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诗的定义,质疑《新华字典》
/重阳jm
在中国,自古以来“无韵不成诗”。翻遍所有的辞书,对诗的界定都是韵文,是有节奏有韵律的文体。《词源》《辞海》对诗的界定是:以韵律歌咏之文体;《现代汉语词典》对诗的界定是:通过有节奏、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发抒情感的文学体裁。一代诗宗郭沫若说“节奏之于诗,是她的外形,也是她的生命。”…… 这都说明诗是一种有节奏有韵律的文体,没了节奏和韵律,诗就不存在了,诗这种文体的自身也就不存在了。
然而,多次修订重版的《新华字典》,对诗的界定却是这样的:“诗,一种文体。形式很多,多用韵,可吟咏朗诵。”这种界定,让人误认为诗是韵律之外的东西;诗多是有韵的,也有无韵的。就是说,诗可以用韵,也可以不用韵,韵律对诗无关紧要,无所谓了。这种界定的本身就是自相矛盾,自我否定的:有韵的是诗,无韵的也是诗,分行的文字就是诗。那么,诗到底是什么?!“辞书”本是极具权威性的工具书,而象这样的“糊涂文字”还有什么用呢?!
冷静地细想起来,这种现象还是可以理解的。中国的“五•四”运动,偏激地打倒了民族传统,其中自然也包涵了民族的传统诗词。在崇洋大潮下,中国汉字都成了“革命”的对象,更何况传统的诗呢!外国分行的文字被当作诗引进中国后,所谓的“新诗”的兴起,革了“诗”的命,也革了“韵”的命。诗这种文体的“本质”也就成了勿需有的躯壳,远远地被丢到了“韵”外。使人们产生了一种错误观念:有韵的文字是诗,无韵的文字也是诗,分行的文字就是诗。
很显然,《新华字典》的编篡者,就是在这种错误观念的误导下,修订了诗的定义,从而进一步造成了诗观念的混乱。难怪现代的青少年不知诗为何物,认定了无韵文字就是诗,误认为诗有有韵的和无韵的两种。他们似乎在《新华字典》里找到了“依据”。
据统计《新华字典》的这种错误有千百处,如果不及时修正,不但伤害了“辞书”自身的权威性,还将对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造成本质性的毒害!
20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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