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诗人阅读随笔之三)王磊:是诗歌表达了一切
在我短暂的诗歌史中,对陕西90后诗人王磊的关注和阅读算是较为持久的诗人之一了。
最早结识王磊是在中国诗歌流派网。长期以来,由于时间的限制,我偶尔会在网上发诗,更多的时候则是默默的读诗,但我一直很少跟帖说话,其原除了时间有限之外,还有就是因为自身修养不足,怕一开口便说错话煞了热闹的气场。在中国诗歌流派网,王磊有一段时间非常活跃,我就是在那一段时间“盯”上他的。
尽管对王磊有了较长时间的持续阅读,但在写拙文之前,我仍不敢掉意轻心。一是去找他本人讨了一本他2012年出版的的诗集《诗生活与鸟日子》来,王磊倒也大方,不久便拍了一封快递把诗集给寄了过来,二是跑网上去把他今年的诗歌能搜罗到的诗歌通通找来去印刷厂打印了一份以便阅读。综合阅读之后,对王磊的诗歌得出以下总体印象:王磊的诗歌读罢是可以让人的眼睛一亮的,他的观察视角独特,善于在日常生活中发现诗意。他的写法也较为别致新颖,且很多诗歌都带有戏愚的成份,但他的主题往往又是非常严肃的,他的思想又是非常深邃的。所以我想说,接下来我要谈到的王磊的诗很不简单。
王磊的一首《草民》引起了我很深的共鸣:
草民就是
像牛、像马
吃着草操劳一辈子的人
草民就是
风吹、雨淋
在地处艰难生存的人
草民就是
一根,一群
随风飘荡没有份量的人
当然
草民更应该是
野火烧不尽的种
春风吹又生的根
像牛像马吃着草操劳了一辈子的人,风吹雨淋在地处坚难生存的人,一根一群随风飘荡没有重量的人。对于我们这些社会底层的草民来说,还有比这更为多么贴切形容了吗?最难为可贵的是,王磊没有和其他人一样一味地为我们这些底层的草民唱着悲歌,深深陷入悲悯而不能自拔。王磊清楚地意识到了“草民更应该是/野火烧不尽的种,春风吹又生的根”,由此,这是诗歌除了有了情怀之外,更有了力量。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读过很多把草与草民放在一起写的诗,而王磊这一首是最优秀的,只有最优秀,没有之一。王磊写草的诗,还有《草原印象》也很优秀,从中我读到了诗人王磊对草原上齐刷刷的疯了向上生长的草的向往。对齐刷刷的草的向往,也就是对自由、对平等、对幸福的美好向往。
王磊的诗,不陈乏,不单调,很有意思。读着读着能让人产生一种愉悦感,不过这愉悦感不会保持太久,马上你又会心头为之一震,让你怀着敬意去读他的诗。这样的诗,以《孬种》《外公又当官了》《光头的好处》等作为典型的代表。
亲情、爱情、友情,几乎是文学作品中永恒的主题。在这一方面王磊也不例外,他在《我是母亲眼里的钉子户》中如此写到“她嘴里念叨的名字越来越少/心中惦记的名字挨个离去/于是他的眼睛小得仿佛只能容下我”、“得随时和他保持联系/生怕一不留神/就被拆迁队铲除”,用社会最时髦的词语钉子户,解读文学(生活)最永恒的词语母爱。这就是王磊,读了他的诗后,钉子户在我的脑子里又多了一层含义。诗歌进入新世纪以来,似乎写亲情的诗歌日渐增多,而写爱情写友情的诗歌日渐减少。至于出现这种文学现象到底是因为什么?可能是因为经济社会以来,爱情友情逐渐减少,而亲情因为血缘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少。可能是……,可能是……,很显然,这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问题,这这不是我能说清的问题。所以这不是我要说的重点,我要说的重点是王磊偏不随大流,爱情主题的诗歌王磊不仅写得多,而且写得好,试着一起来看他的《阴天》:
天又阴沉沉的
就是不下雨
两天两夜都是这样
就像我想起你
心很痛很痛
就是不落泪
两天两夜都是这样
还像我们第一次同居
30元一天的小旅馆
两天两夜
只亲过嘴
多么简洁、朴素的一首诗啊,就像这对小情侣一样。诗人周瑟瑟曾说:这是一首读了能让老男人为之流泪的诗。面对这样纯洁的一首诗,这样纯洁的爱情,谁又能不为之动容呢?反正老男人周瑟瑟会、小青年光明同志会,就是不知道你会不会了。还有,我们还看到了这样一个王磊,单纯,倔强。关于他单纯的形象,我们还可以从《性时代》这样一些诗中看到。王磊写爱情的还有《多余的悲伤》写得也很不错,写出了爱情的朦胧、委婉、痴情、幽怨之美。同样,这首诗也是语言简洁而朴素。关于王磊写友情的诗,不知他有没有写,反正我没有读到。不过,我倒是看到了他有把友情诗写在生活中,不留半句半行。他为人仗义,有北方汉子的豪爽,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是个值得拜把子的兄弟。就在他给我寄的诗集扉页上,他还邀我到西安去一起喝酒谈诗。我身体不好,一直不会喝酒,看来以后得多学习学习了。如果有机会和王磊见面,我是肯定会与他共同写一首不留一字一句的优秀的友情诗的。
王磊让我感动的诗太多,单单从诗人情怀来说,排行一二的非《迪厅里的蚂蚱》《那个修鞋的女人》莫属。先看她的《迪厅里的蚂蚱》节选:
她们是不是失业的,失恋的,失足的
蚂蚱
她们是不是悲痛的,悲伤的,悲惨的
蚂蚱
她们是不是打鸡血的,喝咖啡因的,吃兴奋剂的
蚂蚱
整个夜晚她们都在拼命地蹦跶,卖力地蹦跶
蹦松了骨架,蹦僵了腿。依旧不肯停下来
也许蹦得再高些就能碰到灯泡
甚至会冲破屋顶
仿佛屋顶外就是西天
就是极乐世界
可是我这个刚从外面进来的人
只能悲伤地告诉这些蚂蚱
头顶只有连星星和月亮都看不到的
布满雾霭的黑夜
答案无须言说,是,是,是,肯定是。诗人王磊使用了一连串的疑问,不,不是疑问而是质问。王磊字字切肤的质问着失意的青年人的痛,病态的社会的痛。痛,触骨惊心的痛。再来看看他在《修鞋子的女人》一诗中写下的句子:“她的一生修补好了那么多只断了后根的高根鞋/可唯独垫不起自己命里短下去的一小截”。这是一段和唐诗里的“四海无闲田,农夫尤饿死”有些异曲同工之妙的诗。读过那首唐诗的人,对这首诗的重量的理解,这里也就无需我再过多的废话。
王磊的诗整体水平相对较高而且平稳,据我关注他的创作状态一直不错,而且创作热情也还一直很高。他曾说过:这个时代能让他疯狂乃至死亡的也只有诗歌了。我想诗歌之所以能让他为之疯狂,可能更多的是诗歌替他说出他要说的一切!
