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落红尘随风去 发表于 2015-2-14 21:30 余的诗和余的人品不给长脸。否则媒体不能这么操心。 捧他的人不给群众留余地,以为群众都是傻子,又得罪了一批人。 人不讲道德,就是后果自负。 |
方歌鸣 发表于 2015-2-6 13:32 同感。 |
齐风 发表于 2015-2-6 08:38 余博客里那些不好的评论都被删除了,而且评论余诗不好者会莫名其妙地被一些马甲谩骂。 |
看看 发表于 2015-2-11 10:29 |
再次学习楼主的客观中肯的好文。希望有些人正面思考。 “但我错了,王法是一个人。是一位曾经热心辅导过残疾人余秀华的老诗人。余曾狂热的追求者。诗成作于余的追求不成,恼羞成怒。于是拿出骂人看家本事,写出《狗日的王法》一“诗”,发布博客。有鲁迅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淋漓风采。但可惜,发泄错了对象。鲁迅是站在劳苦大众立场,骂的资本家御用文人梁实秋。而余仅仅因为一次奖没有评上,骂的是她的恩师。二者人格、人品高下立见。 我不认识王法,更不参与诗坛的任何流派、纷争。但看了王法先生和与余秀华有接触的一些人对她客观事实的叙述后,良知不能再为对弱者的同情遮蔽,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
余秀华在冰箱底层雪藏16年 被刘年用诗刊微博,把她炒热了 沈睿和娱记们一顿猛火,把她炒熟了 更多的厨师们一哄而上,翻过来翻过去炒 把她炒糊了 余秀华说,请不要再炒了 再炒她就成锅巴了 |
提。。。。。。 |
超喜欢第一页那两幅图。 |
望月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4:01 该干嘛干嘛去吧。余秀华现象只是一个现象,再炒就炒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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