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译诗批评,有必要遵循一个“宽容原则”。我们知道,一个人要对“译诗—原诗”展开比较式的批评,他必须懂原诗,否则无法理解译文从哪里来。然而,译文是翻译这种语言实践的结果,它在翻译的过程中已经被译者用另一种语言“重新写作”过了!从原诗到译文,这中间有阅读的过程,有理解的过程,更有“重新写作”的过程,三个过程都极其复杂,从愿望到动机,从心理到个性,从译者的理解力到译者的表达力,它们是三个谜,无法重复,无从验证,有时连译者都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翻译的”。比如,从同一首《Le
pont
Mirabeau》译出的七首汉语译诗,它们之间的差异是主要的,但它们都源自同一首原诗。我们可以比较它们,但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否定或消灭“另一个”生存的权利。它们应该是一种共存关系。它们的意义如何,最终应该由读者来决定。
从语言形式来看,戴译充分考虑了原诗的形式特征。显然,译者费了很大一番功夫才找到“译诗”的语言形式,其方法主要是:以一个汉字(汉语是一字一音的单音节语言)去“呼应”法语原诗中的一个音节:一行十音节诗句被译成一行十个汉字的译文,一行四音节诗句被译成一行四个汉字的译文,一行六音节诗句被译成一行六个汉字的译文,一行七音节诗句被译成一行七个汉字的译文。好在《Le
pont
Mirabeau》是一首短诗,只出现了四种不同音节数(十音节、四音节、六音节和七音节)的诗句,否则这项工作将会极其吃力。戴望舒本人对语言的音乐性是极其敏感的,他的名作《雨巷》足以为证。他来译《Le
pont
Mirabeau》,再合适不过。以一个汉语字来对一个法语音节,对法语格律诗的这种译法,单从语言形式来看,显然也是合适的。
第一节的第一行按原文句式译出,显得平实:“密拉波桥下赛纳水长流”。第二行译成:“柔情蜜意”,译文很雅,是“重新组织”的结果,译者把et
nos
amours(我们的爱情)转换成“柔情蜜意”,这样做无疑是大胆的。第三行译成:“寸心还应忆否”,几乎成了一句古诗,颇有味道,但“寸心”绝对是汉语的说法,译者以“寸心”来指代原诗的人称代词je,跨度很大。第二、三行译文,经过译者的“重新组织”,已把原诗的朴素口吻“转换”成译文中的中国古诗格调。第四行译成:“多少欢乐事总在悲哀后”。我的感觉是很像一声叹息,同我读原诗时的感觉比较接近。单从第一节译文,我们就可以看出,戴译散发出中国古典诗的气息,文雅简洁,自然流畅,音乐效果突出。
副歌是原诗的核心,堪称神来之笔。这二行诗句模拟了塞纳河水的流淌声,在诗中重复四次,仿佛河水源源不断,既从一天又一天中流逝,又从一天又一天中返回……je
demeure透露出一种“天地悠悠,我独怅然”的孤独感和苍茫感。从副歌的翻译,我们来考察一下译者究竟怎样应对原诗的“形式极限”和“声音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