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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死亡之诗》及评论感言(加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7-28 23:51
标题: 对《死亡之诗》及评论感言(加说明)
本帖最后由 张无为 于 2015-7-29 10:39 编辑

对《死亡之诗》及评论感言    

                  张无为


    (特别提醒:本评论是就《死亡之诗》所引发的诗歌现象与评论写作中的某些问题,希望有兴趣的参与讨论,从学术上可以各抒己见甚至面红耳赤。但是绝不能离开诗本文去谈论,更不该针对诗作者。评论写作在整个中国文坛都是软肋,流派网有责任参与进来,从我做起,善意切磋,共同提供评论水平。)

      并不熟悉作者吕增军,搜索后发现,他是流派网会员,于2015-7-7 19:54注册(最后访问是2015-7-14 17:41),2015-7-9 22:38在“90后诗歌”栏目发布《死亡之诗》(跟帖很少;王丽颖于2015-7-26 14:05 设置高亮)。
      语乱于7-26 08:36在诗歌评论栏发布《读<死亡之诗>》(本主题由王丽颖于2015-7-26 14:04 设置高亮),之后在许多跟帖中发布《读90后诗歌<死亡之诗>》,才引起我注意。他在评论中认为,作者“笔锋不仅用得出奇,也写得深奥”,“用简短的诗句,散发出无穷的诗意”。还有个别跟着赞赏的,当然也有质疑该诗的。这些都很正常。
      阅读之后,《死亡之诗》先是让我眼睛一亮,随后又花了。说实在的,我没看懂正文与“死亡”的诗意关联,因为文本无法让读者进入,我以为,这是作者在不可琢磨中的琢磨,但难以解释到位。当然,诗可以不令人完全懂,不过自有其共识点。懂不懂并非诗歌评价的全部,《锦瑟》至今没人全懂,亦是经典。“白发三千丈”不合理,合诗情;《死亡之诗》情理皆废。因为《死亡之诗》事实上是典型的胡言乱语式的文本(即使作者是严肃的),是诗歌中不成功的实验,也是歧路。没什么评论价值。正文意象斑驳错乱,叠加转换随意无着,与想表达的“死亡”没什么关系。如:  “叶子为白昼脱齿垂泪”,“为北极熊赢得一枚铜耳钉”,“托运趾蹼”,“推倒了橡树依靠暮日”……基本是不知所云一如呓语,整体都是。诗的新意是有迹可循的,并非胡言乱语哦。即使梦呓,有的可能是诗,前提是经过诗性淘洗。否则就是呓语。这样的诗可以随便胡涂乱抹即可完成,只要自己不厌烦。
      《围城》中曹元朗写写月亮有如下的诗:“圆满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 /这守活寡的逃妇几时有了个新老公”——比起这首来也可以被原谅的吧。
       因为诗的解读依托词义关系,关系无度,不仅无法阐释,也谈不上感悟了。故意人为搭配的文字,获得诗性,那得靠什么运气?!语言直白也不一定不是诗。拟人,比喻,暗喻,隐喻,夸张这些写作手法也同样。 诗亦可以难以解读,甚至拒绝阐释,但那是由审美机制所规定的,如直觉就是这样,难以阐释,只能靠感悟。然而依然是诗,与胡言乱语有根本区别。因此,任何牵强附会的解释难免是另一种呓语,没有意义。牵强附会,捉襟见肘。
      《死亡之诗》虽然没什么解读价值,但如果将其作为现象是可以讨论的,现在毕竟超越了懂与不懂的浅层认识。不过,我感觉,流派网有的会员在评论中有一些误区,应该注意,也有必要克服。
      我以为,评论与诗写一样是自由的,不过,与信口开河,随心所欲不同。下笔千言,难以到位,三分入木则尤难。应该掌握必要的美学常识,尤其是文学评论基础。
      例如:芝麻在《解读吕增军《死亡之诗》发表于 2015-7-26 17:26(27日修改)(本主题由 王法 于 2015-7-26 20:09 设置高亮)中也有一家之言,不过按照“起、承、转、合”的八股文模式解读无厘头诗,应该说太勉为其难了,像为千足虫套上一只人的鞋子,那可不是一般的削足适履。
不过我以为,能写出解读文字就难能可贵,虽然所有解读都可能勉为其难,解读结果也都难免差强人意。
      青青河边草在主帖评论中,意识到了其“往往写得不会太好”,“本文将自己也不能完全说明的死亡之诗,用了极其复杂的线索,企图再现其自认为复杂无比的内在肌理”,并且感受到“再次对死亡的诗,更加茫然”,最后,虽然试图抓住“主体意象除了‘死亡之诗’外,还有两个”,依然判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效的”。这些已经不容易了。
      当然,亦有会员质疑《死亡之诗》并且到位的,如:皿成千71#跟帖:“青青虽然评的不是很让我认同,主要是对此诗的大问题作了回避,我可以认为是编辑身份不好直言,但一个质疑编辑身份的读者,解读一首诗也回避就不太厚道。我先认为他是真有学识这么说说,但就后面看,正如张教授所言,他得扪心自问。另有一会员,挑拨离间,明明说文本,硬说对作者埋汰了。很要不得。谁没有垃圾作品?要是说一首诗差了就等于伤了作者,那真是无语!”再如,香雪婉儿79#跟帖:“这首诗就像小学生戏弄人的脑筋急转弯,谜面让人不知所以,谜底让人一声叹息。”
      无论怎样评论,均应就诗本身发声,不该将其与诗作者或者评论作者作褒贬关联。


