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流派网

标题: 我的自辩 [打印本页]

作者: 希洛西    时间: 2018-10-16 17:52
标题: 我的自辩
我的自辩


2018年10月15日,中国诗歌流派网首届国际微诗大赛国际联赛启事发布,称太平洋赛季优胜奖获得者中“有一位外国获奖者经查是在国内大学上学的中国学生,不符合比赛规则,故取消参赛资格”。这位“获奖者”指的无疑是我。

2018年3月3日,首届国际微诗大赛公告发布。因欣赏其民主、自由、低门槛的方式,决定玩一玩,于是在国际微诗论坛以网名“希洛西”贴出外语诗“Haiku: The Internet”,因公告并未规定非汉语参赛者不得是中国籍公民。

2018年3月4日,由于国际微诗论坛主持人之一“大怪狐狸炖肉”表示在调查该诗,就主动留言给他告知“Haiku: The Internet 系本人原创。本人中国籍。”

2018年4月30日,国际微诗大赛版主询问:“希洛西你好!请告诉我你的国籍是哪个国家?”

2018年5月1日,“太平洋赛季”揭晓,终评获13票,位居“外国作者”第一名。有网友曾指出,应该分为“外语诗”和“汉语诗”,而不是“中国作者”和“外国作者”,但未引起注意。

2018年5月8日,登录论坛看到消息后回复国际微诗大赛版主4月30日询问:“我的国籍是中国。没有外文名。勉强临时起一个吧:xxxx。不常登录,回复晚了,抱歉。”“只不过我用中外双语写作,或者说自我翻译。”但没得到版主回复。

2018年6月7日 论坛发布消息称,“菲律宾《世界日报》和台湾《创世纪》诗刊,分别于2018年5月31日出版的文艺副刊和2018年6月出版的夏季号,刊登首届国际微诗大赛【太平洋赛季】22首获奖作品。”其中唯独没有拙作。2018年7月6日 《诗潮》杂志8月号目录发布,刊登获奖首届国际微诗大赛获奖作品,其中也没有拙作。在此期间,我没有收到任何直接通知,直到启事公布才得知被取消了参加联赛的资格。

在此,我想说,一、我不是“在国内大学上学的中国学生”,不知论坛是如何调查得此结论的。二、我只是以外语诗参赛,把我想当然当做外国人不是我的过错。三、我的诗作后来应要求附有汉语译文,估计初评大抵是看的汉译吧。初评过关说明汉语达标。终评有部分外国评委,看的应该是外文。终评位列第一,说明外语胜过外国人。既然此次名为国际联赛,为何就不能破例再给我一次为国争光的机会呢?当然,规则就是规则,尽管我对其理解和执行持有异议。我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足矣。

希洛西
2018.10.16.

作者: 玄荒    时间: 2018-10-17 00:03

作者: 孙连克    时间: 2018-10-17 02:28
提读!问好!
作者: 关门雨    时间: 2018-10-17 06:23
如果真实,实在悲哀!
作者: 舟自横渡    时间: 2018-10-17 07:59
非常感谢希洛西诗友对赛事的支持,本次赛事分国内和国外部分,按规则好像(应该)是以国籍来划分的,至于用外文写作还是用汉语写作可以满足参赛者的书写习惯。

目前出现你所说的情况,我想问题主要发生在“二、我只是以外语诗参赛,把我想当然当做外国人不是我的过错”。然后公示的时候你自己没有提出异议要求改正,当然这个不能怪你,我们都以为外文作品应该归类于国外。

最后我想宽慰你一下,国外参赛作品我没有记错的话好像只有四个,而四个里面必须选三个,这个比例如果在国内部分就意外着有三百首可以选上,所以你说的有实力的诗人可能不只是现在这么少了,更何况实力也不是某个赛事说了算,你说呢?

如我理解有误,还请诗友多担待。顺祝诗安!
作者: 涛声    时间: 2018-10-18 21:05
舟自横渡 发表于 2018-10-17 07:59
非常感谢希洛西诗友对赛事的支持,本次赛事分国内和国外部分,按规则好像(应该)是以国籍来划分的,至于用 ...

附议。
作者: 袁东胜    时间: 2018-10-19 10:31
以规则为准。
作者: 大河原    时间: 2018-10-19 10:49
我欣赏能用双语写作得心应手的人。赞一个!

另外,这个事情应该属于交流上的误差,以后注意即可。当然,我这样轻描淡写有代表别人情感之嫌,所以,算是劝解。期待你有更多双语佳作,更加精彩!
作者: 大河原    时间: 2018-10-19 10:50
朋友好样的!理当澄清。
作者: 伊农    时间: 2018-10-19 11:17
理当澄清。
作者: 宝昌    时间: 2018-10-19 13:48
双语佳作
作者: 希洛西    时间: 2018-10-19 17:03
宝昌 发表于 2018-10-19 13:48
双语佳作

谢谢知赏
作者: 希洛西    时间: 2018-10-19 17:05
大河原 发表于 2018-10-19 10:49
我欣赏能用双语写作得心应手的人。赞一个!

另外,这个事情应该属于交流上的误差,以后注意即可。当然, ...

谢谢
作者: 希洛西    时间: 2018-10-19 17:05
大河原 发表于 2018-10-19 10:50
朋友好样的!理当澄清。

谢谢理解
作者: 希洛西    时间: 2018-10-19 17:07
伊农 发表于 2018-10-19 11:17
理当澄清。

谢谢
作者: 宝昌    时间: 2018-10-19 17:24
希洛西 发表于 2018-10-19 17:03
谢谢知赏


作者: 伊农    时间: 2018-10-19 22:23
希洛西 发表于 2018-10-19 17:05
谢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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