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流派网

标题: 杀狗是所谓的社会性隐喻(也读雷平阳《杀狗的过程》) [打印本页]

作者: 息红泪    时间: 2014-12-16 17:59
标题: 杀狗是所谓的社会性隐喻(也读雷平阳《杀狗的过程》)
本帖最后由 息红泪 于 2014-12-16 18:07 编辑

晚来天欲雪,能吃狗肉无?
时序隆冬,天寒煞人,当此时,有狗肉一锅,大快朵颐,岂不美哉?狗味咸、酸、性温、无毒,可以安五脏、补绝伤,轻身益气。所谓伏羊冬狗,如此北风凛冽之际,烧火煮狗,食欲了罢且还可补肾壮阳,诚为妙事,实在值得长刀所向,屠而烹之。
话说“天上的飞禽,香不过鹌鹑;地上的走兽,香不过狗肉”,“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狗肉因而又有”香肉“之说,试想,香喷喷的肉块放到嘴里,那是何等享受?在此之前,橙叶数十片,薄荷数十片,生姜糊辣椒适当,蘸水一碗,烹而至于食,也是别有法则的,故而人所喜食狗肉,无可厚非,如那兔子也可食之,鸡可食之,鸭可食之,牛羊可食之,等等,狗为何不可食?无非狗素忠义,其可守家看院,又最能敬主,但凡自我养狗,日久生情,往往不忍棒杀,此谓有情,亦见其义。
不才生于农村,狗是最为熟悉不过的,自家养过诸多,只是,自家所养之狗,多半早夭,不足邻家有一母狗,养之竟达八年之久,所产狗仔数十只,其中有寄生于本村的,也有卖之于邻寨的,乃至亲戚往来,有时候从此家狗说起,却也可以聊到此家狗之狗怎样,又怎样的话题,诸位或许也知,农人话闲时候,谈论猪牛鸡狗之事,最是平常,其不过本分也,而狗也分其类,常常有人慨之,某家产狗,最是好养,养之不但壮实,钟情眷家,更而甚之,于是,相互村寨之间,多有慕名而求狗之事,不才说及此事,只要明证一样,那就是狗所于人,尤其是农人,当中自有深刻情分,不自身经历,则不知人狗之间,真真能达到彼此望情,相互顾盼的程度,在下就曾为狗飙泪斗余,盖不才家曾养过一只黄狗,实在可爱,其秉性温存,活泼好动,不才携之入深山,窜岩过涧,往来如兄弟,而其薨之,固可悲矣。
如是,因人狗共生之,相惜之,情之旦夕所滋,义之春秋相培,而达忘物,不分彼此,乃至于,有年,不才村中卖一狗,其衡价别却时,其声呜呜,不舍之情,可见一斑,而数月之后,一日狗吠,其声切切,却原是所卖之狗,竟不知从某处风尘旋回,当其时,狗之凄凄之状,人之惜惜之意,感人之深,无以言表。
是,但凡养狗而杀狗者,几无可能,若说例外,则其人之心肠之硬,人情之薄,让人心悸,不才虽未所见养而杀之者,但揣其可能,必然有之,不才也吃食狗,那是2006年,不才从校外归去,邻居王姓小儿购得一狗,壮硕肥大,不才见其戗杀之时,以口袋蒙之,以铁棒棒其头,铁棒所棒有之七八,狗则死矣,其时,每一棒,狗鸣之而血溅之,往复之余,不才心中甚觉残忍,当其时,所谓蒙而杀之,却有讲究,或言狗不能及地,及地则难以身死之,是以王姓小儿愤愤不平,原是杀狗之不得其法,若非,则三棒则杀之矣,此外才知杀狗之法,有悬挂而割裂脚趾,倾其血而杀之,有呛水而杀之,有刀捅脖子而杀之,与蒙而杀之,有此四法。
然而,无论何种杀法,狗之所被杀者,十之八九不是自己所养,皆为购买所得,所以下手之情,则不留之。
言及于此,狗之死者,死于其狗矣。若非肉美而补,何故惹刀兵?然以此理而究,可杀之物多矣,则雷平阳之《杀狗的过程》,固可说是,亦可说非,其诗卷首而作结论,曰:这或许是杀狗的唯一方式。
单从此句可知,《杀狗的过程》,固然是杀狗,但所谓”杀狗“,杀其狗时,狗之所指,则非狗矣,而一”杀“字,也脱而出乎刀兵,指之所涉,因人而臆。于《杀狗的过程》一诗,雷平阳通过一件亲身经历的生活小事——杀狗,诗列其时间,地点,以示所述之事,确而实之,此处,情景所暗暗映衬,以”农贸市场“隐众生之芸芸,以一”空地“容事件乃至思考之空间,则现场所布置,真实而真切,事件所目睹,亦然,诗之于此,是所以据乎实而发乎情,引乎理而评乎义,缄而默之,导引其内,发而声之,出走其外,诚诗所旨,须如是而状,如是而显,如是而论,如是而思。
以至于有关诗所非议所起,固然在诗中,读者需明白,诗非再现,而是呈现,雷平阳《杀狗的过程》,便是以自身所见,而脱其所见,当其时,人所见而所触,是所思而诗之缘由,而生大情景,不在局中,而其不在局中,却从局中来,是所以当局者迷,而出乎局外,可见当局之是非和黑白,遂有非凡之指向和寓言,从”杀狗“而至于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社会境况,人性,物性,道义,法则,生存,哲理,思辨性,触动性,能动性,彼此观瞻,相互洞穿,所见主仆,所见上下,所见高低,所见曲直,所见性情,所见杀和不杀,杀而被杀,所见刀,所见血,所见生死,所见万物法则,所见弱肉强食,所见强权,所见强势,所见弱势,所见边缘性……
是以诗中将杀狗之第一杀,状之”红领巾“,其状之温情而见其凛厉,第二杀,状之“小旗子”,其状之明媚而见其凶残,如此反复,诗人隐约形式,而读者明确形式,是所杀之任何一刀,都可见鲜血和刀锋,明亮之如光照,惨烈之如锉骨,诗因之轩然大波,旁观者从杀狗联想到的一切,最后以“奔丧的游子”意之,是诗之升华之所出于杀狗的文学价值,所谓“奔丧”表现了时代的逼仄和生存境况之艰难,社会形态以及社会意识中的众生的命运的无从感,显然而触目,而“游子”则命名了一种存活的归属性,它从被杀之狗遥遥指向死亡,而从旁观者指向每个人的生命状态,无论是“奔丧”还是“游子”,作为世人,它鲜明地呈现出社会性的阴暗和个我的卑微,而列之为“奔丧的游子”,加剧了“杀狗”这一事件的现场性,政治性,社会性,它在个人和社会,尤其是社会意识,显得哲辩,而其中聚焦的过程,是一个人从沉默开始思考的过程,从生向死的过程,从生活感触生命的过程,从我感受我们的过程,这个时候,杀狗之人俨然肩负着多重指意,是当局者,也是政治人,是裁判,也是球员,是法律,也是刀子,是道德,也是佐证,因而杀狗的过程,是社会的隐喻所在的无从请示,无从辨别,无从判断,无从救赎,但是它反过来,又是自我请示,自我辨别,自我判断,自我救赎。
呜呼,若诗只是语言,则语言到语言为止,若诗不只是语言,则语言到语言未止,前者留白,留下更多思考的空间,后者无间,指向更宏大的去处,杀狗也罢,当有人去思索事件的真实性,俨然是从逻辑学去体量诗歌的文学效能,但是诗歌,本身所要承担的是文学性的道义,它或许不能,也可以不能为逻辑学负责,但是它所要彰显的文学效能,是有理由从具体事件脱逃和引申的,也因此,但凡文学,都是人类社会学所固有的一部分,那么诗歌,更在这种存属之间独立完成它的非凡指涉,只有达到这点,它才将语言的可示植入思维,植入思考的脉息,进而实现文本的俯冲和波及,达到更为高远的震动。
又是观之,《杀狗的过程》不独是杀狗,也不独是虚实,更不独是诗歌,乃是文以载道的一次思辨,一次介入,一次将个体呈现在群体上,报备出社会生命的的本源指正。