附《死亡之诗》

    作者:吕增军

叶子为白昼脱齿垂泪,也为北极熊赢得
一枚铜耳钉。初次托运趾蹼
就像推倒了橡树依靠的暮日
北极熊排挤春夏,它的果实,如是月亮叼住的信物
叶子割碎极光唯一的信笺
令北极熊拓宽它的腹肌,辽阔无垠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3: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青青河边草    时间: 2015-7-29 04:56
来学习对死亡的又一次剖析,,,老师,辛苦了!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6:23
醉翁之意不在酒。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6:25
在不在酒,都看出,你也真是醉了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6:32
可怜的吕增军,刚出道就遭遇了一场政治运动。不然,可凭这首诗从正面火一把。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6:46
为当权者服务的诗是好诗。诗写到政治,是最高境界。
真是这样。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7:02
时代变了。等着吧。张无为,群众会让你看到反击。文字不是唯一工具。
作者: 语乱    时间: 2015-7-29 07:34
张老师读不懂,怎么说《死亡之诗》情理皆废?能将我原文一并附件在你此文之上吗?
作者: 语乱    时间: 2015-7-29 07:35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7-29 03:53
写诗的和读诗的
            曦哥/诗说

读不懂文章,只能说明你阅读水平不够,

挖苦人家,只能读明你人品不够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7:36
王法 发表于 2015-7-29 07:15
颠三倒四,翻云覆雨,小孩子的猴皮筋东南西北随意扯。——这就是中国诗歌理论、批评界某些所谓【批评家 ...

确实。脸面丧尽的同时,智商逻辑也沦丧到儿科。流派的耻辱!!耻辱!!
作者: 语乱    时间: 2015-7-29 07:39
苑君璋 发表于 2015-7-29 06:32
可怜的吕增军,刚出道就遭遇了一场政治运动。不然,可凭这首诗从正面火一把。

真理不一定在多数人手中。

中国的革命也是同样的道理,

红军在长征过程中,为何真理一直掌握在毛泽东的手中?

诗坛诗人众多,千百年后,大浪淘沙,留下的将少数才是精华。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7:47
语乱 发表于 2015-7-29 07:34
张老师读不懂,怎么说《死亡之诗》情理皆废?能将我原文一并附件在你此文之上吗?

评论版主第一主持看不懂会员好诗,如果还有脸面有自知,就该辞职。等着谁来制裁就不好看了。
作者: 语乱    时间: 2015-7-29 07:51
试问张无为老师,以下是”大明定南朱曦“的原文:

《死亡之诗》是半死不活的诗。为什么?写诗的死了,但是他涂抹出来的仓颉造的字还活着!为什么说他死了呢?因为,他想扼杀字圣仓颉。——按照“作用力等于或大于反作用力”这个原理,其人必死无疑!

——此等造句,不过神经病患者呓语耳!——
“北极熊的果实”?纯粹是非法(语法)自度语!北极熊结不出果实,它只会下崽:北极熊崽!崽是动物,果实是植物。——如果连天地间一般常识都弄不懂,那还有资格写诗吗?简直是唯恐“流派”不乱而竭尽低能和稀泥而已!建议法老对此等乱臣贼子禁言!!!

