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欢迎实名或常用笔名注册)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欢迎实名或常用笔名注册)
快捷导航
首页
Portal
论坛
BBS
诗歌群组
Group
民刊博览
诗集会展
会员沙龙
Space
关于我们
Help
搜索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帖子
用户
中国诗歌流派网
»
论坛
›
诗歌群组
›
当代诗歌群组
›
›
本土诗派
›
《本土诗派》群主的义务(修改重发)
返回列表
查看:
234
|
回复:
1
《本土诗派》群主的义务(修改重发)
[复制链接]
山子影
山子影
当前离线
积分
113938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2018-1-5 18:03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本土诗派》群主的义务(修改重发)
《本土诗派》是中国诗歌流派网的一个现代诗群组。本群组群主的义务是:
1、履行义务是群主的职责。
2、遵守流派网的一切规章制度。
3、探索、摆脱熟悉的诗思套路和惯性的主题、题材,积极践行韩总的诗歌方向和思想。
4、有诗,同时发往本群组。
5、利用空闲,积极主动使用图章跟帖回复,说诗、评诗,展开讨论与研究。如若长时
间不发诗、临帖,即示自动离开群主栏。
6、齐心协力,把《本土诗派》营造成流派网的一处(现代诗、古体诗词)
芬芳的小诗苑。
山子影 2018年1月5日
收藏
0
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山子影
山子影
当前离线
积分
113938
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8-1-5 21:54
|
只看该作者
同时发站务交流栏目,已通过审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小黑屋
|
手机版
|
中国诗歌流派网
GMT+8, 2024-11-22 16:43
Powered by
zgsglp.com
© 2011
中国诗歌流派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