作者: 芝麻.    时间: 2014-12-17 09:37
狗肉文化在中国历史悠久。而雷平阳《杀狗的过程》这个故事内质历史不过百年。
狗肉文化与此类杀狗现像不可同语。
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4-12-17 09:45
芝麻. 发表于 2014-12-17 09:37
狗肉文化在中国历史悠久。而雷平阳《杀狗的过程》这个故事内质历史不过百年。
狗肉文化与此类杀狗现像不可 ...

支持。
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4-12-17 09:48
这首诗其实简单明了就是在说一种文化,但五次捅杀这个设定是有争议的。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14-12-17 13:10
5次杀狗的过程,引起争议,展开讨论,也许是作者早有预见的。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14-12-17 13:13
那兔子也可食之,鸡可食之,鸭可食之,牛羊可食之,等等,狗为何不可食?无非狗素忠义,其可守家看院,又最能敬主,但凡自我养狗,日久生情,往往不忍棒杀,此谓有情,亦见其义。
——不错,切中时弊。
作者: 渔阳放歌    时间: 2014-12-18 06:24
息红泪 你省点眼泪吧  首先杀狗都是采取勒死的。。。
其次狗的嗅觉是最敏感的就像我
所以没有等着挨刀的可能 除非它是急于求成的作者罢了
作者: 渔阳放歌    时间: 2014-12-18 06:28
他雷平阳能捅狗狗一刀这点我绝对相信 但反复五刀 就显得他比我和狗狗的智商差远了
作者: 息红泪    时间: 2015-1-31 20:12
渔阳放歌 发表于 2014-12-18 06:28
他雷平阳能捅狗狗一刀这点我绝对相信 但反复五刀 就显得他比我和狗狗的智商差远了


