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云野鹤 于 2012-8-14 13:00 编辑
我是一个
有祖没国的孩子
我在一间空旷的房子里
把祖宗的血肉
摆摊出售
2012-8-12 ( 脚步忙碌的空档,非准确点击进到了诗歌原创版,惊喜意外收获)。第一次读到(迟读为歉!)王法朋友的诗!想到【重读经典】杨克的《人民》,更加感觉到《祖国》的震撼。“重读”杨克《人民》的评论文章都匆忙读过一遍,在纷繁的“人民”“考古”“系谱学”中,一下子真想不起来都有哪些朋友曾郑重其事地把“祖国”做为参照物来阐释“人民”?我觉得只有从这里出发阐释“人民”才最能贴近诗歌文本、贴近现实生活、贴近诗歌的主体精神的核。
“我是一个/有祖没国的孩子”。这两句是诗歌叙述主体个人定性定位寻找归属,表现的是自“我”迷失。在“祖——国——家——孩子”中,“孩子”的意义表现在其对“祖——国——家”三者的分别关系中,所以“孩子”是一个具有深刻广泛意义意味的诗歌“意象”。“有祖没国”貌似拆词语言游戏,但是因为其表意敏感足以触动华夏民族每一个炎黄子孙的神经,令读者惶惑并进而能引发出庄严肃穆,让读者在沉重沉痛中展开思考思维。中华民族的祖先延续下来的是世界上最典型的宗法制度维系的宗族社会,就是现在“宗族观念”“宗法制度”依然是维系社会的不可须臾或缺的纽带。“夏传子家天下”。对“祖、国、家”做一点考证会发现它们原来曾经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是同一事物的三个不同指称而已吧?两两合并又能两两拆开是历史进化以及语义衍生的结果,但是,由于根深蒂固的国民意识作用,绝对拆开同绝对合并同样都是办不到的。这也是这首诗歌立脚的坚实根基。
诗歌拆开“祖”“国”是有意识地兼顾了词语的词源意义和词语的当下意义;存同求异求歧,以求逻辑的辩证的巧妙地表现诗歌的精神旨归。“孩子”自古就是“炎黄一家”的子孙,就是对“祖国”赤诚的“人民”!试问:人民有不爱自己的祖国的吗?当五星红旗在义勇军进行曲中冉冉升起飘扬在天空的时候,有哪一个人民不热血沸腾的吗?没有!“祖国情结”已经做为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在人类“创世纪”之初就早早稳固的编码潜在于每一个人的DNA里边啦。按理说,且不讲情,在商品经济社会依照价值规律起作用的条件下,等价物应该是可以交换的。那么,将心换心,“人民”对“祖国”的爱,就换不来“既有祖又有国”吗?
换不来的。马克思在《论劳动》中谈到人民的“自由”进化演变的时候说:在奴隶制国家,奴隶只是奴隶主会说话的工具,不是“人”;在封建农奴制国家,劳动者隶属于土地,半自由;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的“自由”只是把生命力体现的劳动力价值以价格的形式一点一点的出卖给任意的资本家,供资本家自由地掠夺剩余价值。所以王法的诗歌写道:“我在一间空旷的房子里/把祖宗的血肉/摆摊出售”。“房子”是广阔社会的隐喻或象征。后两句实行语法变形,通过“修辞幻象”夸张到荒诞的手法,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有祖没国”的“孩子”的痛苦。所以马克思还说过:工人阶级没有祖国!
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礼记”的“天下为公”;柏拉图的“理想国”;欧文傅利叶圣西门、马克思、毛泽东的社会理想和梦想都一一破灭了,触目可见甚至习以为常的是全世界的世纪末绝望的情绪呢?!
凭良心说话,我们的国家近年来人本主义思想策略在起作用,社会很多方面通过开明人士强有力的改革,人民生活在进步改善。但是瞻念前途任重道远。仔细考究起作用的根本原因无非是:人性的恶导致社会的腐败和恶。“天人合一”。人恶社会恶源于“天”恶,恶是自然造化!所以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真理呀,天经地义。想到这里,就再无话可说。唉,无怨无悔的“摆摊出售”“血肉”,也还是当今社会的最大难题哪!社会上多少失业大军,英语那么棒,“血肉”却分文不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