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拇指 于 2014-2-24 13:35 编辑
给我两个相反的词
文/李见心
时间是只一条道路走到黑的动物,而人只能通过回想和假设的方式驾驭它。
有时我想,十七岁那年,如果我不是因为身体不好,家人硬逼着我 选择了卫校,
而是按我自己的选择上了师范或重点高中,我会不会写 诗呢?如果诗人是我今生的宿
命,我还会写诗,但肯定和今天的状态不 一样,写出的诗和今天的诗也不会一样。
我永远忘不了我第一次走进解剖阶梯教室的情景。每个座位旁边 都钉着一个小箱
子,里面装满了奇形怪状的被触摸得发亮的人骨。我 认识世界是从触摸一块块骨头开
始的。我听到了骨头的尖叫,惊起了 满教室灰尘的颤栗。不,那不是骨头的尖叫,是
我的尖叫,不,那不是我 的尖叫,是我手指尖触觉的尖叫。我的清白的手硬被解剖老
师(一个严厉的老头)逼着触摸骨头的手,我的用肥皂洗了一百遍,仍不敢拿 吃的东西
的手! “骨头般固执的老头,让我的成熟比青春提前一步。”
一年后,我就胆大得和同学们一起把骷髅头像排球一样夹回寝 室,把什么枕骨大
孔和颅骨小孔背诵得倒背如流,轮流搂着骷髅头睡 觉,用刚摸完骨头的手抓馒头吃。
有一个哲人说:“我的眼前没有美女,只有骷髅。”我想从那时开 始我就具备了轻
微的哲人眼光,像带上了轻度的近视镜。在手电筒圆柱形的光影下,文字会变成夜晚和
我生命的真正主角,在日记上凌空 舞蹈,点亮星星和骨头里的灯。它们一旦飞出日记的
舞台,在太阳下显影,就成了我的诗。所以诗歌之于我,就是我的一种真实的视力;一种
独特的思维;一种为摆脱恐惧与自己和世界作对的方式。
“文字以它特有的魅力刺人一个人的骨头,让我白天月亮般躲进 云层的人群,只有到夜
晚才清晰明亮的疼痛。”
人们说我是理性诗人,其实什么想法只要一上升到文字,都是有 “理”的,文字不仅仅
是人自己所想,所感,所作的说明,而且是人自己 所建立的定义,文字就是“理”。我只不
过像一只猫头鹰,喜欢倒立着 看世界;像一只反舌鸟,喜欢跟人类唱反调。我着迷于用两个
相反的词 汇,展示其中的张力与冲突,绝对与绝望。
我的诗歌看似理性,其中却掩藏着巨大的激情,像一个结痂的伤口,揭去词语掩饰的那
层痂,就会有新鲜的血液喷涌而出。
在网上看一个人给我的回贴说,你的诗写得很霸道,但却是一种让人感到很舒服的霸
道。这句话说得很妙,很恰切我的思维和语言。我的诗为别人启开了一个世界,也堵死了一
个世界。这个世界带给人们的只有绝对和绝望。我感觉绝望没有什么不好,它甚至是世界上
最好的疫苗,使你产生抗体,免得你再次受伤。
我认为,诗人与平庸是两个对立的词,平庸的诗人不是诗人,诗人更多地代表一种决绝
的精神——哪怕是一种谬论。我喜欢帕斯的观点:“诗就是一次拼命的跳跃,或者什么也不
是。”和希姆博尔斯卡的识别特征“绝望与狂喜”。
我们的眼睛靠文字的米粒喂养,灵魂靠词语的磨擦取暖。诗歌是我们遭遇的猝不及防
的一场爱情,碰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芭芭拉·史翠珊在电影《双面镜》里说出了爱情的
真谛——为什么我们明明知道所有爱情的结局是悲剧,还要飞蛾扑火、前仆后继,就是因为
我们迷恋那爱着时的感觉。诗歌也是如此,它带给我们的轻可以抵消生活施加给我们的重,
让我们像蜜蜂在词语的花园里流连忘返。如果我们的乐趣与读者的乐趣等值或超值,那将
是我们最大的奢侈。
我们写诗,制造语言的沙子和金子,多希望我们在沙子的语言中能淘洗出语言的金子,
哪怕那金光刺瞎我们的双眼,最盲目的冲动来自于最光明的理由。
沙子和金子借助风势飞到一些人的眼里,最后肯定是沙子被赶出眼外,而金子会留在
心中。淘洗的过程自动完成,心就是去伪存真的机器。
我的诗写得不完美,但它扯筋连骨,还沾着血,始发站永远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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