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品:生活性与文学性能否平衡统一?
近几年来,以各种名义拉开成立的文学性的微信群、团遍地开花。微信群、团里每日发出的作品帖子不计其数。如果仅就数量论,微信群帖子作品已经远超纸质载体作品,这是不争之现实。同时,如果扯起文学,扯起文学作品的阅读与欣赏,人们尤其是“文学圈”内的人们还是愿意以纸质载体作品为评判依据,这一点,也是不争之现实。一面是作品数量上的所谓“海量”,一面是作品权威性地位的明显缺失,这是中国大陆微信群作品的蛮有意思的两个特点!
一 文学性色彩暗淡,直接影响微信作品的品位 微信作品,参与者众,所表现的内容、主题真可谓五光十色,其中体现的生活性毫无疑问是充足和鲜活的。不过,正如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可能是“充足和鲜活”的,却并非每个人都能够写出生动的文学作品一样,微信作品不缺“生活气息”,但是,不缺生活气息的微信作品,却不能保证不缺“文学品质”,相反,文学性色彩暗淡,是大多数微信作品共有的一个通病!这一通病,直接影响着微信作品的欣赏与接受品位,使微信作品的传播也受到制约,作品在一般情况下应该有的那种影响力也就丟失了!
是什么原因让微信作品“仿佛约好了一样”,在文学性方面“集体”色彩暗淡?
首先应该是微信作品创作者自身才力的问题。微信群、团本身就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展示平台,在这样的平台中“露脸”并非是多么困难的事情。一位“作者”的“作品”在这样的平台中“发表”,和在一般的纸质媒体(平台)相比,容易万倍!“作者”的所谓麻烦,只存在于手机的几个按键中,作品“一按即发”,寻常纸质媒体(平台)中作品发表的审读、编辑、修改等等程序,在这里一概不需要了。不存在丝毫发表困难的这样的平台,既给有水平的作品提供了与读者接触的机会,也在客观上刺激了微信使用者们的写作心理热度,尤其使那些在个人资质上并不长于写作的人也兴奋起来,也有了“牛刀小试”之欲!在这种背景下,微信平台中的作品泥沙俱下,却很难浮起水准较高的作品!自身具备相当才力的那一层次的写作家平时一般不会把自己的作品贴在微信平台上展示,他们更重视在纸质文学载体上发表。这一拨人才疏离、远观微信平台,实际等于把微信平台最佳作品生成的源头“挟持”了,使微信平台“天生”地存在着稀有好作品的运行缺陷!固然,偶尔“冒”出一、两篇三、五篇有相当水准的作品,并非罕有,但是难成大气象!
其次,微信平台本身存在的口语化交流、互动风格,也间接引领着微信平台中文学作品的写作风气,逐渐形成某种重即时性、情绪性写作,轻看甚至“忘记”文学性和其中最主要的思想性、美学性成分:写作者不愿意自我为难,欣赏者一般也不会对作品挑剔。是不是面对微信平台,写手和读家都失去了自身应该具有的那种相对较高的文学素养?此时,手握微信平台,肯定会有一部分人已经看到了微信平台中文学作品存在的瑕疵,对具体作品的具体份量会有自己的评价。但是,这一部分微信作品的品读者,却极少有肯于在微信平台上对具体作品提出批评的人!形成这一状态的原因比较复杂,除了中国人特有的那种不愿意人与人“正面交锋”怕得罪人的民族性大背景以外,微信平台所见作品水平多数一般般,有水平的评论家又往往不屑于给予一评,没有太高水平的那一部分读者,想评可能也评不到点子上!这是当前微信平台文学批评状况的一个突出矛盾。培养一种和和气气,热热烈烈的微信文学批评风气,实在不容易,但是又必须勇敢前行大胆倡导!面对日益深度影响人们文学生活的微信平台,那些以往对微信平台文学作品有轻视、疏离心理的批评家们,也有重新认识微信平台,走进微信平台,对微信平台文学作品展开批评,进行有益引导的必要了!
二 微信平台的运营者需要有比较开阔的眼界 以文学为自身主要色彩的微信平台,多数会有自己的一个“运营团体”存在,虽然这个“运营团体”可能处于某种比较松散的状态中,但是它肯定存在也是客观事实。这个“运营团体”看似隐于幕后,不是经常露脸,却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个微信平台具体运营方面的重要推手!虽然微信平台所见文学作品的具体水平怎样并不由他们决定,但是他们的价值取向与具体引导所产生的那种力度,却不容忽视!对微信平台存在的文学作品有一定生活色彩,却常常蚀尽文学色彩的状态,他们确实能够有所作为,也应该有所作为!不过,仅仅以现有的那点“内在素质”来应对,显然不足以应付当前微信平台中存在的这种文学作品的状况,“运营团体”的每一位成员,都需要放眼世界,接触新知,触摸底层,对自身所在的那个微信平台的所谓影响力因子有一种相对开阔的认知视野!经常性地开展一些文学创作、文学理论方面的引导活动,有意识地提升本群、团“基本微友”的文学水准,也可以看作是自身理应担当的责任之一。做到这一点,对于微信平台“运营团体”而言,并不困难,资金方面和理论准备方面等等都没有太多条件限制。
同时,文学写作包括微信平台中的作品写作,都具有很强的私人色彩!这种私人色彩,决定了任何一篇、首文学作品,都会和创作者关系紧密,那种“集体创作”的形式,在微信平台上更不见了。所以,个人的文学写作水准毫无疑问是居于第一位的!个人对自我作品的把握,毫无疑问是决定作品水准的第一要素!微信平台的文学创作同样如此。这就给愿意在微信平台进行文学写作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自我修改自我审读的要求,那种随手写、急切发帖到平台的写手,其作品难以留在微信阅读者的印象中,无法成为有阅读价值的微信作品,只能如往微信之河中再添一瓢泥沙。微信平台文学作品的创作者除了要学会对自己的作品“字斟句酌”追求文学美感之外,还要重视作品具体形式的选择使用,微信平台比较适宜自由诗、散文诗、格律诗词等形式上比较短小的文学作品表现,超过千字的文学作品很少在这里出现。所以,选择适于自我想要表达的意趣、情思的形式载体,也是微信文学作品写作成功的一个主要方面。
微信平台与微友在具体的文学写作方面如果能够形成良性互动,能够以自身平台的活泼热烈向上的日常活动对文学作品的写作形成积极影响,能够使微信平台文学作品比较浓厚的生活气息与比较充分的文学色彩真正实现平衡统一,那么,微信平台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自身文学作品品位与社会影响力的提升。这种提升,无疑也是微信平台对社会、民众文化养成的一种独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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