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0]王小妮与现代新诗的修辞厌恶症
胡适、陈独秀等人打散古典诗文的魂魄之后,古典的美与志基本上被颠覆。胡适那一个“黄蝴蝶”,挂在现代的天空里,有如标本,一直没能“忽飞还”。现代诗文,尤其是新诗,并没有走出“文学革命”的影响,“蝴蝶”效应不可谓不大。由修辞这一点,即可看出现代新诗的焦虑。现代新诗,几乎都有一点修辞厌恶症。这其实是文学与思想的错位所致。现代强调“人”,即所谓的以人为本,“现代”厌恶“格”对人的压抑。而古典强调“美”,“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格”来完成的,通俗一点来讲,这个“格”就相当于胡适等人所说的用典、对仗、文法等。不可否认,这个“格”,助长了许多的坏德性,比如虚伪、奉承等。美与格,更不可避免地会伤害到丑的权利与人的自由。现代新诗对修辞的厌恶与偏见,实际上是“人”的意识在发挥力量。其实,落笔即为修辞,文字及符号的本质,就是修辞,有文图的地方,就有修辞,完全抹去修辞,也未必能见到真相。
如何在文字的废墟里,建构诗文的现代性格,值得思考。王小妮,也有一定程度的修辞厌恶。以其《上课记》为例,可证此说并非妄断。《上课记》之《好词好句》写到:“在前三次作业中,大多数的开头都是‘椰风蓝天’,‘海风涛声’,一大段铺垫,占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篇幅辞藻,然后才进入正文,开头和正文没有丝毫关联”,“我提示他们不要展示所谓文采,直接说出你自己的真实想法和原本的感觉”。《上课记》之《他们印象中的诗歌》中提到,“在‘诗意’这一环节,我们以‘想象杜甫’做作业,好几个同学交上来的是诗歌,都是古典诗词,分行,七言或五言,老朽僵死的句子罗列,连‘好词好句’都没有”。厌恶,是排斥,排斥的后面,也许是担忧,担忧宏大对个体的吞噬、剥夺。对修辞的排斥,于文学言,是偏见。于思想言,却是锐见。
刚柔并济的诗文性格
王小妮聪明的地方在于,她较好地解决了美、格、人之间的矛盾。所以,到了她这里,偏见能够成为洞见。她既不敷衍文学,也不轻视思想。由此就能解释,何以她的诗文,既带风雅,也挟风暴;既情深,又郁郁。若深论其诗文性格,刚柔并济四字,想必也贴切。
王小妮的诗文,柔显而易见,刚却不易察觉。我猜想,柔情是其保护外衣,刚烈才是她的本相。只不过,她的刚烈,不具备攻击性,只有被冒犯时,才会暴虐,乃至固执。
柔是一种非常高明的修辞办法,它容纳了美、性灵、沉思。这种气质,在王小妮诗文里,随处可见。《一走路,我就觉得我还算伟大》抒写一种个人幸福及自在:“走路的姿势/是人类最优美的姿势。我看见宇宙因此/一节一节/变成真的蔚蓝”,“一个人伟大的时候/别人只能仰望他/去低声哭泣。/我现在/恰恰被我自己所打动”。一个人,不因别人伟大,只因自己而伟大,这是对自我的“最高级的赞美”。诗中所含的人文理想,不言而喻。有柔与性灵之呵护,激昂的话题,变得平实。《你变绿后,我就什么也不写了》道尽世事枯荣:“你变绿以后/世界一段一段枯燥。/诗意全都苍老。/中国字已经长胡子/写诗的人脚趾头也有胡子。而我能走向你!”《很纵深的房子》虽选词稍嫌生硬,但心性活泼:“桌上有芒果/放射着一团黄色/我打开今天的窗/房子拥塞着/香到心里去的芒果”。
王小妮早期的诗文,其柔性带点明朗。近些年,其柔性更显淡定优雅,她不再依赖色彩传达情绪,她看到的世界更深邃、更加周全。如组诗《十枝水莲》,诗人在一个小的格局里看到大世界,其构思妙不可言,思绪流畅自然,境界相当开阔。六首诗里,没有哪一句用词是非常激烈的,但诗人内心不平静。读者可以从中看到世界的动荡,以及个人在俗世里的挣扎:“猜不出它为什么对水发笑”,“站在液体里睡觉的水莲/跑出梦境窥视人间的水莲”,“谁是围困者/十个少年在玻璃里坐牢”。以一个小小的格局,写出人心及存在的大世界。人在这个世界上,虽然自认为是最灵性之物,但当面对万物生息时,人只能旁观,丝毫不能解开这世界对生死施加的咒语。有了谦卑与感激之后的柔性,其诗文性格更加迷人。王小妮让你我看到,现代意义上的人,也可能拥有优雅与细腻。人的生活方式及生存方式,并非尽是革命的、声嘶力竭的、流于粗鄙的,诗虽然不同于生活,但平淡未必没有诗意。
现代诗文要建其魂魄,
须寻求自我及自我的承担
再说其刚。王小妮早期的诗作文章,多少有点任性在里面,喜怒哀乐形之于色,立场的意味强烈,不妥协的姿态明显。《不要把你所想的告诉别人》声称:“不要走过去/不要走近讲坛/不要把你所想的告诉别人/语言什么也不能表达”。《不认识的就不想再认识了》写到:“到今天还不认识的人/就远远地敬着他/三十年中/他的朋友和敌人都足够了”,“一个人掏出自己的心/扔进人群/实在太真实太幼稚”。诗中的道理,当然透彻。但纵容自我,苛求他人,这样的姿态,毕竟有些决绝了。一个人的心,如果囿于自我,这个心还是嫌小了一点。近些年,她也许学会了叹息。叹息并非示弱,叹息是对存在的重要理解方式。《我的退却》写得情深意切:“在北京最冷的这一天/我几乎是/退却着走向了你”,“在你昏迷的床前/我自己就是散不开的迷雾”。《上课记》里,王小妮不回避学生的逃课、取巧、功利等种种现状,但她保持不去强制他人的姿态。心里有看法,内心有保留,但绝不羞辱学生、绝不为难学生。试着做一位好老师,“如果它完全是徒劳,也要让这徒劳发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更隐在的刚烈、不妥协。这也是我为什么说,王小妮的刚烈,不具备攻击性,但并不意味着她内心没有暴虐与愤怒。这里的刚烈,是捍卫式的,当尊严与信仰被冒犯时,绝不退让,当权力与强势欺凌时,绝不害怕。
刚柔并济,是理想的人文性格、诗文性格。只有用柔的办法,才能看到人世的悲苦与为难。刚的办法,可以认定罪恶、打抱不平。前者相当于牧师的角色,后者相当于法官的角色。在文学的世界里,可能前者更为重要。刚自有其风骨,但激动起来,可能智慧就要大打折扣。王小妮以柔克制了刚的局限,所以她能较好地协调美、格、人的矛盾。《上课记》给读者的印象是用心的、人文的。但其实,对王小妮来讲,《上课记》是自救之途。狂妄遇到谦卑,才能真正得救。王小妮心细如发,能尝到许多人无法尝到的甜美,也能悟到许多人无法懂得的痛苦。苦乐皆是她的救赎之道。
现代诗文要建其魂魄,须寻求自我及自我的承担。
胡传吉,文学评论家,现居广州。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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