不思悔改的搅屎棒——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一味挖苦人家,对人进行攻击,这是什么样的道德思想品质?

张无为老师如何看待这样的事情?请拿出个公正的态度。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7:53
王法 发表于 2015-7-29 07:43
颠三倒四,翻云覆雨,小孩子的猴皮筋东南西北随意扯。——这就是中国诗歌理论、批评界某些所谓【批评家】典 ...

如果没有删帖和禁言,他玩弄词藻,也不是会员的对手。论才情,论人品,他都倒数。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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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语乱    时间: 2015-7-29 07:55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7-29 07:54
一个小郎中,与贤者言居然肆无忌惮,可见其狂妄之至——其心理动机,只不过是“若不流芳百世,愿求遗臭 ...

拒绝和你这样没道德没素质的人谈话。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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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语乱    时间: 2015-7-29 08:00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7-29 07:59
就凭你这种下三滥的水准,想在中国诗歌流派网兴风作浪?你脑壳是不是有点方哦。小崽,这是在我贤弟的 ...

你要水平没水平,要道德没道德,拒绝和你这种人谈话。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8:02
语乱 发表于 2015-7-29 07:51
试问张无为老师,以下是”大明定南朱曦“的原文:

《死亡之诗》是半死不活的诗。为什么?写诗的死了,但 ...

挖苦和人身攻击的材料摆眼前。中会提醒过要尊重作者,却说中会挑拨离间,因此禁言。按此逻辑,张无为私自无理删帖,应该禁言一万次。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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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8:09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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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8:14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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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8:17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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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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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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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8:26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7-29 08:21
别掐别掐,来,我和你去吃芝麻糖.....

再怎么转移话题,也改变不了事情性质。读不懂诗的当荐稿编辑。读不懂诗的当主持。读不懂诗埋汰作者。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7-29 08:28
王法 发表于 2015-7-29 07:43
颠三倒四,翻云覆雨,小孩子的猴皮筋东南西北随意扯。——这就是中国诗歌理论、批评界某些所谓【批评家】典 ...

实事求是、就事论事好,欢迎反驳,也思考思考死亡之诗。你是老诗人了,应真正担当,别生气。删了写,写了删的。致安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8:28
读不懂诗当荐稿编辑,读不懂诗当主持,读不懂诗埋汰作者。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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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7-29 08:29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7-29 03:53
写诗的和读诗的
            曦哥/诗说

沙发请茶。致安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8:30
张无为 发表于 2015-7-29 08:28
实事求是、就事论事好,欢迎反驳,也思考思考死亡之诗。你是老诗人了,应真正担当,别生气。删了写,写了 ...

真有脸教育他人。还是研究研究怎么读懂诗,怎么尊重人吧。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7-29 08:30
语乱 发表于 2015-7-29 07:34
张老师读不懂,怎么说《死亡之诗》情理皆废?能将我原文一并附件在你此文之上吗?

你原文在多处。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7-29 08:30
语乱 发表于 2015-7-29 07:34
张老师读不懂,怎么说《死亡之诗》情理皆废?能将我原文一并附件在你此文之上吗?

你原文在多处。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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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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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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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8:35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7-29 08:32
水平?我的水瓶里面装的是烫开水!如果你再不思悔改,企图在青青河边草地上肆意妄为,那我就把你烫了, ...

青青河边草和张无为已经死在群众心中。欢迎你步后尘。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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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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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5-7-29 08:42
我认为这个帖子没有开的必要,本是无厘头,这一来更加了一些。个人对此诗保持立场,不参与任何一方的去留之争。这么一来又成了纷争之帖。只看几个急的人,还有不说话的在后面。希望张教授把这种帖子移走。真真的评论批评应是一文驳一文才是。看看这后面,情况很不妙!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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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8:48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7-29 08:46
口口声声诗啊诗,
老夫问你何为诗?
如果不在诗何物,

你继续转移。
诗为何物。你和张无为说了算。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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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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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15-7-29 09:05
本帖最后由 风之子 于 2015-7-29 09:22 编辑

《死亡之诗》虽然没什么解读价值,但如果将其作为现象是可以讨论的,现在毕竟超越了懂与不懂的浅层认识。不过,我感觉,流派网有的会员在评论中有一些误区,应该注意,也需要克服。
——教授总结的全面,学习。这首诗在构筑建筑美和意象美方面,作者是用心了的。但有犯标题党之嫌。一味追求语言的新奇和陌生感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7-29 09:07
皿成千 发表于 2015-7-29 08:42
我认为这个帖子没有开的必要,本是无厘头,这一来更加了一些。个人对此诗保持立场,不参与任何一方的去留之 ...

