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第10期起,本网学术委员、副主编许多余兼任《诗歌周刊》执行主编,负责“群组诗选”编选,参与“封面人物”选题,在主编请假时,代行主编职责。张无为、庞清明副主编同时参与封面人物选题,力求将封面人物栏目办好!
二、鉴于网站流派群组近期发展较快,从第10期起,“群组诗选”栏目调整到“原创诗歌”之后,并加大选稿数量;
三、根据唐突编辑建议,《诗歌周刊》拟于第11期、12期集中刊登执行编辑作品,请执行编辑在当周发表满意的新作,非执行编辑作品照常推荐、刊登;
四、有新浪博客的主持人、编辑,请尽量到《诗歌周刊》主编的新浪博客和微博转载(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yangcunwannan)。确需在网站转载的,请勿直接复制转载,具体转载步骤如下(以第9期为例):1、复制第9期地址:http://www.zgsglp.com/thread-28788-1-1.html;2、复制第9期封面图片:在图片上点鼠标右键>选“图片另存为”>然后保存;3、把复制的地址和保存的图片发到博客或其他网站、论坛,地址前加上“阅读地址”字样,即“阅读地址:http://www.zgsglp.com/thread-28788-1-1.html”。
五、再次对所有转载、发布《诗歌周刊》出版消息的会员表示诚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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