店员。后来成为传教士,在比利时西南部的博里纳日矿区传教,由于同情和支持穷苦矿工的要求而被解职。在度过了一段极度失望和贫困的生活后,他决定在艺术的探求中完成自我的解脱。1880年以后,他到处求学,向比利时皇家美术学院求教,向荷兰风景画家安东•莫夫学g,但最后还是决定自学。他克服种种困难,努力按自己的认识表现世界。在1886年以前,他的作品还都处于探索的时期,代表作有《吃土豆的人》、《纺织工》等。1886年凡•高随他担任古匹尔画店高级职员的弟弟来到巴黎,结识了图鲁兹一劳特累克。
    艺术是伟大的,然而在他生前并未得到社会的承认。他作品中所包含着深刻的悲剧意识,其强烈的个性和在形式上的独特追求,远远走在时代的前面,的确难以被当时的人们所接受。他以环境来抓住对象,他重新改变现实,以达到实实在在的真实,促成了表现主义的诞生。在人们对他的误解最深的时候,正是他对自己的创作最有信心的时候。因此才留下了永远的艺术著作。他直接影响了法国的野兽主义,德国的表现主义,以至于20世纪初出现的抒情抽象肖像。《向日葵》就是在阳光明媚灿烂的法国南部所作的。画家像闪烁着熊熊的火焰,满怀炽热的激情令运动感的和仿佛旋转不停的笔触是那样粗厚有力,色彩的对比也是单纯强烈的。然而,在这种粗厚和单纯中却又充满了智慧和灵气。观者在观看此画时,无不为那激动人心的画面效果而感应,心灵为之震颤,激情也喷薄而出,无不跃跃欲试,共同融入到凡高丰富的主观感情中去。总之,凡高笔下的向日葵不仅仅是植物,而是带有原始冲动和热情的生命体。
《向日葵》是梵高在法国南部所作。在法语里面,向日葵的意思是“落在地上的太阳”,人们往往把它看作是光明和希望的象征。梵高的向日葵不是一种亮丽明快、充满着希望和幻想的向日葵,而是比较疯狂的。在梵高的精神世界里面,他看到的一切对象都充满着一种生命———一种存在着压制和反压制关系的生命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29
漠北 发表于 2012-7-4 12:49
将第一节再斟酌一下 呵呵 个人意见

好的,以学习为主,比赛第二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29
风之子 发表于 2012-7-4 12:49
爱,也不失为阐释这幅画的一个方面的含义。文笔雅致,三次出现耳朵一词,应有目的。

谢谢提醒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36
风之子 发表于 2012-7-4 12:49
爱,也不失为阐释这幅画的一个方面的含义。文笔雅致,三次出现耳朵一词,应有目的。

我修改了,去掉重复的耳朵,您看看去,谢谢提醒,你是个聪明的人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37
我爱我自己 发表于 2012-7-4 14:29
文森特•梵高 (1853-1890)出生于荷兰赞德特镇一个新教牧师之家,24岁之前,曾在海牙、伦敦、巴黎等地的 ...

谢谢你朋友,受益哦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38
我爱我自己 发表于 2012-7-4 14:29
文森特•梵高 (1853-1890)出生于荷兰赞德特镇一个新教牧师之家,24岁之前,曾在海牙、伦敦、巴黎等地的 ...

我修改了,你再看看,行不?
作者: 我爱我自己    时间: 2012-7-4 14:38
念旗 发表于 2012-7-4 14:38
我修改了,你再看看,行不?

好多了,目前好像没有能够超越的!
作者: 乐冰    时间: 2012-7-4 14:38
念旗 发表于 2012-7-4 14:26
你写的有深度,小女子惭愧
冰哥你发了没有啊

没有发,临屏感悟。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41
乐冰 发表于 2012-7-4 14:38
没有发,临屏感悟。

中午睡醒了吧?早上看你那里糟糕死了。。。差一点急死我呢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41
我爱我自己 发表于 2012-7-4 14:38
好多了,目前好像没有能够超越的!

以学习为主。感谢这些朋友,大哥大姐们
作者: 乐冰    时间: 2012-7-4 14:42
念旗 发表于 2012-7-4 14:41
中午睡醒了吧?早上看你那里糟糕死了。。。差一点急死我呢

工作忙啊!谢谢提醒。
作者: 大安刘尧    时间: 2012-7-4 14:49
改后的更好!{:soso_e163:}
作者: 念旗    时间: 2012-7-4 14:52
大安刘尧 发表于 2012-7-4 14:49
改后的更好!

好,那我就定了
作者: 大安刘尧    时间: 2012-7-4 14:55
念旗 发表于 2012-7-4 14:52
好,那我就定了

我的阅读水平低,可不能看我说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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