2013年10月27日匆匆草就,有待修订补充
(90后诗人阅读随笔之四)赵应:砂纸上英雄的舞蹈
在我认识和了解到的所有90后诗人队伍之中,属赵应最早。我和赵应才我一开始涂鸦写作时,我和他就认识了。
赵应此前有个笔名叫作阿尔,安徽也有一个诗人笔名叫作阿尔,为人低调,实力雄厚。我常常跟赵应开玩笑话说,要他争取在实力上外加名气上把安徽的阿尔给盖下来。他大概是觉得与别人使用相同的笔名确实容易给双方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加之,安徽的阿尔比他出场早得多,所以他决定舍弃笔名启用原名。抑或有别的原因,我没有就笔名一事跟他聊过。该他启用他的真名,是在今年6月他准备参加湖北武汉《中国诗歌》第三届发现夏令营的时候的事情了。
赵应和我,在写作上那是工地上的钢筋与混凝土的关系。这是他本人的原话。也就是说,赵应的写作,我是看着他一点一点的探索,一点一点的进步的。对于我的写作,赵应也是如此。
赵应的诗,大多数气场宏大,眼界开阔,读来有史诗、长诗一般的视野的震颤和泥沙俱下的痛快淋漓之感。毫不回避的说,就连和他在写作上关系如此亲密,他的许多诗我也是我读不懂的。本来他的诗,还伦不到我说话的份儿。但读了赵应的诗这么久,积累了很多的感受,大有不吐不快的压抑。我也就只好戴上面罩脸皮试着谈谈我阅读赵应积累的对其人其诗的感受。
《中庸》有言:“人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在我看来,赵应一样都不是,赵应是个混血儿。读赵应的诗,总让我想起骆一禾、张枣这两位绝代天才,和欧阳江河、陈东东、张执浩这三位诗歌的美学大学。在我看来,赵应不是他们某一个人的模子,赵应是他们的混血儿。赵应除了才华绝伦,在写作上他还是玩命的。我的记忆中,他就有好几次通宵通宵的阅读写作把眼睛熬出血丝。他对自己写出来的作品从来不太珍惜,我为了系统阅读他的诗稿,把他整理的稿子拿去打印,结果有好多我之前印象较为深刻的都给漏掉了。赵应一直一来,凭着一股狠劲儿,一股执着的劲儿,一股疯狂劲儿,把自己的写作技巧思想深度一步一步的推向了娴熟老道和成熟厚重。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各种各样的条件限制,使得赵应的才华与其影响力极其不成正比。
从一早开始,赵应的才华就开始有所显现。比如在他早期的作品《北方五月的交换》中写到“五月,我站在更高的天空/调整一条河流的姿态/用以交换北方的玉米和高粱”,在《爱若蚊足》中写到“一个人的爱,就像阴天里/纸牌上的两朵梅花/只能在黑夜悄悄开落”,读到这样的诗句,我不能不为赵应的天赋所折服。如果说这些早期的诗歌在整体的把握上仍然稍嫌不足的话,那么他后来的诗作《元月的村庄允诺》则是才华尽显:
它源于韶光的剥落
眉宇间,一场橘红色的雪。虽然
元月七日的村庄明显青黄不接
鸡毛,依旧散落一地。
冬天接近尾声,母亲在我家门前的
果树上,把衣服晾干
一丛麻雀,甚至
烧得通红的炉灶,都比我
离她更近、更近
曾经也有一双
夏日母亲般温柔的手
落在我肩上,口中喃喃不绝
再怎么说,阿尔
我们也曾像那
海一样,深深地爱过
诺,我要回到村庄
回到亲人们的身旁
见证一场婚礼,少女
躲在橘红色的月亮中嘤嘤
诺,第一声春雷
我等
赵应的这首《元月的村庄允诺》有着一种终极美学摄取人心的魅力和震撼力,让我深深迷恋其中不能自拔。就像迷恋张枣的《镜中》、陈东东的《雨中的马》、张执浩的《糖纸与女孩》《高原上的野花》那样迷恋。说出出太多的理由,读这样的诗本身就是一种享受。而解读,没有强大的文学底蕴,超常的语言表达能力,无异于弄巧成拙。我还是想弄巧成拙的说一句我的感受,是一个轻轻地“诺”字,撬开了我的心扉。于是乎,全诗的美学震撼力鱼贯而入,顺利摄取了我的心魂和益美。
看了他关于融入美学的诗歌代表《元月的村庄允诺》,再来看看他技巧炉火纯青堪称一绝的诗篇《卖凉粉的汉子》:
投石的吆喝,被路人置之
不理,单肩挑的担子
一个在前,一个在后
我作证,他卖的都是真货
卖凉粉的黑壮汉子,不比
自家的猪更会安身
立命,四口之家的口粮
全靠他一年四季
反复追求,他儿子时髦
喜欢玩微博,有一天
突然对他说:爸
咱俩互粉吧
赵应的这首《卖凉粉的汉子》有三点可以称绝,第一:他不仅把诗歌的“会车键艺术”敲得好,巧得妙,十分娴熟并富于匠心。第二:他能在短短两段十二行内,把诗歌的主题无限扩大,无限深化。第三:“他用一句爸/咱俩互粉吧”。把父子两代人的文化差异、情感代沟刻画得淋漓尽致,入骨三分!最后说到的这点,无疑也是最重要的。
在赵应的许多诗中,我都读到了他写黄土高原上农家人的命运的诗,写他自己,写他的父亲,写他的母亲,写高原上的庄稼汉子,村庄农妇。在他的这些诗中,要以写他母亲的《张小花》为典型代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张小花是农家妇女。真的,
把双脚插进黄土地。她曾哭着对我说,
她就像只陀螺,习惯了被不同的人反复抽打,
最后,自己只剩下一小块立锥之地。
张小花是孤儿。她男人很爱她,
她的两个儿子都已经长大。
有一天,张小花突然对我说她服老了,村里人
也不再叫她小花,而改叫她儿女,或者秀花。
其实张小花最喜欢的事情给植物浇水,
在村口的黄昏,有时候
她走到哪儿,哪儿就有情书和野花。
当我忧郁的时候,望望天花板,在掌心
反复堆起羞愧和自责,为美而想。
张小花喜欢一边给我剪胡子,一边让我听她讲故事,
她还喜欢给我看她洗净的锅盆和衣裳,
她也曾坏坏地盯着我,问我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我不说话,却直看她娇美的发样。在我面前,
张小花很像是不可轻易深入的亚洲腹地。
感谢赵应的这一首诗,从这首诗中我们得以窥见赵应给我们还原的黄土高原上农家妇女张小花的一生,张小花也就是赵应的母亲。我不知道读者读到“把双脚插进黄土地。她曾哭着对我说,/她就像只陀螺,习惯了被不同的人反复抽打,/最后,自己只剩下一小块立锥之地”时是作何感想,我想说的是我读了有一种想要号啕大哭的冲动。在广袤而又贫瘠的黄土高原上,普通的劳苦人民生存举步维艰,也许大家多少有些猜测。但是又有谁能想像得到黄土高原上一个普通的农家妇女生来像一只被不同的人反复抽打的陀螺,她的的生存空间竟然只有“立锥之地”,关于黄土高原上一个普通农家妇女的命运还有比“被人反复抽打的陀螺”,生存空间比“立锥之地”,更为形象更为深刻的喻体吗?我想,读了赵应这首诗,是肯定不会再有了。张小花就是这样一个形象,尽管命运再苦再累,但日子始终要过。张小花她悲剧、她顽强、她善良,她有着贫苦但还和睦的家庭,在悲苦的人世中一家人互相热爱互相温暖。在赵应心中,她的发样娇美,“是不可深入的亚洲腹地”,地母一般天仁地厚。是这首诗中的主角张小花的人生命运,往小里说,她就是赵应的母亲的人生命运。往大里说,她代表黄土高原上普通农家劳苦人民的人生命运,甚至说张小花的人生命运是世界上不同肤色不同种族的广大劳苦人民的人生命运的代表也毫不为过。生于山西晋西北黄土高原普通农村家庭的赵应,写出了这样的诗歌,他对得起生他养他的那片广袤无垠的大高原。之前,我曾说赵应写过很多关于黄土高原上普通人命运的诗。除了上面提到的《张小花》,其他的还有《高原上的女人》、《洗沙场的女人》、《哑巴》等等,都写得很不错,只是由于篇幅关系,这里不好在一一提及。
记得我曾说过,读于坚的诗,最让我感动的不是他那名满天下的代表作。而是他写云贵高原,写大怒江、写耳海、写苍山的那些诗句。充斥着浓郁的地域色彩,让人着迷。而这种现象在90后中,我也有读到,比如山西的赵应笔下的黄土高原。赵应有很多诗都是写黄土高原的,他写出了黄土高原上那种开阔的眼界,广阔的气场,也就是我开篇提到的赵应的诗歌的特点。而这些诗,又有许多不是我能读懂的,所以还没有我说话的份儿,但他的这些诗我会一直读下去。除此之外,他还写出了黄土高原那种集崇高、仁厚、质朴于一生的气质,他更写出了生存在黄土高原上的普通人民的命运。
关于文化,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越是民族的,也就越是界的。事实证明的确也是如此。比如美国黑人作家休斯,他一生的作品几乎都与他的种族息息相关。而中国的少数民族诗人,也是如此。其中以吉狄马加为典型,吉狄马加是四川大凉山彝族人,他的诗歌多与他的民族有关。诗人昌耀发配到了青海之后,他的诗歌迅速染上浓郁的大西北风格。作家莫言,他的作品几乎都以他的家乡高密为背景。勿庸质疑,上述提到的作品都是非常优秀的。对于我们来说,那是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我们期待,赵应也能将他的作品能成为黄土高原人、成为我们更多人的一笔文化财富。这需要我们的赵应,不抛弃,不放弃。赵应其人其诗太多,若要讨论,开个赵应作品研讨会研讨个三天三夜也研讨不完。我也自知其趣,该收笔了!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在读赵应的诗的时候读到一首题为《淘金者:砂纸上英雄的舞蹈》。我眼睛一亮,迅速决定摘取“砂纸上的英雄”作为本文的题目。无疑,在我看来,这是最合适的。赵应的诗,就是砂纸(沟壑粗旷的高原)上英雄的舞蹈。
继续无疑下去,英雄赵应的舞蹈是优美的。只不过他不是淘金者,非要张冠李戴的戴上也无可厚非,只不过,他的金不是黄金,而是幸福、而是美好。
试着问一下:如此美好的舞蹈,我们有理由不期待下去吗?
