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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杨梅官司后续》 [打印本页]

作者: 袁东胜    时间: 2018-6-6 00:17
标题: 《杨梅官司后续》
本帖最后由 袁东胜 于 2018-6-6 13:29 编辑

《杨梅官司后续》
     文/袁东胜

(一)
卖果子、开采摘园的
新增一个告示
本果子,吃了可噎死人
偷了,可加重糖尿病等等
死了,概不负责(最多赔偿5%)

(二)
物业积极响应
门口特大字体
各楼层安有监控
小偷若发生意外
可代为拔打110、120

(三)
强奸犯法庭辩护
被害人长得太漂亮,所以产生不可抗拒之力
因此消耗体力、精力以 及差旅费、精神损失
恳请法庭予以支持
判决被害人支付5%的人道主义费用

2018-06-06

     【新闻回顾】:2017年5月19日,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山村景区河道旁的杨梅树上采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吴某的亲属认为,该山村景区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不少于50株杨梅树。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吴某的亲属将该山村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最后,广州市花都区法院酌情认定被告承担5%的责任,某山村村委会向吴某的亲属赔偿45096.17元。
     




作者: 袁东胜    时间: 2018-6-6 12:26
感谢通过。
作者: 严家威    时间: 2018-6-6 13:25
别致。出奇制胜。
作者: 袁东胜    时间: 2018-6-6 13:28
严家威 发表于 2018-6-6 13:25
别致。出奇制胜。

谢严老师来读!
作者: 舟自横渡    时间: 2018-6-6 15:29
这种判例以维稳为主,其实有损公正
作者: 袁东胜    时间: 2018-6-6 15:42
舟自横渡 发表于 2018-6-6 15:29
这种判例以维稳为主,其实有损公正

中国国情吧。强奸犯要赔偿也可以喽。
作者: 舟自横渡    时间: 2018-6-6 15:44
袁东胜 发表于 2018-6-6 15:42
中国国情吧。强奸犯要赔偿也可以喽。


上次不是追小偷赔钱,所以这个世道人心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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