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其自然 发表于 2012-7-5 07:49 有些诗作者则先天具有挑战意识和冒险精神 不是说俺的吧 俺可是为了活跃论坛气氛哇 其实 ...
顺其自然 发表于 2012-7-5 07:50 PK是为了互相交流 与竞赛无关 不用费那些力气哈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5 07:53 已经有1票反对!
顺其自然 发表于 2012-7-5 08:09 俺在等你的呢
高世现 发表于 2012-7-5 08:25 将PK进行到底,以后还拟招专业辨手,分为甲乙各方点评,定PK评委(会员可报名,经栏目编辑考核录入名单可为 ...
顺其自然 发表于 2012-7-5 08:26 煽风点火
高世现 发表于 2012-7-5 08:29 三、进入程序后3天内,参赛双方可以根据跟帖意见反复修改诗作。然后由编辑将PK之诗并入另帖置顶,属于编辑 ...
高世现 发表于 2012-7-5 08:35 六、一期一人如遇两轮PK皆败北,则本轮(期)失去参赛资格。 --------------------------------- 补充: ...
高世现 发表于 2012-7-5 08:40 既然pk,就让他来得更刺激些,变负2分或最高追加至8分,就看你的了.......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5 08:44 没有分,只有票。可以完善,实施!
高世现 发表于 2012-7-5 08:47 你可补充上去1楼,改分为票
息县李森 发表于 2012-7-5 09:20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5 09:35 谢谢哈!
息县李森 发表于 2012-7-5 09:42 不客气!谁让我们的想法一致呢 借刀杀人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5 09:52 借刀杀人——,错,是借诗还魂
里海 发表于 2012-7-5 08:53 细节又你们定。我和自然只管pk。 不用那么复杂。 喜欢谁,就点名让谁来pk。
顺其自然 发表于 2012-7-5 10:15 这个对俺胃口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5 10:38 会员诗友基本没有表态!
王丽颖 发表于 2012-7-5 11:49 同性恋现在是可以公开的了!
顺其自然 发表于 2012-7-5 12:17 自然 自然
王丽颖 发表于 2012-7-5 12:18 祝你们幸福~
顺其自然 发表于 2012-7-5 12:22 起码 后院不会起火 晕 怎么聊天了 快闪 小心那锅汤
小人鱼在天堂 发表于 2012-7-5 14:19 便于更多人参与进来,诗赛会更红火,故此支持。但由此以来,编辑和版主会更累更忙了。问好。
里海 发表于 2012-7-5 14:52 异性恋也可以公开。有心仪的人儿了没。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5 14:25 主要是想请张无为、山城子、风之子等从理论上对一些有特色的诗进行解读,并把栏目办成“诗歌讲习所”之类 ...
文泽予 发表于 2012-7-6 10:26 越来越有挑战性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6 20:11 搞擂台赛,单挑,能更快找到各自诗歌的不足。只是,如何搞,谁来评,头痛!
纪开芹 发表于 2012-7-8 10:25 这次评比,不要再计算回帖数和点击率了。那个没什么意思。
汤胜林 发表于 2012-7-8 10:27 韩总有考虑!
纪开芹 发表于 2012-7-8 10:28 你们管吧。我反正云里雾里。
半纳 发表于 2012-7-8 21:05 呵呵,红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