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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达维什:“诗可以变成一个真正的混蛋” [打印本页]

作者: 肖振中    时间: 2016-11-24 20:39
标题: 达维什:“诗可以变成一个真正的混蛋”

“诗可以变成一个真正的混蛋”
——记巴勒斯坦诗人马哈茂德·达维什


  (北京青年报 云也退) “民族诗人”,一个文学爱好者都好久不提的词,似乎过时了,苏格兰的彭斯、爱尔兰的叶芝、美国的惠特曼、古巴的何塞·马蒂、葡萄牙的卡蒙斯、捷克的塞弗尔特、以色列的耶胡达·阿米亥,仍然有很多读者,但还将他们看作“民族诗人”,就好像在跟这个经济全球化、语言一体化(英语一统天下)、世界村落化的时代唱反调。过去,民族关系到你怎样回答“你是谁”,现在,年轻人的口号是“我给自己带盐”,甚至厌烦自己名字前挂着的国籍了,它的功能只是用来办个护照。
  只有那些尚在期待一个国家的民族,期待有一位“民族诗人”来大声说出“我们是谁”。在马哈茂德·达维什的诗集里任抽一首,就会看到一个经典的民族诗人所钟情的意象:
  “雷电点燃了山谷/父亲自古就在那里/养育石头/创造树木/他的皮肤渗出露水/树叶在他手里长出/地平线悲泣地唱着歌谣/……他曾叮嘱/不要理睬月亮/当心海洋……和远行!”
  土地,石头、树木、父亲、祖先。巴勒斯坦人需要紧紧抓住他们的土地、房屋、树木来做文章,因为祖先的土地不在他们手里,民族身份也因而丧失,不被外人所承认。失土的方式常常是戏剧性的,甚至有点滑稽:同一棵橄榄树,巴勒斯坦人种下,表示这块地是“我们的”,“我们”是土地的主人,犹太人将它拔出来再原样插回去,土地就成了他们的了。
  巴勒斯坦地区的记忆是被全面改写过的。1941年还叫比尔维(El-Birweh),也就是达维什出生的村子的名字,后来被犹太人占领,改名为阿希胡(Ahihud),再后来又改叫亚苏尔(Yasur),从一个阿拉伯词变成了希伯来词,表明它的主人已经换了。阿拉伯痕迹被抹掉。后来出生的人,没有人知道或者在乎这里原初的样子。
  1948年夏天的第一次中东战争完成了大部分土地的易主。如今,巴勒斯坦人居住在约旦河西岸与加沙地带,空间狭小,土地荒芜,很多人靠给以色列人打工谋生,种地的人陷于赤贫,还有不少土地正被以色列人蚕食。达维什2008年逝世后葬在拉马拉,那算是西岸相对比较稳定的大城了。
  父亲说,不要远行,不要去学奥德修斯,因为远行之后土地就没了——达维什在诗中提出了如此的警告。“谁没有国家,入土后就没有安息的墓!”这是达维什最早的诗,民族主义的信息强烈。1967年出版的《黑夜尽头》中有一首《丽塔和枪》,一首《梦见白百合的士兵》,那时的他已经明白,要把柔软的乡情、把对安宁生活的渴望跟战斗放在一起,不过他一般不鼓吹通过战斗去夺回被占领的土地,而是在自己和心爱的人之间放上一把枪,或者让战士去梦见和平:
  “他向我告别,因为他……/要寻找白百合/寻找橄榄枝头/一只迎接晨曦的鸟/因为他对事物的理解/只凭感觉……只凭嗅闻/他说——他理解的祖国/就是喝到母亲的咖啡……/就是伴随着夜晚,平安回家。”
  这就是隐喻的力量,达维什在2007年,也就是逝世前一年的一次受访中说:“我是个隐喻工人,我不是一个象征的工人。我相信诗的力量,它给我向前看的理由,让我瞥见一点微光。”土地、树木、房屋哪怕石头都不属于我,但我可以运用隐喻,将所有跟土地有关的意象都握在手里,把它们变作从我喉头冲出的声音。
  但是,他又为何说自己不是“象征的诗人”呢?象征与隐喻有何区别?这就得说到达维什作为“民族诗人”的不情愿的一面了。
  他是天生的诗人,诗人气质让他倾心于跨越种族界线的世界主义。儿时他生活在巴勒斯坦北部的加利利(1948年5月5日后就是以色列领土了),作为一个阿拉伯血统的人,他参加了犹太人的共产党;在加利利大城海法,他是一个共产主义以色列青年运动团体的成员,为该党旗下的一份阿拉伯文报纸担任采编。他们的终极目标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大融合,达维什以为,凭着这种信念,民族差异不会影响他跟同志们的关系。
    民族主义是他19岁之后明晰起来的态度,那时他还认识了一个同情巴勒斯坦的以色列女编舞家塔玛·本·阿米。1967年“六日战争”两年后,达维什出国去参加一个政治会议,就留在外边,从巴黎到莫斯科,再到埃及和黎巴嫩,一直没有回国,他加入了巴勒斯坦民族大会,然后,以色列当局就禁止他入境了。