2013年10月28日上午-中午
(90后诗人阅读随笔之六)徐晓:深刻尖锐的天之娇子
实话实说,我读到徐晓的诗并不多。徐晓为人低调,很少在网上“活动”过来,“活动”过去,她更专注创作,而非“活动”。不像我,刚写一首破诗,或一有什么情况就恨不得立马贴到网上召告天下。但她的诗,通过各种渠道凡是我能找到的基本上都读到了。
第一次知道徐晓这个人,第一次读到徐晓的诗,都是在2013年初《山东文学》下半月筹划的一个中国90后诗歌大展上读到的。这期大展征稿时间很长,但后来发现仍然漏掉了不少优秀的90后诗人,比如:甘肃阿煜、山西赵应、四川小苏打、陕西王磊……尽管如此,这期90后大展对诗坛的影响是依旧巨大的,持续的,深远的。后来该刊又陆续推出了80后、70后大展,影响力还均不错。刚才绕了一个路边话,话题还得回到第一次读到徐晓的诗,她的一首《局外人》留给我很深的印象。生于山东高密的90后诗人徐晓,也由此被我长久地记住。突然发现,话说到这个份上,不细谈她的《局外人》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了,话题也将难以继续。废话少说,让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的《局外人》:
石头的一生都在与石头打交道
石头姓石,石头住在石头村
石头出生在由石头垒成的小屋里
石头长在由石头堆成的荒山上
石头来到城里搬运一袋袋石头
沉重的石头,压在石头的肩上,压弯了石头的腰
瞧,这些可恨的石头,不断地擢取着石头年轻的生命
石头躺在由石头加工成的水泥路上
一根肋骨孤独地与他并排而卧
石头村的石头拿一把热枕的钥匙,却打不开石头城的心事
石头村里石头年迈的老母亲站在村口的大槐树下
等着一个并不完整的石头回家
徐晓的这首诗朴实无华,却也显示出一些尖锐带疼的思想来。这为她后来的诗歌,打下了台阶性的基础。她后来的诗歌朴实无华依旧在,尖锐却直线继续尖锐下去,这点请容我稍后提及。可以说,这首诗就算是诗歌以外的门外汉也能读出个大概来。既然如此,就请允许我这个诗歌的门口汉班门弄斧谈谈我读了这首诗后的看法。诗的题目叫作《局外人》,全诗却围绕着石头在写,诗人徐晓这样是安排自有她的道理的。我们可以将全诗归纳为这样一则简短的小故事:石头村的一个普通村民石头,进城务工(工作是般运石头)遭遇工伤,最后无奈的回到石头村。诗歌毕竟是诗歌,而不是一则简短的小故事。其实,诗人徐晓笔下的石头,用句时髦的话说就是农民工。在中国农民工何止千千万万啊,他们的命运是诗人关注的重点。诗人所要表达千言万语的融汇成一句话就是:“农民工建设了城市而城市却容不下农民工”。如此看来,诗人徐晓题目用《局外人》是多么具有深意啊。我想这就是徐晓的尖锐之处,她可以一句话戳穿事物的本质。假如是我,我就只会用《石头》作题目,而绝对想不到更具深意的《局外人》。
上面有说到,诗人徐晓的《局外人》之后的诗歌创作是朴实依旧,尖锐却是直线尖锐下去。她后来的愈显尖锐的体现,可以以她写男人的系列组诗《天下男人都一样》为代表。大多数的女诗人女作家都喜欢把视角放在(或局限于)自身女性的特点之上,这类的诗人可以以朦胧诗的舒婷、后来的翟永明、伊蕾等为典型代表。山东高密90后的青年诗人女徐晓不一样,徐晓把更多的眼光放在了与之性别对立面的男性身上。徐晓写男性,其深刻,其尖锐,在我的阅读视野中一直不曾有过对手。其他人写男性,虽然也有写得好,就算是痛数男人罪状,但那也顶多只能算是挠痒痒。而徐晓写男性,她写出了男性骨头的颜色。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徐晓《天下男人都一样》组诗中的最后一首《男人》:
你问我有男朋友没
口吻严肃像我爸
我说没有
你说为什么不找一个
语气亲切像我哥
我说没有合适的
你说赶紧找一个吧
双眼死死盯着我的胸
表情猥琐像我男朋友
我说就你吧
你眉飞色舞,眼笑成一条缝
活脱像我儿子
读到这首诗的读者朋友们,现在你们相信火车不是推的,牛皮不是吹的。再说,光明巴蜀人家,是绝对不会拉西摆带(四川方言:有吹牛的意思)的了吧。初读这首诗时,我忍不住拍起桌子叫好。好,好,好。太好了。尽管写得是男人(我也占一份儿),但不能因为我也是男人,我就不为一首好诗叫好呀,这也侧面说明,光明是好诗主义的忠实信徒。徐晓的这首诗,用组诗的题目《天下男人都一样》来形容太恰当不过。男人伪善的假皮一下子被诗人徐晓用短短地12行诗扒得个干干净净,只剩下骨头,瞬间原型毕露。其他男性读到这首诗时,恨不得都夹着尾巴逃跑。而光明却在这里厚颜无耻的拍手称快,而且光明结合自身经验作证:男人的骨子里本性的确如此,先天如此。正因为男人骨子里的本性的确是如此(狼一样唯色是图的本性),先天是如此,因而我们生下来之后才要学习,才要劳动,在劳动学习中修身养性,克制、革除男性本性向恶的一面。因而才男人成为社会财富的主要生产力,男人一度被人们敬重,被女子们喜欢。诗人徐晓笔下的男人,是男人中的败类,是人类社会中的小丑。在《天下男人都一样》这一组诗中,还有《太空速度》、《天下男人都一样》也非常深刻令人难忘。尤为值得一题的是在《天下男人都一样》一诗中诗人徐晓搬出他的父亲,一起来看看这首诗的片段“我问父亲,总会有例外吧/父亲放下手中的活计/小声说:一样,一样”,关于男人的本性,诗人徐晓“父亲”小声告诉她的这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服的。诗人徐晓就是凭借着这样的尖锐,这样的深刻,穿上了一身女“法官”的制服。她以“法官”的眼光审视社会、审视人性。何为法官的眼光?敏感、犀利、尖锐、严肃,这就是“法官”的眼光。这也就难怪一连串的好事儿能接二连三的找上她,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今年《星星》诗刊杂志社举办的大学生夏令营、《中国诗歌》杂志社举办的发现夏令营在一年之内同时找上徐晓。而不是找上跟我们同样写诗的张三、李四、王五?
在90后文学运动队伍中,不乏诗歌健儿,不乏小说健儿,也不乏散文健儿。独独综合能力强的90后作者较少。要么只在行诗歌,要么只在行小说,要么只在行散文,这是90后作者的一大弊病,综合能力差。我体验最深刻的就是同样身为90后的本人了,就纯粹是文学上的跛子。诗歌,还勉勉强强会动笔涂鸦分行自娱自乐。而其他文体,对我来说,还是一块广袤无垠有待开放的处女地。而同样身为90后徐晓,她绝对算得上是一个文学全素能的运动员选手。她不仅仅擅长于诗歌,散文诗她也非常在行。什么散文呀、小说呀、随笔呀,几乎所有文体她均有涉猎,而且各种文体均有所健树。
我曾不止一次在阅读中读到一段关于大学生精辟的论断了,它的原话我以无处可查,我现在把它的大意转述如下:“在中国近代史上,我们的大学生之所以被称为天之骄之,就在于他们身上的具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而看看我们当今的大学生?可以通过从大学周边的网吧、酒吧、旅馆、kTV等娱乐场所的繁华,和图书馆冷冷清清的场面的对比知道我们的大学生都在做些什么。再一个就是每逢放假高校女生宿舍楼下的轿车数量,也可以对中国当下大学生的情况窥见一二。目前就读于山东某高校的90后诗人徐晓,从她的诗文中,我们不难看出:她的身上有着大学生本应具有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简单梳理一下她的文学创作,从徐晓早期的诗歌《局外人》中,我们可以看出徐晓对社会现实的强烈关注。从徐晓的诗歌《太空速度》《男人》和小说《你是好女孩》中我们可以看到她对社会的无情的解剖。除此之外,还有她的文章《醒醒吧,大学生》,我们欣慰的看到了她对社会的医治,尽管于个人的力量而言,药效微薄。由此我说:90后诗人徐晓,是中国当代大学生中少有的天之骄子。作为优秀的当代大学生、优秀的90后作家、优秀的90后诗人:这份至高荣誉,她担当得起。
天之骄子,是草原上的一种称呼。骄子,是宠儿的意思。天之骄子,也就是上天的宠儿。我听一位草原上的朋友说过:上天的宠儿,他拥有无穷无尽的光茫。他以此照亮自己,也以此照亮他人。
2013年10月29日晚匆匆草就 有待修订补充
(90后诗人阅读随笔之七)阿煜:生活好像在别处
甘肃白银的90后诗人阿煜,跟我一样,同为94年生。阿煜写诗,是个厉害的狠角色。在我的印象当中,笔名带阿的似乎都厉害,比如阿毛。笔名带煜的人似乎也很厉害,比如南煜。阿煜倒好,阿和煜都占了,看来,他想不厉害都难了。
外界对阿煜写作的评论是,阿煜是日常诗歌写作者。这种说法开始于伊沙最早在《新世纪诗典》上提出,即直接又准确无误的概括了阿煜的写作。后来,诗歌界关于阿煜的评论文章一直延用这一说法。阿煜也一直以90后日常诗歌写作者自居,乐此不疲。我个人阅读诗歌,从来不管诗人写什么类型的诗,诗人属什么派别,只要诗人写得好,我通通读。我的阅读准则,就是好诗至上。
阿煜的创作量惊人,我看到他的诗歌小节(总结),有一个月达到50首的记录。但是从2012年年末2013年初开始,阿煜已经在开始量变到质变的转换了。同时阿煜的好诗也与他的创作量相匹配,阿煜的好诗层出不穷。先来看看一首阿煜名燥一时的诗,《植物人》:
实际上
当我写下这三个字的时候
心里便愣了一下
我问护士
他的血液是绿色的吗
他喜欢阳光吗
如果
是
那么
春天的时候
他是先长叶
还是先开花
这首最早在中国诗歌流派网90后诗歌栏目推出,随即发表在深圳《特区文学》,后来又上榜“2012年年度中国好诗榜”,再后来更是在诗坛引起剧烈回响一时名燥一时成为谈资的《植物人》,为身为90后的诗人阿煜带来了巨大的荣誉。现在回过头来看这首诗好,这首诗好吗?他又好在哪里?我不是文学科班出生,自然无法用众多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来谈论一首诗。我写的也不是一片阿煜诗歌评论,而是一篇阿煜诗歌阅读随笔。说直点儿我这个半路出家的和尚写的是一篇阿煜诗歌读后感,既然是读后感,我就谈谈我读后的感受:出读这首诗是,我不禁小小的惊了一下,“他的血液是绿色的吗/他喜欢阳光吗“、”他是先长叶/还是先开花”,看似一个孩子呀呀的呓语,实则颇具深意。阿煜用一个孩子的视角,为植物人打上一个全新的标签。关于这首诗的评论也众多,说话不一却又各有道理。个人认为绕来绕去,最后还得回到人性的角度上去去理解,虽然植物人是“死”的、是沉睡的,“绿色的血液“、则是活的,则是希望。植物于春天,本来就蕴含着苏醒,复苏,生长的含义。诗人阿煜是对植物人的已成现实怀抱茵茵希望,他对植物人赋予“绿色”的色彩,是希望能在“春天”苏醒醒来。而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据新闻报道,重庆某男子3000天不离不弃,精心照顾,用真爱唤醒植物人发妻。对于这样的人性中美好的一面,我们有理由不为之动容吗。我想这首诗一旦从人性的角度去理解,也就再也无需过多的来拆开、来解读,否则会弄巧成拙的。总之,阿煜的这首《植物人》,短小精致、隽永耐读、深意耐人寻味。阿煜的写作功底,我们也由此可见!