谢谢关心!
主帖完全针对诗思考,引用材料真实,概括观点客观,评价则与审美立场有关,应该在学术层面争鸣,不是坏事。
为了诗歌评论进一步回归正道,也可以让个别(马甲不算数)离开诗、侈谈诗的显显原型,以便改过。
实在不可救药再说。
致安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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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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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7-29 09:13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7-29 03:32
水平?我的水瓶里面装的是烫开水!如果你再不思悔改,企图在青青河边草地上肆意妄为,那我就把你烫了, ...

有意思么?好好说话。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9:14
云柳 发表于 2015-7-29 08:52
你这号人,就知道教唆,你是一个论坛大骂的高手,看看你的帖子即知!

装什么娘嘻皮。你刷屏能刷出理来。我说过我放弃文字斗争。撤。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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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5-7-29 09:23
张无为 发表于 2015-7-29 09:07
谢谢关心!
主帖完全针对诗思考,引用材料真实,概括观点客观,评价则与审美立场有关,应该在学术层面争 ...

我认为可以经作者意见,开个争议活动,大家冷静地,正反两方评评这首诗就好了。但关于编辑人员的问题,是网站内部高层要思考的问题,会员质疑没什么不对,虽然例证不足,却因此引起了对这首诗的认识层面问题。但这是个没有裁判的竞技,最终也不过作鸟兽散!因此讨论一首诗好在于过程的思考维度,却不是结果。而估计参与的人是无兴趣严肃讨论的。所以,大多人也就敬而远之。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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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9:24
云柳 发表于 2015-7-29 09:18
你是论坛管理者,不就诗谈诗,挑起争端?您的为人就是如此?

张无为不是管理者吗?
他今天三明天四。不靠删帖屏蔽他都活不下去。
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5-7-29 09:26
因为这一现象而使一首诗有了讨论价值,所以要说还是回到作品上去说!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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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9:27
皿成千 发表于 2015-7-29 09:23
我认为可以经作者意见,开个争议活动,大家冷静地,正反两方评评这首诗就好了。但关于编辑人员的问题,是 ...

谁能有兴趣呢?不同意见就移走删帖。禁人。
他的帖子就是笑话。他的脸就是屁股,谁面对得起。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9:29
云柳 发表于 2015-7-29 09:26
是你们这号人没有口德!身为论坛管理,不管他们之间如何不睦,但是,某人却看着这些骂人的评论(骂张教授 ...

你跟他混。会弄一脸屎。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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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5-7-29 09:33
王法 发表于 2015-7-29 09:16
明眼人。真的无奈。评贴回帖没有时间,打击他人,抬高自己一个顶10万。

王老师好!似乎我不该在此说这样的话。
但因前面我对该诗有不同看法,也引起正面评价朋友的诗外话。所以我不想事态扩大。想就文本大家谈谈,毕竟这才是益事。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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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7-29 09:35
王法 发表于 2015-7-29 09:16
明眼人。真的无奈。评贴回帖没有时间,打击他人,抬高自己一个顶10万。

“打击他人,抬高自己”?奉劝你不再以己度人,尤其避免离开文本擅自结论,你说你最反感扣帽子,我更厌恶,特别是借助于马甲轰炸,好像支持者真的“15万”。
我只是就诗文本说话,碰撞诗思,没有私愤吧?哈哈,欢迎你也就该诗写评论反驳。前提是对诗作者及学术异议都必须尊重,在此特别提醒下。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7-29 09:36
皿成千 发表于 2015-7-29 04:33
王老师好!似乎我不该在此说这样的话。
但因前面我对该诗有不同看法,也引起正面评价朋友的诗外话。所以 ...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9:37
云柳 发表于 2015-7-29 09:28
是的,他们就是为了某个人来调拨的!

