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十五岚 于 2015-2-9 08:29 编辑
文/十五岚
歌德说:“艺术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艺术可以向人类最崇高的努力相抗衡的境界。”。
古今中外的作家们都在试图按照自己对世界的认知,进行不同风格的创造,以此,吸引着美学家们的眼球。而作家的人格精神是不是构成创作的主要因素?
比如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我们认定他是诗人,符合他诗人的身份,首先源于他的文字。因为,我们在读他的诗歌的同时,找到了白帝城,月光,桃花潭等美好的景物。并从他的文字中,我们了解到他是一个游山玩水的人,喜欢以文会友。纵观他的作品后,我们才认定他的抒写风格是豪放型的,并以自己实际的心性与经历在进行创作,然后让文字和我们相遇,我们才有资格理论他。
所以,“文如其人”相对于作者和其作品而言,这种说法还是比较贴切。
清人叶燮说:“诗是心声,不可违背心而出,亦不能违心而出。功名之士,决不能为泉石淡泊之音;轻浮之子,必不能为孰庞大雅之响。”。如果李白生在我们现在的这个时代,那么他一定担当得起胸襟开阔,光明磊落的“我诗写我心”的行为风格,定然不负“诗人是皇冠上的明珠”这一美誉的称颂。
问题是风格是不是人格精神,人格精神上升到文学理念上,到底重不重要?它所构建和倡导的文学作品与其产生的意义、宗旨,能不能有益地相结合。使读者在阅读时得到信服,从中拥有自己的分辨能力,审美能力和批判能力。
《文学概论》一书中,明确提出文学具备的四个要素:作品、作家、宇宙(自然,生活)、读者。这四要素在进行一些列的活动中,是必须相关联的:生活——作家——作品——读者。当生活在作家的面前展现时,作家不由得就拿起笔,写出作品,而作品最后要到哪里去,最后到了读者那里。读者是什么?读者是肩负起的审美者与批判者。他有这个权利,因为作家写出来的作品是在向他传送(灌输)关于自然、生活中的美与丑。
其实,这个环节比作品诞生还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引导和启示的作用。这就像学校的课本,我们拿到什么样的教材便要学习什么样的为人处事。
由此,不由得让人想起了我们小时候,大人们常常教育我们:“别跟坏的学坏去!”;学校的老师也要求我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而“坏”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具体到文学上是不是一个人或一个事件上的那个“丑”呢?因为,在面对自然与生活时,我们有时候是无能为力的,唯一能做好的就是选择真理。而真理在的地方,那地方一定是美好的。
美好的东西,在我们的眼里多吗?很多!大到天空的繁星,河流里的浪花;小到眼前的一只鸟,一杯茶,一本书。我们通过这些自然美好的景致,获得内心的安宁。但是,当这种被内心认定美好的事物被意外打破,失去原来的美,怎么办?我们总不能跟着去撕烂书本,摔坏杯子,赶走小鸟吧。因为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这就好比一面镜子,它破了,有人说好难看,又有人说那是残缺的美。具体到文学那块呢(比如骂人事件、评奖的丑闻等)?,当真相还原出来后,我们只能以自己的良知去做评估,以自己的批判意识去建立批判。
对于作品而言,批判是为了亮明观点,起到甄别警示作用;对于作者而言,批判是在促使其进步,趋于更完美。
席勒的《美学书简》里有一段阐述:“人们生活在现实世界中,受到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束缚,往往得不到自由,总想用剩余的精力,去创造一个自由的天地,这就是游戏。”。文学不能成为游戏,作家更不是游戏的机器。如果是游戏的机器,就不会有韩寒,安妮宝贝,莫言了。而他们正是抱着对文学敬畏的心灵进入写作的,这种精神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并认定这种精神领地,就是文学的实际殿堂。反之,就像上帝说的那样,撒旦有魔鬼的头脑,那就让他去地狱里吧!
人间有的是正义之声。
因为,人不能没有人格精神,文学也是!
2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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