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艺考杯” 2016年江苏省高中生诗赛开锣
据扬子晚报2016-05-24消息 基于诗歌这一文学载体对于青年学生成长发展的重要性,为了鼓励广大青少年从生活中汲取文学的营养,用诗歌抒发青春期的理想、梦想、美好的情感体验,特由扬子晚报、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主办,扬子晚报《诗风》诗刊、凤凰艺考承办“凤凰艺考杯”江苏省高中生诗歌大赛征稿活动。欢迎广大青少年文学爱好者报送参赛作品。
本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者直接投稿参赛。
“凤凰艺考杯” 2016年江苏省高中生诗歌大赛启事
一、参赛要求:
1. 征稿对象:各类学校在校高中生(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校、普通中专校)
2. 征稿要求:以“从春天出发”为题,写一首诗歌。诗歌要求短诗,每首不超过20行(特殊除外)。也可自拟题目,但内容必须围绕中学生的成长学习、生活和情感特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稿底。每人限投稿一首。
二、参赛办法
1. 集体投稿:由各类高中学校、学校文学社团组织参赛;
2.个人投稿:可直接将作品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大赛评委会。
三、评奖办法及奖项
大赛进行初评和定评。专家评审委员会由著名诗人、诗歌评论家、扬子晚报和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参赛即视为同意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出版权。
1. 初评、复评:学校负责组织初评,根据参赛人数和作品质量推荐优秀稿件,认真填写参赛学校基本信息及初评推荐名单,统一寄送,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将复评结果通知学校。个人投稿者,则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委托专家审稿,决定是否进入下一轮比赛。
2. 现场决赛:组织通过复评学生进行现场决赛,由特高级教师、著名诗人、资深编辑组成评委会,评出一、二、三等奖,举行隆重颁奖典礼,分别颁发奖杯、决赛获奖证书及奖品(一等奖3名,获价值1000元学习用品,二等奖5名,获价值600元学习用品;三等奖10名,获价值300元学习用品)。
3. 指导教师奖:根据参赛及获奖学生数量、等级奖项,评出相应等级的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
4. 组织教师奖:对各校组织20首以上参赛作品者,评出优秀(模范)组织教师奖,颁发证书。
5. 集体奖:从参赛单位中评选出团体奖、组织奖若干名,分别颁发特制奖牌和证书。
四、 寄送稿件及决赛时间
即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决赛时间:2016年7月31日。
五、 其他注意事项
获奖作品将择优在扬子晚报《诗风》周刊上发表,编辑出版大赛指导专刊,并择机结集出版图书。所有参赛作品一经获奖即视为作者同意大赛评委会有编辑发表、出版发行等专用著作权。
1. 投稿方式:提倡电子版报名,作品必须和报名表同时提交,报名表请前往www.fhcmedu.com下载。
2. 电子版稿件请发送至:jsjyxh@163.com
3. 纸质版稿件请邮寄至:
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1号楼19楼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蒋韵 收
邮编:210009
联系电话:025-83658586
扬子晚报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201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