阿煜出有一本由玄鸟诗社出品的诗集《生活好像在别处》,这本诗集我无缘一见,我只是从网上读到了阿煜自写的序言和后记,以及诗歌目录,还好,不少我都可以从网上找来打印抄写阅读。作为日常诗歌写作者的阿煜,而他的诗集名称却叫《生活好像在别处》,这个问题曾让我一度难以理解。我没有就此直接去问阿煜本人,因为我知道,在文学上应该少去问别人为什么,而该自己多去用阅读用思考解读为什么。随着对阿煜诗歌阅读的增加,和进一步深入,对于日常诗歌写作者阿煜把诗集命名为《生活好像在别处》这个疑问我渐渐能够理解。从阿煜诗歌《课堂实录》,到《我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再到《杜蕾丝》等等这一系列,我渐渐找到了答案,诗歌永远只能无限深入生活,而无法抵达生活。正因为如此,阿煜才说生活好像在别处。
生活好像在别处,尴尬又无处不在,试看阿煜尴尬的一个经典场面,《杜蕾丝》:
什么是杜蕾丝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明白
我猜想她是杜拉斯的姐姐
或者妹妹
她也许很年轻
也许不
她写小说
抽烟
喝酒
接吻
如果这些还都不是
至少
她应该是一个漂亮女人的名字
但我怎么也不会想到的是
杜蕾丝
它是指一种20元左右一盒的
避孕套
口语诗,冷叙事,冷抒情,日常写作,阿煜的一贯写作模式。看得让我目瞪口呆,除了惊讶还是惊讶,除了拍手称快,还是拍手称快。有一点值得一说,在此之前我也同样听说过杜蕾丝三个字,也曾赐予过杜蕾丝无尽的想象。这一切,都终结于阿煜的《杜蕾丝》。关于这阿煜这首《杜蕾丝》,最后再由光明独家发布一个小道消息:据阿煜的诗歌《流氓》说:让阿煜更为尴尬的是,他写的了这首《杜蕾丝》后来曾被女生看到,被女生大骂为流氓。
人虽然活在日常生活中,但悲哀的是,永远不能被人理解,也永远抵达不了生活。生活好像在别处,阿煜的日常诗歌,正在无限接近生活的路上。
在中国的诗歌史上,不管是唐诗宋词还是元曲,历来不乏关心人民疾苦。中国新诗自然也是如此,但大多数诗人仍然倾向于把诗歌的目标放在风花雪月、杨柳岸下,更倾注于个人的情感走向,倾注在发泄个人情绪上去。阿煜显然不是这样的诗,尽管阿煜和我一样,出生于1994年,年岁未及弱冠。但他显然已经意识到,作为一个诗人,一个作家,应该具备人性关怀(关于阿煜的人性关怀在《植物人》一诗有所提及),和社会责任感,应该更多的把笔尖放在底层人民的疾苦的身上,担当起一个写作者应该具有的担当。阿煜的一首《记录片:他从顶楼跳下去》,给了我不可磨灭的印象,一起来看:
他从楼顶跳了下去
嘭的一声就死了
这和他在电视里看到的
情形不一样
电视里
那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
一听有人要跳楼
就立马还钱了
但是这次
没有人拦他
他就这么死了
嘭的一声
好一个“嘭的一声”,笔封直接切开经济社会的虚伪,“嘭的一声”直解暴开经济社会的痛处。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大商家大资本家,个个唯利是图,贪得无厌。把普通劳动人民命当草芥一样,穷人的命就是这么不值钱。改革开放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汇入强大的打工潮流。也就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在进城务工的同时,合法全益遭到侵害,得不到保障。政府部门虽然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来政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但经济社会人性冷漠,为了经济利益仍有不少厂家商家仗着钱、权、势,顶风作案,各种各样的农民工遭遇侵权的事件仍然是层出不穷。阿煜的这首《记录片:他从楼顶跳了下去》,引起了我很深的共鸣,引得我把藏在心里的一些事情说出来:2010年,也就是在我16岁那年暑假,我曾独自一人在成都郊区某工厂打工。工作两个月后,我因有事需要辞职离厂。为了区区几千元的工资,再说这是我个人劳动所得。老板竟然迟迟压着工资不肯放人,甚至动用黑恶势力威胁。我维权,我挣扎,最后事情不了了之。再一个就是今年五月:父母亲在西安某工地打工数月后,包工头把工资一拖再拖,逼得我的母亲要拉着包工头去跳楼…………
唉,伤心的事不提也罢。回到阿煜的诗来,阿煜这首《记录片:他从顶楼跳下去》,艺术水平自不必说。在诗艺上,跟我同年(1994年)的阿煜显然是一个老道的,技艺娴熟的工匠。阿煜的诗歌除了诗艺之外,阿煜的思想也是成熟的,二者合一,使得他的诗歌大放光芒。
在我的阅读印象中,日常诗歌写作的阿煜,诗歌中有三大主题长期占据着阿煜的诗歌领域:一是抵达生活本质、二是散发人性情怀、三是关注底层社会。尽管总结不够全面,至少以上三点,我在他的诗歌中都读到了。而且每一首诗的份量都很重很重!
2013年10月30日下午-晚上匆匆草就,有待修定补充
(90后诗人阅读随笔之八)简杺:糖果里的童话天堂
在90后女诗人简杺的诗中,糖果、兔子、猫咪、模糊、公主、苹果、王子、萝卜、蜜蜂、薰衣草、嘟嘟肚、嘟嘟脸(注:简杺本人即是婴儿肥的嘟嘟脸女生)等等,这些带有童话色彩的意象几乎随处可见。非常明显,90后女诗人简杺,是一个童话诗人。
童话于我,于我的童年是一个非常陌生的概念。只有上了中学后,才在语文课本上读到有限的几篇安徒生童话,而那之前我还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童话。童话诗,我更是习诗以后,第一次读了顾城的诗我才知道有童话诗这种体裁。尽管我的童年糟糕透顶,除了想吃肉还是想吃肉,终归还有那么一点点被贫穷活生生按骨子里,埋藏起来的几分孩童的天性存在着。因此,对于一些优秀的童话、童话诗我骨子里的那几分被埋藏起来的孩童的天性总能被及时唤醒。我也因此,常常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第一次在简杺的新浪博客上读到简杺的童话诗,我就激动得立马发纸条告诉她:读到她的诗有一种第一次读到顾城的那种感动,谢谢她写了这么美好、这么纯真的童话诗。简杺的诗歌简单、纯洁、天真,到不可复加的地步,不带有一丝一毫的做作。我长时间地持续阅读过简杺的诗,长期以来读简杺的诗我几乎从未感觉到她是在写诗。读简杺的诗,我一直感觉她是在自言自语、傻傻地咿呀说着的呓语,而我作为读者只是一个旁观的人,看似一切与我无关,实际我早已涕泪横流,就像张执浩于“高原上的野花”。不过,我涕泪横流不是想“以此表达我真的愿意做一个披头散发的老父亲”,而是想表达我作为读者,作为路边的人,对她那种纯真无邪的天性的深深动容与羡慕。有时候,我也会感觉到简杺是在做游戏,和小兔子做游戏,和小蜜蜂做游戏,和站在一旁被打动的路人(读者)做游戏。
简杺是那样的简单,简杺的童年是那样的简单,简杺的童话是那样简单,全都简简单单地融入到了她的童话诗中了。与诗坛大部分90后诗人身上那份超越年龄的成熟、稳重、老道恰恰相反,90后诗人简杺身上的那份那份低于年龄简单、纯洁、天真读来简直叫人难以相信。我在早期读到她的一首《橡皮擦》,至今难忘:
妈妈,我想要块橡皮擦
像它擦掉写错的字一样
我希望,她能帮我擦掉
我不小心犯过的错以及
那些不愿去回想的记忆
读完她的这首诗时,我当时最先想到的是找一块强力胶来,把这首诗永久的粘贴在我的记忆中。其次,才是想要一块和她一样想要的那块橡皮擦。而事实证明,不用强力胶我就能记住这首诗,我也因此误了要“橡皮擦”的时机,我至今也没能得到。能读到这样的诗,是幸福的,是享受的。尽管我已不是小男孩,我只是一个叶赛宁式无家可归街头浪子,说得难听一点儿,就是一条流浪狗(我曾在一首写给赵应的《北方阿尔》中我曾以流浪狗自喻:两条流浪狗,在流浪狗酒吧相遇了/人模狗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我的童年是糟糕透顶的,最深刻的记忆就是家里穷,小孩子最馋想吃肉,而家里又没有。除了每天母亲做饭时,准时坐在小凳上等母亲炒菜煎油(猪油)吃煎得黑糊糊的油渣之外,还会偷偷摸到河里捉螃蟹生来吃螃蟹的脚。甚至生吃过泥鳅,发现实在腥味太重最后才作罢。如此等等,不忍提及。如果不是读到简杺的童话诗,我的童年记忆也许会一辈子沉浸在辛酸的苦海里。请允许我再次带着繁复心情,回顾简杺这首让我摆脱童年记忆苦海的童话诗,《小时候,长大了》:
小时候,指着天上的圆圆月亮
妈妈说,我的小耳朵会被割掉
小时候,说谎时脸会微微泛红
妈妈说,会被大灰狼吃掉逃不了
小时候,在家里撑新买的公主伞
