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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诗意悟书魂
——诗人王爱红与他的书法艺术
石延平
中国文化艺术的发展有其内在的关联性,特别是汉代独尊儒学后,诗人与书法的关系似乎成为一种人生的修为方式。诗人与书法艺术的结合,其发展有两个因素在起着作用:第一,任何形式的艺术发展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就像诗歌经历了四言、五言、律诗、宋词等几个阶段,这为形式与内容的发展提供了手段,书法艺术与诗人的结合,毋庸说,善诗者必善书也,这里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社会的功用性。每一个时代都有其时代精神性,这一精神就影响了这一时代的政治、文化、经济的发展,它同时也渗透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以及做为社会人的一种文化的体现。
诗人与书法艺术的发展,从中国文化史的视角看,它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一是汉诗与书法长期以来的结合发展(因其汉字的书写性,作为诗的载体工具)。所以中国诗人在自我人格的修炼中,不泛以书法的抒情性来追求一种人生的崇高目标,以达到“修、养、平、治”的人生目标。二是诗歌与书法的双修,可以达到“助教化、成人伦”的诗教作用。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书也可情多怫郁、怡怿虚无、纵横争折。从中可以看出,诗与书在情与理上是一致的。这种人生修为的“双修”姿态,注定了中国诗人与书法艺术关系的亲密性,故而,有“善诗者必善书”也的说法。
据说,唐代大诗人李白,就是既善诗又善书的大书家,还有唐代草圣张旭,被时人称为“吴中四士”,四人之中,张旭、贺知章就很擅七绝,张旭的诗尤以清逸质朴见长。在古代大诗人兼为大书家的不胜枚举。近现代也是,如康有为、梁启超、于佑任、鲁迅,而林散之、高二适则是书名掩盖了诗名。从上所说,足以证明中国诗、书文化的内联性是由社会的功能性所决定的,中国文人以诗书双修的人生姿态呈现在历史面前,是由儒家的治国思想所导出的。此处不一细述。
当代著名诗人王爱红,早年以诗名世,后又搞文艺评论,在业界声誉卓著。近日小聚,他拿出他的行草书作品请余评点,余被他纵横奔放的笔意和才情四射的气势气吸引。爱红是齐鲁人,他的诗、书里注定流尚着儒家的血脉,这就是,在诗、书艺术的发展过程中,它们是受中国哲学精神影响的,特别是汉代以降,更偏于儒家思想的影响较多。就诗而言,所谓:“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诗大序》)因儒家思想社会致用的功效,人们把它称为“诗教”,也即功利主义文学观,它的精髓思想就是“文以载道”的人生观。而书法,则是被儒家当作“敦教化”的工具,书法的载体是汉文字,那么这个文字也就承担了“为政立教”的社会使命。它也要求书写者的书写要合于儒家的王权思想,如温柔敦厚,如笔笔中锋,如浩然正气等等,由此,在审美的检视中,形成了一种“字如其人”的审美观。这就是“诗言志”,诗有感而发,形成了一种互为印证的双向求证的结果。因此爱红的诗与书是合于儒家思想审美的最高准则的。作为诗人,他的诗句质朴无华,感情真挚,清丽逸远。作为书家,他的字有文质温良、敦雅儒气的一面,亦有龙盘蛇走、纵横捭阖,狂放不羁的一面。这些都体现出了他作为诗人书家的特质。有人评价沈鹏书法的特点,说他的字是诗人的字,追求个性的张扬,有时代的特征,坚持内外同修,把字内功与字外功相互融通,正如他写的诗那样:“五色令人目眩昏,我从诗意悟书魂。”这是对沈鹏艺术的评价,余想这又何尝不暗合了爱红的诗书艺术呢。
作为诗人的书法家王爱红,他在书法的抒写行进中似在有意地追寻着诗人的情怀;而作为书家的诗人,他在诗歌的创作中找寻着书法艺术中无往不复、无垂不缩的一些笔法,用以来创作出温厚敦实的人生美境。在当今的书法界,作为书协主席的张海,他的字是引人注目地,因其书写的个性化很强,形成了他特有的“张体”书艺,他的字是在个性,对个性的张扬,形成了他书法的特色。由此,余联想到爱红的书法艺术,他的书法同他的诗歌一样,充满了浓浓的诗情与美美的画意,这是他的至性与至情。他从诗歌的高度对书法创作进行了升华,诗中有书,书中有诗,诗意是他书法艺术的灵魂与姿态。在这点上,他跟张海主席一样,在书法的书写中张扬其个性,以达到体现自我书法风格的风貌和形式。真情于怀,诗意幽然,爱红也是像沈鹏那样,在自己的诗歌创作中“我从诗意悟书魂”的。情之所至,意妙神游,古代的大诗人、大书家皆是如此的。诗歌与书法,是爱红同志为我们繁荣昌盛的这个时代再锦上又添的一朵奇葩。我们的时代需要任何形式的艺术创作,百花皆可放。祝爱红的创作与时代共进!是为序,岁在甲午霜降。
2014年11月11日
于北京居高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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