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方程 于 2012-2-6 20:33 编辑
人活在这个世上是孤独的,人与人之间无法完全理解对方;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孤独的,人与人之间仍然能够得以理解。语言在这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宽泛的说,口语、书面语、肢体语言以及说话的语气语调,等等,都可以纳入语言的范畴。可以说,没有语言,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传统的语言工具论相悖,20世纪出现了重大的语言学转向,语言不再是一种简单的工具,而是一种自足的符号系统,有着其独立的生发和运转体系,“作者已死”的口号振聋发聩,一夜之间,人们更加注重文本的细读分析,从来推翻了之前的文学实证主义,对于文学语言本身的分析和研究达到了一种空前的深度和广度,20世纪最终陷入了一场语言和符号的集体狂欢。对给文学理论和文学实践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产生了不少有价值的文本。
但我们今天回顾这一段历程,会发现“作者已死”的宣告更像是一种姿态,而非基本的事实。在伟大的文学作品里,“作者”依然在发声。非常吊诡的是,这些作者恰恰没有产生于那些重视语言向内转向,并以此作为其写作理念的写作者当中。在这些伟大的作者那里,语言依然是从属的,并没有取得所谓主体性的地位,我们看到的是作者对于语言精确的控制力,而不是放任语言,服从语言所谓的自身逻辑,让语言自己说话。
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深刻的反思迫在眉睫。为此,我们有必要回过头来看待20世纪发生的语言学转向。客观的说,这次语言学转向有着其自身的历史起点,其本身是对于之前无视文本具体分析,而将文学分析作为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学等等的一种附庸,甚至将文学等同于作者的经历的简单投射,一种“自传性”的写作。这无疑是非常大的进步,但同时也陷入了另外一个误区,文学语言被悬置起来了,文学语言与现实的关系被淡化,甚至某种程度上被割裂了。随着对于文学语言自身结构和规律的研究,文学语言与日常话语之间出现了巨大的裂痕,文学将文学自身囚禁在了一个小的阁楼里,似乎深度得到了极大的拓展,但宽度和广度却无可辩驳的缩小了。除了小圈子的自娱自乐外,文现代文学普遍呈现出整体失血、失效的面貌,文学远离了大众的视野,仿佛这才是纯粹的写作,一如他们所辩称的那样。
究其原因,我想我们完全忽略了语言学的另外一种转向,与前面提到的“向内转”不同,这种由奥斯汀提出的“向外转”理论,突出了语言的实践功能,强调“以言行事”,“说”即是做,语言的本质在于其施为功能,语言永远是有所指向的,这种指向是开放式的,而非停留在语言的自我指称。语言对于现实的反映,或者说语言的陈述功能,不过是施为功能的派生。
这种言语行为理论更加注重的是对于言语的分析,即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言语的研究。相较于其他领域,我觉得文学理论对于这一理论重视不够。基于这点,我想从言语行为理论出发,谈一下个人粗浅的认识和看法,当然,纰漏和疏忽难免,更多的提供一种思路,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语言的本质是什么。从言语行为理论出发,言语的基本功能是施为功能,言语的目的在于交流,通过交流,对他人施加影响。语言的本质也就必然是功利性的,谋求的是功利的最大化,即为了“更好的说出”。“更好的说出’就是语言的全部,从这个角度来说,语言的本质,就是修辞。我们不妨看看百度百科对于修辞的定义:“修辞本义就是修饰言论,也就是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利用多种语言手段以收到尽可能好的表达效果的一种语言活动。”很明显,修辞手段是依附于修辞活动的,修辞手段也是无法穷尽的,我们常说的比喻、比拟、借代、拈连、夸张、双关、映衬、移就、对偶、排比、错综、仿词等狭义的修辞手段都是约定俗成的说法,并不是对于修辞手段的穷举。在这个意义上说,全部意义上的修辞手段,就是修辞。