妈妈说,会变成小矮人再也长不高
长大了,你未告诉我阳光的味道
也没说水蓝色是不是也莞尔动听
这首前面美好,结尾略带忧伤的童话诗里面,每一个大人唬小孩的谎言。我都知道,我小时候也是被大人这么唬过来的。一诗惊醒梦中人。这首诗让我突然发现,原来我的童年似乎不那么糟糕了。简杺童年遭遇的美丽谎言,我也是听着长大的。为什么我就老记得苦难的,把自己的童年记忆泡在一片苦海里,而完全忽略一些愉快的童年经历呢?再说,又有什么样的恶劣环境有能力完全扼杀孩子的童年。我还是要再次感谢简杺,是她的这首诗把让我从长久以来的童年记忆苦海给拉上了海岸。说到这里,我想提及一件题外事:今年端午,我的老师从北京回乡,特意赠送我一本关于故乡的书,那是浙江一位接近隐士的花农所著,他写出了许许多多被人们忽视的贫穷故乡美好的一面。至此,我也完全明白我老师的良苦用心,她是想让我多发现生活中的美好,是想让我不因家境贫穷而沉禁在苦海之中。
从《小时候,长大了》开始,简杺就已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童年已过。到了“我不小心把糖果果城堡弄丢了/我又想到她,却已没有甜喷喷”(《城事》),她就意识到童年再也回不去。但简杺仍旧要童年,活在自己地童话世界里,于时间自己是无能为力,那么借助小猫咪如何呢?“小猫咪开始拔时针,往回拔/我眼巴巴地,好紧张,要拔回/我的童年啊。”(《时光书》),这样的隐含思想略带忧伤的句子,在简杺的诗中随处可见。简杺在努力找回自己的童年,保住自己梦寐的童话世界。在简杺看来:“童话,哪怕忧伤也是美丽的”(《一尾鱼》)。面对这样一个长着婴儿肥嘟嘟脸,写着童话诗,执着于简单、纯洁、天真的本性,为自己的童话王国欢呼的简杺,我们没有理由不被她深深感动,没有理由不为她虔诚祝福。
读简杺的诗,我最容易联想到的一首诗是张执浩的《糖纸》。我总感觉简杺就是糖纸背面的小女孩,就是张执浩笔下吃糖的小女孩。“她的甜蜜,是全人类的甜蜜,她的幸福,是对一切美,一切劳动的总结”(套用张执浩诗句)。没想到,我此前的胡思乱想歪打正着。事情真的如此,这个爱糖果的诗人简杺,她爱糖果,自己甜蜜可了不算,她才没那么容易满足。她爱糖果,她希望她的甜蜜是“全人类的甜蜜”爱的甜蜜,全人类跟着她一起甜蜜。试着看看这一首《糖果简杺》:
如果世界上所有的幸福都可以凝结成
幸福。我想
成为最富有的糖业大亨
酿出最甜最甜的
蜜来,甜得
足以融化掉一万颗最冷酷的心。
读完这首诗,我笑了,笑得很开心。因为之前有人曾跟我说,童话诗人差不多都是自恋狂。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那人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来,是因为童话诗人顾城袭妻自杀,疯狂残忍几近病态。还是因为他认为童话诗写作上只与想象有关,思想上只与纯真有关。除此之外,在无其他。这首童话诗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他不仅仅写作上靠想象,思想上靠纯真,实际上这首童话诗在思想上还承担起来了一种难能可贵的济世情怀!
在我读到的简杺的诗中,一首题为《左邻》的很怪,一直让我很诧异。这与她所有诗歌风格不同,带有一种沉痛感在里。这是我们的简杺写的吗?系统地阅读完简杺的诗,特别是《糖果简杺》之内的诗之后,我终于找到有了答案。有多少美好的事物存在,就有多少对你的并不美好对立着存在。简杺的诗里的童话境界如此美好的一面,生活中自然而然也就有了并不美好的一面。全诗并不很长,引用两个段落如下:
她28岁。有一个两岁的
儿子。聋哑。丈夫死在煤井里了
就是在今年夏天
我碰到她时,正好她拉梅。勒出血横的肩膀
她酾过垫布条,全身倾斜成锐角
那个小男孩就在车上乘坐着,狁手指
……
我不忍心继续读下去。童话诗人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的确实一种悲凉、沉痛……我不知道这一场面对简杺的心理损伤有多大。我只希望不管现实如何,简杺都要保持住自己那颗独一无二的童心。童话诗人简杺应该有济世情怀,更应该保住自己“糖果果城堡”,不要一不小心连“门票”也弄丢了!这些悲凉、沉痛的诗歌,还是交给光明这样的满脸愁大苦深从小在苦海里泡大的孩子来解决就好。简杺,最新该做的,就是做好自己糖果里的童话天堂里的王,自己给自己当王。
简杺的诗在形式上有一个特点不可忽视,简杺喜欢像孩子一样把诗句写得整整齐齐的。其实这样写很好,很有孩子的天性。但在有的时候它会给读者带来阅读障碍,让读者第一眼看到就会产生本能的排斥感,简杺是否可以认真考虑一下这其中的利与毙呢?
简杺的童话诗,可以说幻想的终极的诗歌。作为读者,读简杺的童话诗实在是一种享受,这种享受来自我们的心灵正在接受潜移默化的净化。
2013年10月31日晚,至次日凌晨,匆匆草就,有待修定
(90后诗人阅读随笔之九)小苏打:用口语呈现原滋原味的生活
文\朱光明
和许多90后诗人一样,小苏打虽为90后,年龄小,诗龄却不小。小苏打开始写诗那会儿,我或许还在树上掏鸟窝,生喝鸟蛋。也就是说,和许多90后诗人一样,关于小苏打的诗,是论不上我说话的份儿。阅读小苏打的诗已经有很长一段时日了,初学诗那会儿就读到过他的早期代表作《车祸》,多多少少有些阅读感受压抑在心中。本着写的是一篇阅读随笔的读后感的态度,想来,也无伤大雅。这段出现在写小苏打的阅读随笔开篇的话,一来是写的小苏打,而来更是写的之前曾写到的,随后即将写到的中国当下绝大部分优秀的90后诗人。
小苏打是四川人,是四川南充人。对中国中国当代诗歌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四川南充是中国当代重要的诗歌流派莽汉主义的发源地。小苏打生在这样一个诗歌福地,对于他上十年的诗歌写作史倒也是在情理之中了。不如此,反倒令人费解。
通过我对小苏打的阅读发现,小苏打的诗并没有受到莽汉主义的丝毫影响,可能小苏打只是受到了南充诗歌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南充当局诗歌的繁荣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小苏打的诗属于纯生态的口语诗。我曾在与诗友交流时说过如下一段话:写诗容易,写好诗难。写好诗容易,写好的口语诗难。小苏打就是属于把口语诗写好了的那种。
就在我拿着从网上摘抄到笔记本上的小苏打的诗阅读时,我旁边一位同学说:“这也叫诗,这纯粹口水话,我也能来两笔”。我当即把手中的笔递给他,请他也来两笔。他硬是愣了半天,一句话也没写出来!我讲出这个小故事,其实最想说的是:我的那位同学无知,是因为他不懂什么是诗,他没有接触过诗,倒也可以原谅。而当下诗坛,和我那位同学一样,对口语诗持同样态度的人,是大有人在。我不想骂他们SB,我只想说:凡事怀点儿敬畏之心好不。口语诗的出现与繁荣,于中国的诗歌史而言,是具有开疆拓土的意义的,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的。
口语诗让诗歌更贴近生活,更能用诗歌呈现出生活原滋原味的味道。小苏打的口语诗,是领悟了口语诗精髓的好诗,生活味极其浓厚,生活情趣盎然,令人回味无穷,总能领会它的深意。领会小苏打口语诗的深意,也就如同领悟生活的深意。因此我说,小苏打的口语诗是原生态的口语诗。不信,一起来看看小苏打的早期代表作《车祸》:
我家楼下的路口
又出车祸了
碰撞带来的弹弓把老头
击出数米
然后一动不动
偶尔动一下
人们就把自己往前挪一下
歪斜着脑袋看人
是怎么动的
好一场《车祸》,除了把“老头/击击出数米之外”,还把人性的冷漠的一面全部撞了出了。不知道善良的读者读到那些面对被“击出数米远”“一动不动/偶尔动一下“的老头时,却只是“把自己往前挪一下/歪斜着脑袋看人/是怎么动的”的而不上前救助的人们作何感想?是想谴责?还是想鄙视?还是想直接开车去把他们通通撞飞?你们善良的痛了一下。我就再善良的让你们在痛那得更猛烈些吧,其实本诗所有的读者面对一场车祸又何尝不是这样的人呢。“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君不见,一个车祸现场的围观者是里三层加外三层,围得个水泄不通。而上前实施救助措的救助者,几乎没有,偶尔还有善良者知道拿起电话打120找救护车。更多的人,则是麻木围观看热闹,“把自己往前挪一下/歪斜着脑袋看人/是怎么动的”。小苏打的这首《车祸》,还原了一个真实的冷漠的生活场景,让读者对号入坐,识得庐山真面目。说《车祸》这首诗是小苏打的早期代表作,是当之无愧的,它本身的价值担当得起!
