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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香山文学奖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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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芜
时间:
2015-12-20 10:53
标题:
第二届香山文学奖征稿启事
第二届香山文学奖征稿启事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市文学创作达到更高水平,繁荣我市文学创作,中山市作家协会启动第二届香山文学奖评选活动,评选奖励本协会会员的佳作,此奖项为中山市文学界最权威奖项,每年奖励一次。
■一、奖项名称:第二届香山文学奖。
■二、参评范围:
(一)参评作者:必须是中山市作家协会会员(含省作协会员、中国作协会员)。
(二)参评时间:凡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有正规刊号的刊物 (含《香山文学》)上发表的或具有全国统一书号正式出版的作品均可参加评选。合著作品由第一作者申报。
(三)体裁不限:包括小说、散文、报告文学、诗歌、文学评论等,字数不限。
(四)每个参评作者只限申报一个体裁。申报作品一式五份(单篇作品原件一份,四份复印件;著作原件五份)。
■三、评奖标准:
(一)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
(二)重视作品的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我国优秀文学传统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尤其鼓励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三)重视作品的社会影响力。
■四、评奖程序:
(一)评委会将由省级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分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二)初评:2016年1月初,由初审评委从会员征稿中评选出20件入围作品,并撰写提名推荐辞。
(三)终评:2016年1月底,由终审评委根据初评的提名名单及提名推荐辞,通过终审评委投票的方式来决出本届获奖作品,获奖结果将在媒体上公布。
■五、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奖金:每名3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每名2000元);三等奖若干名(奖金:每名1000元);获奖者将获得证书和奖金。
■六、征稿截稿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月5日止。
■七、注意事项
(一)参评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凡参评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启事的各项约定。
(三)本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作家协会所有。
◆注:申报评奖表格可在中山作家网下载。
◆报送方式:中山市中山五路一号中山商报黄廉捷,联系方式:18676108890。
中山市作家协会
2015年12月15日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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