  在没有被强逼的状态下一去不返,按照一般的理解,是“自愿流亡”无疑。但其实,到流亡之前他已经很有名气,以色列各个地方的诗歌朗读会都邀请他(尽管当局经常阻碍他自由行动,还因此抓捕过他)。流亡之后,达维什就从世界主义者退了一档,成了人们眼里的民族主义者,走到哪里都要被挂上一块“巴勒斯坦诗人”的牌子,接受异样的注目、另类的打量(“他反以色列吗?”“他是政治避难者吧?”“他在国内被判了几年?”)。就他的本心而论,这并不是什么美妙的事。
  所以他对“象征”一词很敏感。隐喻可以,隐喻是一对一的,白百合对应安宁的乡里,枪对应战斗,树对应大地;而象征却是一对多,很难控制。所以他一旦有了发言的机会,就要澄清自己的身份:“我的意识里没有象征,我的想象中也没有。我正尽全力打碎象征的种种要求,清除这种偶像身份,我正尽全力让人们把我看做一个人,一个希望精进诗艺、提高读者品位的人。”
  当他变成“民族诗人”后,他却公开说他不想做爱国者,不想被人看作英雄或什么自由和解放的象征,“我只以一个简朴的诗人示人。”但这可能吗?欣赏、谈论达维什的诗,却只字不提他在政治方面的主张和作为,根本做不到,这些参与行动让他不能轻松地以凡人自居。达维什的身份早已确定,就像巴勒斯坦人在地中海东岸这片狭小土地上定居了有三五百年之久一样是个不能更改的事实:一个流亡者,用一种能够把自己变成众人眼里的一个象征甚至偶像的方式来咏叹被抛下的故乡、失去的土地和沉入记忆的爱情。
  民族诗人的诗作肯定得宜于传唱。1948年5月5日之前的犹太人同样没有国家,那时,他们也像如今的巴勒斯坦人一样需要充满民族主义力量的诗与歌曲。于是他们就有了哈伊姆·比亚利克,希伯来语大诗人,也是无数凝聚人心的歌曲的词作者。达维什的诗也同样如此。1990年的诗集《我见我所愿》里有一首《乐句》,就是为了谱曲而写的:
  “有个诗人,但不是我/正在书写诗篇/写在遥远的风柳树梢/可是墙上的玫瑰/为何要穿上新叶扮俏?//有个孩子,而不是我/正在放飞一只鸽子/飞向高处、飞向云脊/可是森林为何要洒下雪片/包围了笑靥?//有只鸟儿,而不是我/正在捎带一封信笺……”
  将达维什与比亚利克相比,要比与达维什同时代的以色列最有名的诗人耶胡达·阿米亥(1924—2004)相比更合适,比亚利克鼓舞了犹太人建国,到建国时诗人早已逝世,同样的,达维什也是在为一个没有自己土地的民族写诗,将来万一建国成功,他的诗句也会被视作民族独立的福音与“先声”。这两人还有一个有趣的共同点:两个人都不懈地讴歌同一片土地,但实际上他们都是不事稼穑的城市文人:
  “我们喜爱玫瑰/但我们更爱麦子/我们喜爱玫瑰的芳香/但麦穗比它更为纯洁/快用岿然不动的胸膛/守护麦穗免遭风暴的席卷……”
  其实达维什一辈子都没下地,拔过一株粮食。他身上的知识分子气质非常浓重,性格内向,忧郁而且体弱,虚胖,年轻时他的头发梳得齐齐整整,戴一副文质彬彬的眼镜,留着营养良好的双下巴,要是生活在半个世纪前的中国,他肯定是第一批就被送去接受劳动人民再教育的人。达维什的心脏先天脆弱,刚过中年就四处求医问药,犯过心肌梗死,动了几次手术。他是2008年在美国逝世的,之前的几年,他跑遍了欧美国家,用尽了一切可以找到的医疗手段来挽救自己的心脏。
  流亡之后再次回国,是1995年《奥斯陆协议》后的事了,那时,和平进程迈出了前所未有的一步,作为著名文人的达维什首先受到优待,话说他那时还是阿拉法特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成员呢。他住在拉马拉,而他的出生地加利利,1941年才将将被开垦为可耕地,如今已是草长莺飞,沃野成片。达维什曾有机会回到故乡看一眼,那里住着的都是“占领者”,可是被他们占领的土地已经一改往日的荒圮:大声主张土地所有权的人,看起来不如占领者更具备料理土地的能力。
  虽说在法理上,所有权人可以随意处置其所有物,但巴勒斯坦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总要撞到这堵尴尬的墙上:以色列人励精图治,改善土地质量,远比巴勒斯坦原住民做得更有效率。在一部反映达维什生平的纪录片里,诗人回到了他的故乡——如今这里叫亚苏尔,是一个集体农庄。他跟一个村民说:我很伤心,你可以回这里,而我却被禁止回来,但是如果我们能做朋友,我们就做朋友吧,和平就会有可能。
  很多开明人士想把达维什从来势汹汹的“民族(主义)诗人”的身份里解放出来,让他的诗——普世的文化财富——效力于民间和解。2000年,当时的以色列教育部长、著名和平人士约西·萨利德建议将达维什的两首诗收入中学文学阅读书目,国会里顿时炸翻了天。根据达维什的传记片,诗人得知此事后打电话给塔玛:“我的诗这么重要,为了它政府都快要倒了?”