一直以来,我与小苏打算不上熟识。在网上仅仅有过面缘,基本上也都是从出互相打照顾,从不互相搭讪。好在他喜欢在新浪博客贴诗,我喜欢在新浪博客读诗,这也就不妨碍我对他的关注。他凡有贴诗,只要我有看到我都会去读,遇到喜欢的还会摘抄下来,对于相当一部分的诗歌能给我产生印象的诗人我都这样。几个月前,在网上我偶然读到小苏打的一首《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在网吧玩杀人游戏》,我当时惊呆了。大约十来天后,伊沙在《新世纪诗典》推出了这首诗,系《新世纪诗典》第二次推出小苏打的诗。这次我连惊讶也没有了,因为我还沉浸在此前的惊呆之中没有回过神来。好歹现在回过神来了,不然这篇阅读随笔也来不了头。我豁出去了,再次为这首《一个十之二岁的小男孩在网吧玩杀人游戏》惊呆一下吧:
我操
坐我旁边的小毛孩
大叫一声
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操
他继续大叫
这时,他刚打暴了一个人头
这个暴头与我操有关
他给我炫技
放弃用枪,用刀割掉一个人的脖子
与我操有关
他继续我操
这时,他被人干掉了
一脸郁闷的表情瘫倒在靠椅上
好像并不甘心
好像还要杀回去
一副翘着二郎腿右手托腮的
思考形象
我操
怎么和我一样
惊呆了!惊讶小苏打的独特写作视角,惊讶小苏打的率真与直接,惊讶小苏打全诗处理上的到位,惊讶小苏打口语诗学的成熟……。去过网吧的人可能都有过看到这种小毛该在网吧一打游戏一边大叫的情景,特别是那种黑网吧。全诗的主题懂者自懂,不懂者说了他也不懂。我读完这首诗时真想也来一句我操。现在我有这个机会了:
我操
救救孩子
救救祖国的花朵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都以为小苏打是属于那种犀利、高傲、冷酷、不近人情、不易接近的那一种社会混混青年。后来,他的一首诗颠覆了我对他的这种偏激看法。这首诗不是他写女孩子的那些绯侧缠绵得令人想入非非的那种,而是一首写他外婆的一首诗,从这首诗中,我看到了小苏打的另一面,或者说我看到了另外一个小苏打。这首诗叫《雪》,全诗如下:
外婆去世时
很久没下过雪的
--阆中古城
突然下起了凄凉的雪花
法师连声感叹
这是难得的奇观啊
说这番话时
他的表情夸张,眉毛连成
一条直线
他信誓旦旦的说
我外婆下辈子一定能投个好胎
每说一句类似的话
我舅舅就要给他点上
一支烟
一样的口语诗,一样的风格,一样的作者小苏打。只是我看到了小苏打性情的两极。此前,小苏打的给人的形象多少有点“社会青年混混”的不近人情,不易接近,而这首诗中,小苏打完全是一个纯朴的小城青年形象,他赞美小城里(他舅舅为代表)人民的善良。如果有人读了这首诗之后,感觉小苏打是在讽刺法师的虚伪,小城人民的愚昧也无可厚非。就我个人来看,我更愿意把这首诗主题的重心偏向赞美小城人民的善良。哪怕他们愚昧,他们愚昧得善良。他的“舅舅”打心底说是非常孝顺非常善良,他打心底希望小苏打的外婆真的就像法师说的那样下辈子准能投个好人家。所以他一个劲儿的给法师找烟,希望法师能多说些好话。
把口语诗写好,是难上加难。也许我们只看到作者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优秀口语诗,而没有看到作者背后数百首口语诗来不及示人边自己把他枪毙。其实诗歌都是这样,只是相对来说,口语诗更盛。与普通诗歌写作者想比较,口语诗作者很难获得各种官方带来奖项、浮名。而他们仍默默的写作,不浮躁,不功利,仅仅是因为热爱,便有坚持到底的勇气。为优秀的汉语诗歌大典添砖加瓦,他们是真正的诗人。我打心底敬重这样的诗人!
2013年11月1日上午-中午匆匆草就,有待随后修改补充
(90后诗人阅读随笔之十)王冬:坚实地走在北方的土地上
我接触王冬的诗接触的时间很晚,从2013年年初才开始。与他人的接触也不算多。好在,这并不能成为妨碍我对王冬的阅读的理由。从接触他的诗一开始,我就持续密切关注他的诗歌创作至今。
读王冬的诗,我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想起中国诗人海子和俄罗斯诗人叶赛宁。王冬没有海子的黑夜与过度悲伤,也没有典型的叶赛宁流浪气质。我之所以会把王冬与海子与叶赛宁联想在一起,是因为我认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大地的赤子。王冬和他们一样,都是一个怀有赤子情怀的诗人。海子的黑夜与过度悲伤使人轻易“沦陷”,相比之下还是海子的赤子情怀更让人感动。叶赛宁的流浪气质让人迷恋不已,相比之下还是叶赛宁对俄罗斯大地的热爱更令人倾心。在王冬的诗歌中我没有读到海子式的黑夜与悲伤,叶赛宁式的流浪气质倒一闪即消逝的出现过(这点请容我后面提及)。在王冬的诗中,我读到的是这样一个王冬,对北方大地对东河西营村怀有一颗制热的赤诚的赤子之情的诗人王冬。
我读到的王冬的诗歌基本都是以他的故乡作为母体的诗歌。用一句专业的“术语”来说:王冬正在进行的写作是乡土写作。乡土文学的生命力顽强,不可置否。随着经济化加速,乡村迅速消亡,乡土文学却不会消亡。只要人类社会还有农民,国家还有农业,乡土文学就不会消亡。永远不必担心王冬的诗歌题材会枯竭,写了一辈子乡土诗的诗人田禾,就是一个可好的榜样。城市中人性逐渐冷漠、虚伪,而乡土文学往往呈现出温馨的怀旧、本真的人性。因此,乡土文学在一定程度上广受读者欢迎,也正因为如此,往往容易局限了乡土文学的发展。在王冬的诗中,我不仅仅了乡村原有的美丽、温馨、善良、本真……,我还读到了乡村现有的疼痛、消亡、孤苦、悲剧、……。单从这点来说,王冬的乡土写作就是非凡的,他的诗歌就有了更大的写作空间。乡土文学从温馨逐渐转向疼痛的探索,不是从王冬开始的,至于具体的探索先辈,碍于个人阅读视野的阻挡,我也就无从考证只晓。读了王冬的诗,我仅仅知道:王冬在继承乡土写作,王冬在发展乡土写作。我能够从王冬的诗中读到王冬对乡村、乡村人的命运的思考。这点,难能可贵。比乡村的温馨可贵,比乡村的疼痛可贵!
我第一次读到王冬的诗,是在《山东文学》下半月的一次中国90后诗人大展。在众多优秀的90诗人中,王冬挤进第一栏目北斗七星的第一栏目,还被列为头条重点推荐,由此王冬的实力可想而知。读了王冬的诗,在想想这些,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了。包括后来被他被《星星》中国大学生夏令营、中国红高粱诗歌奖、《中国诗歌》杂志等众多重量级伯乐平台的锤青。我最早读到王冬的第一批诗是他的《接受》《我走在北方的土地上》《老祖母》《静止》等十首,首首精华,第一次读到就被他的诗深深吸引了。“必须接受这样这个世界。\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母亲,南瓜大的字\识不得一个;半生,也就走不过\一条宽不过几十米的大河\……\我也得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的离开,我的漂泊,我的迷途知返…\(节选自王冬《接受》),脚掌磨厚,就更要坚实地走在\北方的土地上。还要踩着\棱角分明的石子,还要迎着\含沙的风,甚至是被自己种下的\麦芒扎疼。我也要幸福地\喊他们兄弟或是姐妹\……\只要走过一场更为严寒的冬天\我的伤口就可以痊愈\北方的土地就可以痊愈(节选自王冬《我走在北方的土地上》)。”这些充斥着青春的炙热、成长的疼痛,看得见思考的诗行,是王冬诗歌优秀的重要标签。它标志着王冬的成长与成熟的与众不同,预示着王冬更为广阔的天地等着他。正是这些诗句的牵引,让我锁定阅读目标,顺藤摸瓜的读到了王冬更多更优秀的作品。
我相信王冬的东河西营村庄首先是美丽的,不管是在曾经是在现在还是在憧憬之中,其次他的村庄才是正在消亡的、疼痛的、孤独的、悲剧的……。“十月的村庄,炊烟是唯一向上生长的景物\接近天堂。爬上土泥的屋顶,你会看到----\北面的池塘凹陷\……\乌鸦还是翻着白眼,看青天\麦秸垛暗黄,像是一对被孩子吸瘪的乳房\……\这是十月的村庄里,最具活力的\风景。如果我称他为女人,她就会骄傲自豪\……\你还可以放牧牛羊,与一个村姑陷入爱情\结婚生子。你就可以,是那炊烟把你送到了天堂。(节选自王冬《十月的村庄》”“母亲也是泥土里生出的一朵兰花\女大十八变。变成妻子的模样\就嫁给村庄里的父亲。(节选自王冬《因为里头包含了一切真理》)”读到王冬的这些诗句,我不难想像王冬的村庄,风声水起,日子耀眼。村庄里的一切事物都是美丽的温馨的,哪怕是矮矮的土胚屋,哪怕是最粗俗的方言,哪怕是最贫穷的日子。蓝天、白云、牛羊、河流、山脉、飞鸟、雨水……,这些可人的精灵,都集中到了村庄。当然还有麦子,麦子是王冬的最爱。北方的麦子和南方的水稻,都是农耕文明的象征。在我对王冬的阅读中,我不止一次发现在诗中写到麦子是他的兄弟或姐妹。与其说是王冬爱的诗麦子,不如说王冬爱的是传统的农耕文明,爱得是北方的土地。王冬虽在的山东华北平原,与我所在的大巴山地区的村庄不同,大巴山地区的村庄住户往往是沿着山脉河流分散安居的,大的集居的村庄也不过百十户人家。而我所见到过的北方平原的村庄,往往住户上百。我曾这样分析过,人居住的环境,像大巴山这种闭塞的小村散户是不适宜的,像大城市人流量大且杂也是不适宜的。最适宜的莫过于北方平原的村庄,人口诗中,人口固定。乡里相亲,淳朴、善良、和睦。哦,难怪,王冬要说是炊烟把他带到了天堂!
