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歌好就好在真切的情感,和切入的角度(即为了更好的说出,采用了适当的策略)。在这里设置了许多相对立的因素:比如约会和拆枪,我的现实和阿富汗的现实,现实的枪和语义上的枪,爱与恨……等等,通过强大的情绪力量进行了糅合在造,结合得比较完美,从而可以感受到作者真实的在场感(直陈式的,也就是即时性的)。不足之处在于语言还不够凝练,第二节的转换有些牵强,比如从子弹的子到孩子的子,脱离了在场感,虽然这种在场感仍然是虚拟的:我并非真的在拆枪。在这个虚拟场景下的现实感最好限定在子弹的质感至上,将其联想到语义上来说,有些“姿态”了,这和后面的那个对枪的汉字拆分有细小的区别,后面一个更加坚实一些。而且引申到母亲,更是加重了刻意性,将诗引向了一个小小的歧途。一些浅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