与奥斯汀将文学话语列为“寄生性”话语,排除在言语行为理论范围的看法不同,我认为文学语言和日常话语并无本质性的差别,即都是施为性的。比如我们写一首诗,必然跟随着目的性,要么希望传达某种情绪或者理念,要么对于自身某种朦胧的感觉通过写进行反观。那么文学话语如何和日常话语划开界限呢?他们的区别在于哪里呢?我认为,还得从施为功能的分析出发。相较于日常话语,文学语言的施为对象不同于日常话语的外向性和具体性。即日常话语针对的都是具体的人,比如一篇祭文,比如一句命令,比如一堂演讲,而文学语言针对的并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个抽象的,非确指的人。日常话语的指向是外向性的,以此对他人施加某种影响。而文学语言是外向性和内向性兼有的,内向性在于文学语言总是伴随着自我言说。从这里,我们可以反证文学语言为何与日常话语没有本质性的差别。比如一篇祭文,如果我们脱离日常性用法,将其作为文学作品来看待,即将它的施为对象从具体的人替换为抽象的、非确指的人,日常话语和文学语言的界限就立马被消解了。这样的情况可以说屡见不鲜。
当日常话语转化为文学语言,奇异的现象发生了。即基于“当时性”日常话语的外在因素被剔除了了,我们不会在意其原初的施为指向,而将其纳入到自我言说的范围之内来。既然文学语言的自我言说,我们习惯性的认为对自己说谎,是毫无意义的。如此一来,真诚并成为了文学的最关键因素。那么,我们如何最终识别一首诗歌并非基于真诚?对于写作者来说,在于剔除狭义修辞手段的影响,比如像比喻这样的修辞方式,因为本体和喻体之间的不完全对等性,必然对于真诚性带来损害,因此,相对于直陈式写作来说,狭义修辞层面的写作永远只是次优的选择。另外需要澄清的是,我们日常所理解的修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修辞。比如“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看似将白发比喻成秋霜,实际上这并非一种“更好说出”的修辞手段,而是本身的情境,即诗人确实在那一瞬间感觉白发就像秋霜一样”。这与现代诗歌里面充斥的低劣的比喻是有着极大的区别的,不可不细察。又比如“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没有任何修辞,(地上霜不是比喻,而是表述的一种行为,即诗人看到床前的明月光,怀疑是地上有一层霜)。因此都不用翻译和解释。这才是真正强大的诗歌,非常老实的写法。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正是由于狭义修辞对于文学话语的侵蚀,我们受制于长期形成的修辞接受模式去读写诗歌,导致了诗歌阅读中的过度阐释和诗歌写作的晦涩难懂,即我们总是试图挖掘和表达出一些“超然”的东西,从而忽略了日常生活本身的诗意显现。对于读者来说,如何判定文学语言是否基于真诚?这和我们使用日常语言是非常近似的,即我们在语言的交流过程自然形成的,每个人或多或少具备这种能力,识破谎言的能力。而且中能力是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就像某种技艺一样,并无特殊之处。为什么古代文人讲究“人书俱老”,也是这个道理。比如我们在读诗的时候,那首诗歌出于真情流露,那首不是,我想其实是非常容易判断,不言自明。那些试图找出某种诗歌科学评判标准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更可能的是,文学大师本身就是批判的标准,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谈到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得到澄清,即我们在什么情况下将日常话语看成是文学语言?我想,这更多的应该从文学历史的角度来说,即所有的文本及时都是意识形态话语,都意味着话语权力。所以我们的写作都是在这条话语链条在写作,没有读就没有写,写的过程,就是延续文学话语权的过程。文学的转向意味着文学意识形态的更迭。比如说像余坚的《零档案》置于不同的文学历史环境,对其的判断是不一样的,放在象征主义的文论体系下,它是非诗的。而现在,我们却认为它是诗。
综上所述,我觉得当代诗歌亟待追求一种基于真诚的,直陈式的写作。诗人的任务,在于传达我所知,我所感,不夸大,不刻意追求某种轰动效应,不追求某种语言的神秘气息,某种修辞的低级趣味,某种词语的感官刺激。直陈式写作要求诗歌必须是明晰的,而不是含混的,需要重视的是其可解的部分,而不是未知的部分。诗歌在于情感的凝粹。诗歌的明晰性在于情感的可转移性,失去了真诚的支撑,诗歌不会获得任何的生命力,就像现在很多诗歌所实践的那样。直陈式的写作本质上来说是反对狭隘修辞的,修辞是弱者的表现。诗歌对于写作者来说,不应该是失控的,对于读者来说,不应该是受冒犯过程,诗歌在于期待分享,和承担分享。无论诗歌表现的情绪如何,阅读过后的感受是愉悦的,是释放的,因为生命本质的东西在这里被指明,被照亮,诗歌出于真诚,在茫茫世界寻找着同路人。对于直陈式诗歌来说,诗歌的无法言说不是因为其模糊朦胧,而是因为其够简单。够简单的东西确实是无法言说的,因为它就在那儿,它不可再分,这才是伟大诗歌的真相。诗歌说到底,仍然是诗人的角力。这样,我们就从某种程度恢复了中国古典的性情说,功夫在诗外,在于修为,在于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