村庄美丽,可它正在迅速消亡,变质。与我所在的大巴山地区的村庄不同,大巴山地区的村庄面临最大的问题是纯粹的消亡,人走了就再也会回来了,留守现象空前严重。王冬所在的北方平原的村庄,也有这个问题,当然北方平原的村庄面临最大的问题是被侵占、被开发,被改造。有《接受》,自然也就《交出》:“村支书交出集体的河流、果树\还联合黑社会,强迫\村民交出个人的耕地、老屋\连根把起的,除了村口的牌坊\还有光棍李二家的祖坟\交出了生存的依靠\交出了祖宗和根脉\交出了身体以外的所有\和久居庙宇的灵魂\是不是还得把父母给予的\身体交出去\把眼睛、嘴巴、心脏交出去……”,“我知道,他们是想省下些土地,多种麦子\可我分明看到工厂和城市正在朝这里一点点侵袭\不久……我不敢再想下去。只是全身匍匐着\默念着村庄的名字,把我跪成一棵呓语的麦子。(节选自王冬《东峪南崖》)”村庄的疼痛,王冬的疼痛,由此一并诞生。王冬少年离家,在外求学漂泊,无依无靠,面对乡村的病痛,我读到了王冬把村庄命运、乡亲命运与个人命运紧密结合在了一起,王冬与他的村庄与他的乡亲同呼吸、共命运。王冬也曾有过一闪即灭的叶赛宁式的流浪气质:“为何在这个冬天我多次写下悲伤的诗句\我的祖祖辈辈都是简单、朴实的农民\为何我不听话来到了酒馆和城市”。迷人的诗句中,自责、质问、反省流露无疑。如果我要再罗嗦一下,我可以把王冬的一系列乡土诗歌看作是一部“村庄志”,再往下分,则是为村庄事物、地名写下的“传记”或“志”,比如有家族人物记传史的《老祖母》、《祖父迎着北风》、《深灰色的曾祖父是一口老井》、《暗黄色的曾祖母是一把蒲扇》……有为地名写“地方志”的《东河西营》、《东峪南崖》、《老翁陈》、《孙家》、《袁白杨》、《书院村》、《夜河》、《小官庄》、《瘦石林》、《岔路口》、《十月的村庄》……有为事物写“事物志”的:《坟》、《土里》、《树的命运》、《一把镰刀九米长》、《秋天的蝴蝶八斤半》……有这些众多的小人物“传记”、小事物“传记”、小地名“志”组成了王冬的“村庄志”或“故乡志”。读惯了枯燥乏味,千篇一律的大人物的传记、大地方的志,来读王冬这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小人物“传记”与小地名的“志”是别是一番享受的。王冬这样的写作,意义无疑是重大的。它有种最重要的文学精神要素充斥其中,这样的文学作品,才是真正的文学作品,才是读者需要的文学作品。
读王冬的诗,如果说他诗中美好事物让我陶醉,他的疼痛引我深思引我共鸣。那么他诗中的赤子情怀则是令我震颤,令我感动。我在文中一开头就提到王冬是一个具有赤子情怀的诗人,他的赤子情怀是真挚的、炙热的、热情的……让读者读来,很难不为之动容。“我就是那个跟在羊后面的孩子\刚出生后,还喝过羊的奶水,如今她的乳房\干瘪、下垂,我肯定是其中的犯罪者”(节选自王冬《跟一只羊回家》),“无论我以什么样的身份苟活于他乡\总有一个在河对面等我,那个被我称为\母亲,她会比我先回到土里。等我老去\我唯一的责任就是在大河边清洗自己的骨头\像刚来到世界时那样返回母亲的怀抱”(节选自王冬《夜河》),不仅如此王冬还曾在诗中写到“村里的乡亲,都是我的爹娘”。质朴、坦诚的赤子情怀,让人唏嘘感动不已。王冬的赤子情怀在他的诗中随处可以读到,没有一丝一毫的娇揉捏作。我坚信,没有发自内心真正的赤诚,是写不出这样赤诚的诗句的。王冬的赤子情怀中,尤为值得一体的是王冬对待方言的态度。方言从某种程度上讲,方言是农村人的母语,语言是最重要的文化符号。方言之于农村,就像汉语之于中国,藏语之于藏族那样重要。从四川大凉山走出来的吉狄马加曾这样写到:“我要寻找\被埋葬的词\那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最神秘的符号。”勿庸质疑,语言是传承文化精髓的唯一方式。如今,许许多多的农村人进城以后,就迅速抛弃了方言,以方言为耻。改说一口或流利或蹩足的普通话,其中不乏大量农村曾经的“骄傲”。殊不知,一个优秀的人,一个伟大的人,在任何情况下,在任何环境下。都不会抛弃方言,都不会以方言为耻。历史上诸多的伟人,哪怕是担任国家领导人之后,仍然操持着一口浓浓的方言。话题回答王冬对待方言的态度,我在他的《方言》一诗中读到了这样的句子:“我生来驼背,唯有方言挺得笔直\……\我就这样奔波在陌生、质疑和嘲讽的眼神里\用方言购物,用方言打车,用方言找工作\用方言回答别人问题;用方言跟一个\说着相同方言的姑娘谈恋爱,用方言买房子\用方言结婚,生一对说着方言的儿女……。”我觉得,在对待方言的态度上,我们都应该像王冬学习。人,不能忘本。一直以来,我在外面的时候总会因为语言的问题而感到矛盾。想说方言又怕别人听不懂,怕别人嘲笑,说普通话又说得蹩足难听。王冬的诗给我做了一个榜样,我要把“方言挺得笔直”笔直。
在我的阅读印象中,王冬的诗歌从整体来看,基础扎实,偏向平稳。语言干净朴素,拿捏十分到位。情感炙热热烈,思想成熟稳重。据一八卦方式说评判一首诗的好坏有四境界:第一境界属有篇有句。第二境界属有篇无句。第三境界为有句无篇。第四境界为无篇无句。第一境界当之无愧是最好的,第四境界当之无愧是最差的。照此模式来看,王冬的诗歌绝大部分是属于第一境界和第二境界的。
这篇短短的阅读随笔文章,我断断续续写了近半天时间。写到这里,也就是快要结尾的时候。我发现,我在随笔中提到了王冬的许多诗歌片段,而还没有提到一首完整的诗。从很大程度上说是因为王冬的诗歌整体平稳,都很不错,我都很喜欢。我忍不下心去选择一首最喜欢的,最打动我的。最近我读到了一首王冬的近作《天空》,这首诗很短,视野确不断,容量也不小。仍然是乡土题材写作,但我发现与他以往的诗有所不同,全诗的立意与意境似乎更高了更深了更辽远了。而这首诗随笔中也还没有提及,突然有了想把这首诗带王冬贴出来分享,并作为结尾。我期待着王冬兄弟的乡土写作,接下来会有这样一片更高更深更辽远的天空。唉,有点婆婆妈妈了。看来只有把《天空》一诗把拖遢的随笔结尾才是硬道理了,《天空》全诗如下:
我离开村庄那天,房前屋后的
鸟儿肯定都不安静,飞上飞下
盘恒在那略大于母亲视野的天空
秋天的东河西营,略大于其它季节
我跟母亲朝各自相反的方向走去时
她的背影略大于我见过的任何一片天空
2013年11月27日断断续续匆匆草就,有待修定改正
(90后诗人阅读随笔之十一)敖运涛:一朵浪要花掉一辈子去理解起承转合
90后诗人自出道以来常常被前辈冠名以新锐。在我个人看来,新锐一词有两种境界,“新”是一个境界,“锐”又是一个境界。所谓“新”,就是新人新面,所谓“锐”就是锐气十足。一旦脱离新锐一词,优秀的90后诗人步入将是成熟。成熟一词,在我个人看来,同样具有两层境界,“成”是一种境界,“熟”又是一种境界。所谓“成”就是锐气大减,底蕴渐增,所谓“熟”就是锐气趋于无,底蕴趋于熟。而所有90后诗人,也只有真正步入了“成”“熟”阶段,才算得上是进入了真正的诗人行列,才算得上是踏上了万里长征第一步。
湖北90后诗人敖运涛,我无缘读到他的新人新面阶段的作品。但我幸运的读到了他的锐气十足阶段(“锐”)和锐气大减底蕴渐增阶段(“成”)的大量作品,通过我的阅读,我发现敖运涛显然是一个正日渐趋于成熟的90后诗人。 敖运涛最先闯进我的阅读视野,是在某家省级文学刊物上。当时的我正准备跳出来混个新人新面,结果被硬是被敖运涛诗歌的气场给狠狠怔住了。匆忙弃甲曳兵而走,以百步加五十步的步伐快速地回“家”发奋读书去,时至一年后的今天,仍然没敢滋生半点出去给混个熟脸的念头。随后,我开始密切关注敖运涛这位兄长的创作,常常通过各种途径搜罗敖运涛的诗歌来读。