埋汰会员比禁言后果更严重。尤其年轻会员,这么大的网让人怎么生存。为私人目的不择手段。自已脸不要了,却还代表流派。很多人是不愿被他无知代表的。所以自己出来说话。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9:38
云柳 发表于 2015-7-29 09:33
你是个老小孩,自私自利,让你的人穿马甲,这样对你真的好吗?

我代表自己。
我不是谁的人
我是流派的人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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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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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5-7-29 09:43
王法 发表于 2015-7-29 09:36

我保持不语,后面!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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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9:47
我不是马甲。我这号也很久了。
云柳可是纯马甲。不过。我只看观点,你要是对。你爱什么甲什么甲。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7-29 09:48
皿成千 发表于 2015-7-29 04:43
我保持不语,后面!

好。以后不再参与此类帖子。真的无聊、无*。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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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9:49
毕竟现在是禁人高峰,穿没主题的马甲被禁也不损失什么。被逼的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09:51
所以,不要骂马甲,实在是革命形式不好。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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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7-29 09:52
王法 发表于 2015-7-29 09:28
无为兄,你呀——你的种种作为,,,,,,,真的不敢恭维。【为了庆成,为了论坛就此打住】,绝不再与你 ...

【为了庆成,为了论坛就此打住】——我真希望你说到做到!如果你做到,还有三更半夜辗转反侧的私愤发泄嘛?再带几个马甲像仪仗队鸣锣开道……我昨天就你的发泄没发声吧?是没来得及哈。
我的这个评论是完全针对文本与学理的,欢迎几位写评论的与之学术碰撞,你不能分辨吗,还是真昏聩?是进行好,还是打住好?当然,诗评文本之外的早应该打住,而且从你的第一个跟帖删除,半小时再发开始。
希望你口口声声的良心、网站、15万会员云云,也首先从自我做起、包括即使改过(光说没人信的),才不至于憋屈。
作者: 青青河边草    时间: 2015-7-29 09:54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7-29 09:52
写诗的和读诗的
            曦哥/诗说

多多指导!问好您!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09: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7-29 09:59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7-29 04:56

兄弟好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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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作者: 大明定南朱曦    时间: 2015-7-29 10: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10:02
张主持你无故删帖屏蔽帖子。怎么是私愤。明明公愤。
作者: 王法    时间: 2015-7-29 10:05
大明定南朱曦 发表于 2015-7-29 05:02
法哥别为几行神经病患者涂鸦的文字气坏了身子。去跑步吧,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作者: 芝麻.    时间: 2015-7-29 10:19
本帖最后由 芝麻. 于 2015-7-29 10:20 编辑

再一次证明:芝麻是流派高层水准的酱料~^-^


我的作为

无心的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7-29 10:23
语乱 发表于 2015-7-29 07:51
试问张无为老师,以下是”大明定南朱曦“的原文:

《死亡之诗》是半死不活的诗。为什么?写诗的死了,但 ...

哦,不能离开诗本文讨论,更不该针对诗作者。才看见。不过我已经多次提醒过。
作者: 苑君璋    时间: 2015-7-29 11:09
语乱 发表于 2015-7-29 07:39
真理不一定在多数人手中。

中国的革命也是同样的道理,

高人高见。你不流于俗物。你心天可鉴了。这首诗有了你的评也算开了花。
学习朋友!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7-29 14:39
芝麻. 发表于 2015-7-29 10:19
再一次证明:芝麻是流派高层水准的酱料~^-^


是的,无心者自无意。就评论言说是正道。
作者: 香雪婉儿    时间: 2015-7-29 21:19
本帖最后由 香雪婉儿 于 2015-7-29 21:30 编辑
苑君璋 发表于 2015-7-29 08:48
你继续转移。
诗为何物。你和张无为说了算。


问世间诗为何物。一物降一物。哈。。。
作者: 青青河边草    时间: 2015-7-30 10:14
香雪婉儿 发表于 2015-7-29 21:19
问世间诗为何物。一物降一物。哈。。。


作者: 张无为    时间: 2015-7-30 10:44
香雪婉儿 发表于 2015-7-29 21:19
问世间诗为何物。一物降一物。哈。。。

急转弯哦、好。
作者: 红海滩    时间: 2015-7-30 11:19
我也没看懂呢。不过,跟帖的内容很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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