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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话:诗和书法是最具体也最抽象的艺术形式 [打印本页]

作者: 李明利    时间: 2016-11-24 13:19
标题: 对话:诗和书法是最具体也最抽象的艺术形式
对话:诗和书法是最具体也最抽象的艺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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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夫书法作品
  
  据东方早报 2016-11-23消息 对话 白杨  年近九旬的洛夫是台湾地区现代诗群中最有代表性的诗人之一,其书法展近期在上海图书馆对外展出。洛夫从事诗歌创作以外,亦多年沉潜于书法探索,前不久,洛夫就此与笔者进行了关于诗与书法的对话。

  白杨:您谈书法的美感特点时,特别强调留白的意义。那么,您的书法写作与诗歌创作之间有没有关系?或者说有哪些共通性和差异性?

  洛夫:谈到诗歌创作与书法写作两者之间的关系,我倒是从创作实践中积累了些想法:我认为,以书法写新诗是一项新的艺术追求,一种诗歌的新表现形式的探索,我称之为“由书法过渡到诗歌的另类形式”。我们通常读到的诗都是平面印刷品(且不提网络诗这一另类形式),我希望通过书法把诗提升到水墨艺术的层次,使两种不同形式的美作有机的结合而化为一个更丰富的二元融合的宇宙。这样一来,便不免经常有人问道:你是一位现代诗人,却以最传统的书法形式来表现最前卫的诗歌,你不觉得这是一个矛盾吗?表面看来的确如此,但在某些事物的内在规律里,矛盾的极致又何尝不可能转化为一种新的和谐?基本上,诗与书法的性质有颇多相通之处:第一,二者既单纯而又复杂(丰富);第二,二者既稳定(规范化)而又富于变化;第三,既传统而又现代(因为凡具创造性的都具现代性);第四,诗与书法都重视创意,二者的美都是超越时空,万古常新的。

  还有一个更关键的说法,也是我多年来从写诗和书法中体验出来的:即中国的诗歌和书法是两种最具体也最抽象、虚实相生的艺术形式。就书法而言,字的笔画很单纯,不受形的限制,讲究生动的气韵和节奏美,以及黑白二色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的造型美,它可以使人感到一种生机、一种灵气、一种无言的禅境,其艺术的永恒性超过绘画,因为一幅画多少受到物象的限制,观赏者的想象也跟着受到限制,而书法却有着无限的开放性。

  白杨:您谈书法与诗歌的关系,似乎也体现出某种对禅趣的体悟,而且这次的书法展品中,也有一些别具禅趣的小诗。您写“现代禅诗”是人生体验的一种升华,那么这其中有没有宗教情怀或因素的影响呢?

  洛夫:当然有,我一向认为,一个重要诗人(或所谓的大诗人)必须具备三个层次的境界,一是美学层次,二是哲学层次,三是宗教层次。美学层次是基础,哲学层次是思想内核,宗教层次是峰顶,是前二者的超越。然而,一个优秀的诗人是不甘于停滞在某个单一层面上,而且也不只会突出某个向度,他创作的应是一个三位一体的构成,既非只有哲学,也不是只有宗教,而是一个浑成的艺术品。(本文系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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