我最初读到敖运涛的诗时,读到了这样的句子:“我穿过早晨透明的身体,看见镜中人抡起夜晚\摔打,怒其不争。每时每刻我于境外\都要忍受千军万马浩浩荡荡的驰过骨骼,大纛在血肉之躯\升起,飘扬。巨禽之爪因头飞去,掠走精神之\腐。但我只能花自飘零水自流:晨起\穿衣,照照镜子,然后,去上班,繁殖\与死亡继续唇亡齿寒。”(节选自敖运涛《镜中人》),“我要一场大雪,无论春分夏至。我要一场大雪,\像一头白狼。万物,因穿戴得过于臃肿而\裸露。我要白狼,从天空深处降临。草木吐词,群山劈开。\我要它奔驰,踢踏,目光挂满天涯\我要它抖动,白鹅纷纷,一如大地的惊惧”(敖运涛《大雪》)。此时的敖运涛,正锐气十足,锋芒毕露。这匹湖北一跃而出的诗人“野马”,诗歌气场庞大,士气辉宏。有当年三国竞技,千军万马横扫夏水襄陵,踢踏汉城郢都之势。其实,敖运涛的部分诗歌,对于作为读者的我来说,完全没有必要去追究诗歌的意义,完全没有必要去过多的理解诗歌本身。只要领略到了他诗歌中那种恢宏庞大的气场,然后把他看作是天才卓绝的想象就可以了。比如他这里的《大雪》。非常显然,这一招在这里是不管用的,也是说不过去的。因为我所要做的不仅仅是把我的阅读感受记录下来,还要与更多的人分享我的阅读感受,还要向更多人推荐优秀的90后诗人去阅读。而我所要做的这一切,都需要以文字作为桥梁。这就到了非说不可的地步了,那么,我只能说,在他的诗歌《镜中人》中读到的是一个为生活所撕裂,需要看清需要弥合的敖运涛,我在他的诗歌《大雪》中读到的则是一个精神压抑需要得到尽情释放的敖运涛。也就是说,我读到的实际上说是一个生活与精神自我矛盾的敖运涛。敖运涛通过诗歌,通过天才卓绝的想象方式,为读者更为自己,呈现了一个矛盾而又真实的敖运涛。初读敖运涛的诗歌,很快让我对他产生一种盲目地崇拜。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发现这种崇拜虽然是从盲目开始,却也选对了对象。崇拜丝毫未减,只是我的崇拜有了充实的理由,也就扎实、沉稳、站得住脚跟了。
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发现敖运涛的诗歌,风格并不单一,题材也并不单一,他的诗歌体积足够大,容量足够大。完完全全容得下他生活的琐碎,容得下他思想的精髓。 在敖运涛早期的诗中,我在读到了他的《大雪》、《文字劫》、《无头之绳》这样卓绝想象的气势恢宏之作之后,我又读到了他《一个女孩去贵州支教》、《我又写到了妹妹》生活味儿浓的温婉缠绵的之作之后。几乎与之同时,我有种强烈的预感:他的诗歌必定记录了他生活所经历的凄风苦雨,必定记录了他的成长辛酸。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我所指的凄风苦雨,成长辛酸,绝非单一的贫穷,它还有更多更大的内容在里面。在这里是,在我的其它文中仍然是。果不其然,在海量的阅读中我读到了我想要读到的内容。在《阳光》一诗中,我读到敖运涛所感受到恩泽万物的阳光:“阳光是一张吞吐万物的大嘴,吞不下\苦涩的\幸福的 泪。”在《流年》一诗中他这样写到“二十岁,他流走灯芯,直到二十一岁零\一个月时,灯芯才贸然入海\他完全承认自己这个儿子是在二十二岁生日。”如果我说这些句子过于分散,过于单薄,份量还不足以记录他刻骨铭心的成长。那我读到后来的《雪地,我在打陀螺》,则是一首称得上烙印的刻骨铭心之作,催人声泪俱下。我实话实说,在我个人看来,这首诗在敖运涛的众多诗作中算不上上乘之作,甚至我觉得这首诗中有的地方还不免有些罗嗦之嫌。我之所以在这里单独提到这首诗平平之作,是因为我认为这首诗本身所承载的内容与承担的则任本身就高于了一切艺术审美原则。我读到:“九岁生日,下了好大的雪。\那长满鹅绒的盐粒铺满记忆,一直蔓延到山的尽头。\我从外婆家一回来,便跑到新扫的空地里\打陀螺。雪花,簌簌地落着——\寒冷啃噬着我的皮夹克。我一鞭子一鞭子地\抽打陀螺\……\涉世渐深,我越来越承认自己是一个陀螺\在旷无人迹的荒野,被生活的鞭子抽打——\……\痛,在我的血肉之躯上炸开裂痕\我倔强的昂起头——”。好一个“被生活的鞭子抽打”,见证了敖运涛所有凄风苦雨的生活。好一个“我倔强的昂起头”,见证了敖运涛所有成长最好的一面。读到前面一系列的时候,我只能是揪心痛心伤心。读到后面“我倔强的昂起头”的时候,我除了看到了敖运涛眼中倔强的泪花,我似乎还看到了我的眼中闪烁着悲喜交杂的泪花。悲是为我这位好兄长被鞭子抽打的生活,喜是为我这位好兄长倔强与成长。
长时间的关注阅读,加上一次性系统的阅读完打印来的一大堆敖运涛诗稿。敖运涛诗歌全貌大致呈现在我了的眼前,其中他的诗歌给我的印象中有一点很深,同时也是他所有诗歌给我印象共同点最多的一点,不可忽视。就是读他的诗,我总感觉他是在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呓语,他几乎绝大部分的诗歌都是这种状态。 仿佛敖运涛不是一个诗人,而是一个神的通灵者,仿佛敖运涛写下的不是诗,而是记录下的神的呓语。我在读他的诗歌中,有一首题名为《晨光》的诗让我读罢难忘。他在他的《晨光》中写到:
梦,一口逮住了我的背部
锋利的爪子深深地扎进
我的骨头。我奋力挣脱,奋力挣脱,像一个
越狱者
这时,床头的闹钟替我喊了一声:痛 。
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气质?让人深深迷恋,深深沉沦,不能自拔。时下流行这样一种说法,“人最幸福的日子莫过于:数钱数到手抽筋,睡觉睡到自然醒”。虽然说法有点过了,也纯属娱乐。但这话也不道理,现代人因为各种应酬,各种压力,各种娱乐导致睡眠时间普遍不能满足,睡眠质量普遍较差,需要用闹钟强迫自己醒来去做这做那。生活中这样差的睡眠极容易导致精神压抑,往往噩梦连篇。试想一下,噩梦中被闹钟惊醒,除了一个“痛”字,生活中还能有什么?敖运涛的这首《晨光》中的“这时,床头的闹钟替我喊了一声:痛”算是一语道破天机,现代人生活的秘密由此解开。想到这里,我不由得佩服敖运涛的表达能力。敖运涛总能在表达与诗句的承载之间,找到一个完美的切合点。写起诗来总是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正因为如此,我才说他不是一个诗人,而是一个神的通灵者。他写下的不是诗,而是记录下神的呓语。 在我读到的敖运涛的好诗很多,我不能全部记录下来阅读感受,更不能全部分享介绍。不在于别的,只在于我写下的文体性质所决定,我写敖运涛的阅读感受写下的是一篇阅读随笔,而不是一本阅读随笔。要说,写下一本关于敖运涛的阅读随笔是我想做的,许多优秀的90后诗人我读罢都有这种冲动,可我没那个能力也就只好作罢,谁叫我写一篇阅读随笔都还吃力呢。我只能尽我的能力,记录下我所读到的90后诗人给我印象及感触特别深的阅读感受。我在伊沙主持的《新世纪诗典》上读到过敖运涛的一首题名为《浪呀浪》的诗,印象很深,全诗如下:
一朵浪咬住一朵浪的耳朵
一朵浪合并一朵浪
一朵浪借助一朵浪的惯性,凌驾于
一只海鸥之上。一朵浪抛家弃子
远走他乡。一朵浪不可一世,取代了一片海
又被一朵浪割下头颅
一朵浪绽开夕阳,一朵浪平静下来
一朵浪前面是一朵浪
一朵浪后面是一朵浪
一朵浪要花掉一辈子去理解起承转合
敖运涛的这首短诗,容量超大,容纳了人与社会的关系,人在社会中的角色。 最先读到这首诗时,我在微博上转播分享这首诗时,在转播理由一栏调我侃了如下一段话:“读完一这首诗,我彻底乐翻了。好久没读到一首好诗了,正“饿”得厉害,这首诗一下子就把我填饱了。弱弱的问一句运涛老哥,你这是写浪还是写人啊?”这首诗以《浪呀浪》为题的诗的确不是写的浪,或者说写的绝非大海中的海浪,而是写的人海中人浪。也就是说这首诗写的是人,茫茫人海中的人,芸芸众生中的人,蒸蒸万民中的民。至少说在我的阅读理解中是这样。其实,早在我的读到这首诗的“一朵浪借助一朵浪的惯性,凌驾于\一只海鸥之上。……”这一句开始,我就再压根没把浪在当作浪在读,而是把浪当作人在读,我相信这首诗经得起这样的解读。
读敖运涛的诗,整体来说,他的诗歌密度较大,思维严谨,结构慎密。思想底蕴也相对较深。有思想,有深度,不仅经得起正解正读,还经得起误解误读。同时,他也常常给人以思想者的形象,让人对他保持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他还有一部分诗歌是我不能读懂的,也是我的阅读能力把握不了的。我知道,这是因为他的这些诗,已经超出了我生活位置所能眺望的距离。自然而然,也就够不上我说话的份儿。但我会继续对他保持关注……
2013年12月5日——6日匆匆段续草稿,有待整理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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