  政治家都是些花岗岩脑袋,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其实在以色列的学校里,很多孩子早已能自由接触到达维什的作品。他们被传授的历史只是“1/2的历史”,达维什的诗补上了另一半,让他们看到巴勒斯坦人的集体记忆是怎样的:
  “在这块土地上,有配得上生命的事物/在这块土地上,有大地的女主人/一切初始的母亲,一切终结的母亲/她,曾经被称为巴勒斯坦/她,后来被称为巴勒斯坦/我的女主人,我配得上——/因为你是我的女主人/我配得上生命。”
  为了拍摄达维什的纪录片,塔玛提供了她和诗人之间的很多资料,包括情书。塔玛菲常厌恶以色列人用“上帝选民”一说来佐证自己占领土地的行为是合法的。但她毕竟是犹太人,两个人的关系在1988年宣告破裂,那时,以色列境内的巴勒斯坦人大暴动余波未息,达维什写下了一首彻底的政治诗,其中一改往日的含蓄、充满隐喻的风格,直白地宣布“是时候了,你们该滚了”。此时的他犹如写作《西班牙在我心中》的聂鲁达,怒吼以至失态。
  但据塔玛说,达维什事后承认这首诗写得不好。他始终没那么坚定地去做一个别人眼里的民族主义者。他犹豫不决,究竟是做个跨民族的、能被所有人欣赏的“纯粹诗人”好,还是给本民族的解放事业充当吹鼓手,就像当年为犹太人放歌的比亚利克那样?当局势的钟摆摆向了后者时,他失望地企图抗拒,但是没能抗住;他露出了身上无法卸除的民族烙印,它让他无法脚步轻盈,意兴遄飞。
  苦大仇深可以出诗人,但苦大仇深写出的诗难免束手束脚。在一片狭长的不毛之地上,三大一神教都要抢占历史的制高点,两个民族年年为地盘争斗,外界势力不停干预。关心中东的局外人常常觉得不可理喻,但两个民族又确实各有各的理由在那里住下去,且都憋了一口气要获胜,要以唯一的口径为这里的历史盖棺。
  人们没有办法像达维什希望的那样,只把他当一个写诗的人看,他必须是象征,如果没有他,也得有另一个人出来担任巴勒斯坦民族诗人,履行替他们请命的职分。身份取决于别人怎么看你,不是由你自己来决定的;达维什说,他只希望以色列人喜欢他的诗,不要拿他当敌人中的一员。可惜,他们也做不到。
  在历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士兵诵着耶胡达·阿米亥的诗去前线,如今的巴勒斯坦人唱着达维什的诗来坚持自己的战斗。任何一次集会活动里,只要引用了达维什的诗句,这活动就有了诗人最讨厌的“象征”。所以有时候,他用说一些很性情的话语来将自己洗刷得纯粹一点。
   “诗可以变成一个真正的混蛋,”2007年他说,“它能颠倒黑白。它有能力将非现实变化为现实,把现实变成虚幻。它能缔造一个世界,与我们所居住的世界大相径庭。我把诗看作精神药剂。在现实中无法找到的,我能在诗中创造。它是一种浩大的幻觉,但也是一种积极的幻觉。除了诗,我找不到别的工具来为我自己,或者为我的民族做点什么了。”只是想“做点什么”吗?别人可不这么看。巴勒斯坦人认为他做了他们所需要的紧迫的事,且还在继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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