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笔》
旭日夕阳沉沦,人生命运浮萍。
春去秋来蹉跎,花开花落峥嵘。
今生激流勇进,来世划破苍穹。
梅雨故事随缘,漂泊小舟传奇。
大手笔非一掷千金之气,更非千军万马之势。在此仅仅是与世无争的坦荡胸怀,或者说成是甘于沉默于繁华的消融。既然无力于改变这个丑陋的世界,那就在命自菲薄的书山墨海里求得永生吧!
喜欢于这种无拘无束的交流方式,但不至于为此而付出自己沉重的一生。有你相随,才不至于让我无尽的思绪付之东流;有爱相依,才无奈于让我清贫的情感风生水起。敲敲打打字字句句原汁原味于无私;停停顿顿思思写写有情有义于无畏。创作于自然而然,书写于忙里偷闲,把千变万化的世界和多彩多姿的生活融心于我那不变的笔尖。是热爱就要看到真实的面孔,是忠诚就要想到无辜的生命。既然能够幸运的留下来,就要无愧于劳动对文字的创造,就要有心于文字对劳动的荣耀。
我不是博学多才的文化人,也不是才华横溢的愤青,我只是老无所成老有所依的明白人。不以为然在于突然发觉的奇思妙想,不苟求同在于随手拈来的只字片章。写东西不是一个人在歌舞,不可以自我感觉良好的孤芳自赏,那样的话,只会让自己在风起云涌的环境中自生自灭。
白纸黑字的杀伤力是不可估量的,可怕以至于能够颠覆这个在战争与和平中苦苦挣扎的世界,轻薄以至于毕生的耕耘在世俗与名利的作用下化为乌有。笔下可以轻易的杀生,笔上可以英明的救世。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人命关天。 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荣辱忠奸。至此,执笔者需要的是品质的修炼和道德的考验。
对一个生疏的笔者来讲,肤浅的认识不至于胡言乱语,平淡的生活不至于惊世骇俗。搞文字游戏,需要丰富的生活基础、深厚的思想修养、灵动的写作技巧、真实的生死考验和美妙的想象空间。
但凡学文识字的人都有权利对笔墨进行无私的奉献,有权利写出心声道破苍穹。不喜欢带着脚镣枷锁来走路,既然要写东西,就要大胆的冲破传统格律和模式,但不可以是唯我独尊的自由,必要的文化背景要存在,要遵守科学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文史观实际,不可谁都来随心所欲的造词弄字,异想天开的搞上一大推的热词和流行语,那样的故事结局是扭曲的,对一个国家历史和民族文化的发展是悲催的。
“居不幽则思不致,思不至则笔不利。”大手笔就要从容不迫,不可以敷衍了事。无论是文言文,还是现代文,只是文体的差异和写法的异同。成功需要生活的磨难和生存的历练,知识需要浓厚的积淀和厚重的沉淀。也许在信息网络如此发达的现在,有力的复制粘贴和有心的东拼西凑绝对可以写出一篇好的文章, 或者会给猎艳者带来意想不到的享受。这种自杀式的方法和没有任何思想的东西是对人类文化的摧残,结果呢?是对个人创造能力的颓废,是在给智慧的大脑慰上一剂毒药。
茶余饭后写上点自己喜欢的东西,无形之中也会变成一种时尚的消遣。一切的萌动语句都要贵在自然天成、赏心悦目、浅俗易懂和水到渠成。当你没有了灵感灵动,当你失去了心境意境,千万不要有陈词滥调堆砌成篇和豪言壮语汇集成书的愚钝做法。每个人心中的宇宙都潜伏在自己微妙的意识之中,一旦有感而发,你的红细胞将会异常的活跃,大脑便会惊人的兴奋,平素里不经意的灵感就会不由自主的流露出来,以这种方式呈现出来的事物,才是鲜活的有生命力的。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好像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或者只能代表一部分知识分子的清高。读万卷书和行千里路没有什么必然的因果关系,但绝对是锻造大手笔的必经之路。做为沉寂在市井的识字草根或者说成文化乞丐,自然会有自己独特的表达形式和方法,会用自己无尽的方式爱这个世界,也会形象的勾勒出鼓舞人心、催人泪下的灵魂艺术。
对于文学和文化的热爱,是没有贫穷和富贵之分的。不管你是高端的闪亮登场,还是粗俗的无人问津,其目标是多样的,其目的是一致的,为了更好的活着。百人百姓吗?每个人的处境和阅历不同,自然会有不同的感性认知和异样的情感流露。虽然没有能力专注的投身其中,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无不让自己喜出望外。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承认现实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存在着许多的变数和不确定性,有时会搞得人焦头烂额或者力不从心,但只要自己愿意,有时间还是要多看多想多写多运动,不仅可以减压,还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何乐而不为,快乐而为之。
对于黑与白,我还是比较喜欢自己情有独钟的诗歌,对诗歌有着一种夜不能寐的癫狂。生活原本于无奈,谁又能解开寄人篱下的魔咒。诗歌不能当饭吃、当床寝,也成不了自己丰衣足食的工具。但诗歌具有得天独厚的浪漫和现实色彩,其浓缩了时代的兴盛和落败,更丰富着我们的生活。好的东西是咀嚼出来的,要身临其境的用心去品味。对于饱受劳心劳力之苦的业余写手,只想从中找到个中滋味,找到属于自己的美好明天。
大手笔囊括了自己全部可用不可有可遇不可求的想法,其犹如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让弱小而高大的生命感受到文字的快乐,让残缺而完整的思想在点横竖撇捺横折竖弯钩中得到从无到有的升华!大梦谁先知道,近水楼台先得月。大手笔喜于聆听,更善于倾诉,一切尽在置身事外,一切又深陷其中,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天外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