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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陌生化探索:错位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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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0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诗歌陌生化探索:错位技巧
                            ----刘毅翔新乡土诗作品赏析
                                   文 / 杨 林
  
   新乡土诗有别于乡土诗,在于它的“新”,能够不拘一格地在诗歌的广度、深度、质度上切入诗歌本体,从而达到诗性的审美。诗歌“陌生化”,在诗歌形式上,为新乡土诗的创作打开了另外一条“通道”。
   最近,读了新乡土诗派主力诗人刘毅翔的很多新乡土诗歌作品,并有过和他深入的探讨,他的作品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表现手法上,在“陌生化”和“自动化”上的矛盾和徘徊;表现思想上,在传统和现代的思考上游离和寻找。这中矛盾的体现,也正揭示了诗歌在探索中,精神在回归和跨越中的困惑,这正构建了他突出的作品风格。如《今晚》的一节:
当白云背叛天空
只身飘落人间
我正在梦中装饰夜色
她正在灯下赶制嫁装
故乡的小木屋
正和一轮羞涩的月亮
抱在一起
   在他的作品中“陌生化”、“反思维”创作脉络,可见一斑。这里,我想重点通过赏析他的作品对陌生化探索:错位技巧及运用做深入剖析,这也是我一直思考和困惑的问题。他给了我很多重要启示,值得我们认真品读和借鉴。
   俄国接受理论、结构主义理论重要理论家什科洛夫斯基在《艺术作为手法》详尽地阐释了"陌生化"概念。他认为,"艺术之所以存在、目的是使人感受事物,而不仅仅是知道事物。艺术的技巧就是使对象陌生,使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觉的难度和时间长度。因为感觉过程本身就是审美的目的,必须设法延长。艺术是体验对象的艺术构成的一种方式,而对象本身并不重要"。提出"感觉过程本身就是审美目的"。
   "陌生化"的矛盾对立面就是“自动化”,通俗地说就是习惯性思维指向。但“陌生化”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为任何一部作品或一种艺术技巧都不可能永远是新奇和陌生的,时间一久,陌生的又会变成熟悉的,我们对它的感知便会再度的陷入"自动化"。新乡土诗要体现“新”的特质,也必须在不断的创作过程中,在艺术表现的对象感受、意象指向、表现手法等多方面创新和探索
实现“陌生化”目的的重要技巧,就是错位。从认知美学的角度,决定诗性的是人的认知方式造成的情感反应方式和达到的状态,一般层面上很容易被固化和审美疲劳,诗歌离开原来的或应有的“感知”位置,这种技巧就是诗歌的错位。刘毅翔在努力尝试着。如《无题》:

一盏孤灯
疼成
漫漫长夜
一朵从春天开到冬天的花
神态安详地
陪在旁边
飞蛾化舞成蛹
渴望
能变成一只天鹅
灯被冰雪包围
花蕾和蛹
成为爱的棺材
   从这首诗歌,他试图通过“陌生化”的错位,让读者获取更为新颖、更为丰富的审美感受。
   旨意的错位。诗歌的主旨,即诗歌主体和客体想要表达或者可以感知的诗想象、诗意,在诗歌指向上错位。我把现代白话诗习惯分成两类:意思明白晓畅的白话诗歌和意思相对模糊多义的白话诗歌。刘毅翔通过错位,把诗意、诗想象明确地指向,模糊多义。《无题》的思想内核想反映的是冬夜的感受,愿望,“飞蛾化舞成蛹/渴望/能变成一只天鹅”,旨意似乎要明朗了,但是话锋一转,“灯被冰雪包围/花蕾和蛹/成为爱的棺材”,温暖被包围着,希望在孕育的同时,却注定了生命的死亡?或者是希望在盛开之后,爱成为陪葬?这个旨意很模糊,只能感知,不确定,产生矛盾美。
   语言的错位。汉语语言的词义、语义,分本义和引申义,诗歌语言的错位,并不包括这两层含义。它是在语言的本义、引申义和比喻义上上升了几个层次,在语言的时间、空间上扩张语言的内涵和外延。它既随语言环境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在总体上不具有确定性,即使在某一个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它的意义往往也只能感觉且不具有确定性。如《种子和头颅》的一节:
飞翔的种子
和我飞翔的头颅
一同跌落
正在受孕的土地
春去秋来
种子没有发芽
我的头颅却发了芽
种子沒有开花
我的头颅却开了花
   种子和头颅一同飞翔,而后跌落受孕的土地,语言奇异地描述了一个“陌生化”的语境,具有反思维的逻辑。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诗想象,解读为很多不确定的含义。如,目标的向往、精神的追寻,在现实的土壤中生存。结果是:种子没有发芽、开花,头颅却发芽、开花,可以想象为向往没有结果,精神却”开了花“,或者还有另外的解读。他在使用语言错位中,把物象种子、头颅的语义,错位成其它可以想象的抽象寓意,从而达到感知的审美和指向的审美效果。
   想象错位。诗是想象力的产物。某种意义上说读者与诗人同是诗人,因为每个人的经验意象和感受力是有差异性的,导致想象的层次差异。比如,一般人把太阳比做光明,把明天比做希望,把春天比作生机、爱情,等等。要打破常规的想象模式,才能在新奇的想象中获得奇异的审美感受。刘毅翔在《住在鱼群生长的地方》作了有益探索。
住在鱼群生长的地方
水草茂盛
河水清澈
质朴的血液滋养着我
温厚的心胸包容着我
安睡在柔波中
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住在鱼群生长的地方
鱼米飘香
万事顺畅
鸟鸣是我终生的旅伴
诗歌是我浪漫的新娘
安睡在柔波中
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他最简单的希望,就是人们最简朴的生活,想象成鱼群的自由徜徉。在”水草茂盛/河水清澈“的水里生活,”质朴的血液滋养着我/温厚的心胸包容着我“,然后可以”安睡在柔波中“,”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既展现了新乡土诗歌的清新自然,又通过想象的错位,把诗想象的空间感凸现出来,让读者获得丰富的审美体验。

   2012年元月17日午长沙初稿
      作者系湖南省作家协会委员,湖南省新乡土诗派的领军人之一,诗人,诗评家,《湖南诗人》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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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3 00:21 | 只看该作者
错,错,值得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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