阁下不但读不懂诗歌,倒是很懂狗狗
作者: 息红泪    时间: 2015-1-31 20:13
渔阳放歌 发表于 2014-12-18 06:24
息红泪 你省点眼泪吧  首先杀狗都是采取勒死的。。。
其次狗的嗅觉是最敏感的就像我
所以没有等着挨 ...

狗是被你气死的
作者: 息红泪    时间: 2015-1-31 20:14
芝麻. 发表于 2014-12-17 09:37
狗肉文化在中国历史悠久。而雷平阳《杀狗的过程》这个故事内质历史不过百年。
狗肉文化与此类杀狗现像不可 ...

我喜欢吃狗肉呢
作者: 息红泪    时间: 2015-1-31 20:14
皿成千 发表于 2014-12-17 09:48
这首诗其实简单明了就是在说一种文化,但五次捅杀这个设定是有争议的。

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杀几次不重要,这里的次数在于突出
作者: 息红泪    时间: 2015-1-31 20:15
风之子 发表于 2014-12-17 13:10
5次杀狗的过程,引起争议,展开讨论,也许是作者早有预见的。

杀的次数是为了凸显被杀的悲剧性,知道这点,他就是说杀一万次和杀一次都一样,只是我们知道,可以杀到第五次,不可以少到第一万次而已
作者: 息红泪    时间: 2015-1-31 20:15
风之子 发表于 2014-12-17 13:13
那兔子也可食之,鸡可食之,鸭可食之,牛羊可食之,等等,狗为何不可食?无非狗素忠义,其可守家看院,又最 ...

这个倒不是,哈哈
作者: 皿成千    时间: 2015-1-31 20:26
息红泪 发表于 2015-1-31 20:14
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杀几次不重要,这里的次数在于突出

性质有别
作者: 息红泪    时间: 2015-1-31 20:30
皿成千 发表于 2015-1-31 20:26
性质有别

人也有别
作者: 九月雨    时间: 2015-1-31 20:36
反正再怎么杀,这个世界疯狗,摇尾乞怜狗,在诗坛叫春的母狗,越来越多,红红火火!
作者: 息红泪    时间: 2015-1-31 20:43
九月雨 发表于 2015-1-31 20:36
反正再怎么杀,这个世界疯狗,摇尾乞怜狗,在诗坛叫春的母狗,越来越多,红红火火!

让狗眼看好了
作者: 九月雨    时间: 2015-1-31 20:45
息红泪 发表于 2015-1-31 20:43
让狗眼看好了

好狗眼,赞一个!!
作者: 渔阳放歌    时间: 2015-2-1 00:31
息红泪 发表于 2015-1-31 20:12
阁下不但读不懂诗歌,倒是很懂狗狗

大致看你写的评论很斯文,很装古,很显圣人腔调。 其实这是您对一个严肃事件的轻率和游戏的做法,这样的评论入手就让您失败了一半。其次:雷平阳的写作目的本来很简单,无非就是说寄生在都市里的弱势乡下人,让强势人像狗一样三番五次的宰割,最后灵魂像芝麻头像里闪动的翅膀奔向更加悲惨的当初起点。但是他编的故事首先不合理。而你的文字总是说不点子上,绕大圈圈,让人记忆模糊和反感。以前写的我都很喜欢 嘿嘿 我不胡说 你到来劲的
作者: 息红泪    时间: 2015-2-8 22:18
九月雨 发表于 2015-1-31 20:45
好狗眼,赞一个!!

yaobu要不咋被窥见了呢,哈哈
作者: 息红泪    时间: 2015-2-8 22:19
渔阳放歌 发表于 2015-2-1 00:31
大致看你写的评论很斯文,很装古,很显圣人腔调。 其实这是您对一个严肃事件的轻率和游戏的做法,这样的 ...

没事,大家各抒己见,不过你说到古这个字,倒是也提醒我,真得多作注意,我自己有抛弃的感觉呢。谢谢
作者: 渔阳放歌    时间: 2015-2-9 09:13
息红泪 发表于 2015-2-8 22:19
没事,大家各抒己见,不过你说到古这个字,倒是也提醒我,真得多作注意,我自己有抛弃的感觉呢。 ...

我主要是气你为主的 还望见谅 嘿嘿




欢迎光临 中国诗歌流派网 (http://sglpw.cn/)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