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比如美国诗人卡明斯曾写过这样的一首诗《L(a)》:
“l
(a
le
af
fa
ll
s )
one
l
iness”。
《啦》
孤独
一
片
叶
子
落
下
来。
(明烛江南译)
"In a Station of the Metro" (Ezra Pound)
The apparition of these faces in the crowd;
Petals on a wet, black bough.
人群中如魅的脸庞;
黑色潮湿枝头的朵朵花瓣.
(明烛江南译)
上述诗作写作年代均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左右,有相同的时间点,有相同的追求。
可以看出胡适与他们在语言回归日常上所作的努力。
但是我想说的是新诗如何仅是开了一个好头,便又堕入了文人的旧路。胡适的初衷是新诗应摆脱旧诗的外在,保留并创展传统的内涵。正如威廉斯反对艾略特的僵化的学院体结构。
不同的是,我们的新诗却在百年间迷失了初心,而威廉斯们却将成功地开创了未来(比如意象派,黑山派,垮掉派,自白派等)。
正当他们从我们古典意象中汲取养分时,
我们却选择了彻底的分离,并无差别地复制来自他们的翻译体,自诩洋气新潮陌生化,比较之下,令人瞠目结舌。
比如这首
THE CUCKOO布谷鸟。
In April, 四月里,
Come he will, 它就来了,
In May, 五月里,
Sing all day, 整天吟唱多逍遥,
In June, 六月里,
Change his tune, 它在改变曲调,
In July, 七月里,
Prepare to fly, 准备飞翔,
In August, 八月里,
Go he must! 它就得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