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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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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鉴别这算不算抄袭?】《一株含浆的稻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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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7-26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木 发表于 2014-7-26 18:43
同意和支持王法老师的决定。再看看他的态度,给他充分思考、认错和道歉的机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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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4-7-28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五岚 发表于 2014-7-28 08:24
“那木诗友:我错了.向你诚恳道歉.请原谅.”
“法老:我错了.向那木诚恳道歉.请大家原谅.”


我已经看到。你再征求一下那木的意见。论坛编辑部要对此认真讨论给以什么样的处分。然后报请韩总批示。此风绝不可长。谢谢的责任感。 问好您  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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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7-2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五岚 发表于 2014-7-28 08:35
好的!再次感谢老师!一直在为我们大家亲力亲为

不客气。应该的呀。要谢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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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7-2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五岚 发表于 2014-7-28 08:42
好的!再次感谢老师!一直为我们大家亲力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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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7-29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五岚 发表于 2014-7-29 11:32
“刘昌平必须用书面进行深刻的检讨,不但向原者那木,而且也要同时向流派网和全体会员做出检讨,因为你的 ...

好的。那木诗友是什么意见?我马上提请编辑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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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7-29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五岚 发表于 2014-7-29 11:46
“王法老师作为论坛执法者,给了他反省、认错和道歉的三天时间的宽限,我表同意。希望在第三天结束时,他 ...

好的。谢谢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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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7-31 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木 发表于 2014-7-30 23:20
谢谢王法老师。果真是在严格执法,我已经看到处理决定了,顿感欣慰,谢谢您,谢谢流派网,谢谢各位支持原 ...

清净论坛,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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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7-31 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风筝 发表于 2014-7-31 00:04
同意这说法,都不用找什么规章制度著作权法了,大家都是写字的人,这东东一眼而见的抄袭,改动再多的字也 ...

问好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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