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有烟无火 于 2015-4-10 11:38 编辑
《时下的诗界还真是缺少“王法”》
——不评流派网【发现】荐评作品《中国梦》
文/烟火
我真的不想对这种诗作品做任何的评价,因为此诗文字词语之间的“下作”词汇让我恶心。我只是想着荐评背后隐藏的心机和没想到还真有那么多的曲意奉承、唱赞歌、趋势附炎的人。这首诗的作者我也懒得去提及,文体的转帖我也不会复制。如果一个人的外表看上去再怎么漂亮再怎么美丽动人,如果这个人内心隐藏肮脏与龌龊不堪,那么,这个人至少在道德上也只配归类于一个下作的人。正因为如此,我才突然想到一句话:时下的诗界还真缺“王法”。
我赞成诗界要有法度倡导,更可以说是要有文学界的法度倡导。这种倡导就是衡量:大到可以影响一个国家的整体国民素质,小到可以看出写这样作品的人的个人道德素质。什么叫道德素质,什么叫诗界法度倡导,我想面对流派网一大群的知识分子、文化人多余的解释也是没必要。我就想不明白:这样的作品会被挑选出来“重磅”荐评?难道这件作品真的就完美、无缺?就成了可以大肆炒作、宣扬的精品佳作?如果不是这样,举荐的目的何在?意义何在?除此之外,唯一的解释就是物以“类”聚、人以“味”同了。
也许诗人就是一群孩子,无法无天。“文革”时期,文学批判上纲上线,阻碍了文学的百花齐放。那么,今天所谓“诗人”的“下体”创作”泛滥成灾,是不是也阻碍了人文法制观念的道德转变?是不是也应该列出法文条款,管一管这些目无文法的文痞、文氓?是不是对那些纵容、窝藏甚至“门户敞开,立派收徒”的“大师们”扬一扬文法的斧头与钢鞭?
社会发展了,百花齐放了,言论自由了、人权张扬了。如果法不治文,一旦让这样的人、这样的作品充当起诗界的主流,那么我国提倡的法制治国也是一句口号,治标不治本,对社会的法制维统、维和也只能是一纸空文。也许政治家们自古以来就认为这些“书生”也只是“百无一用”,那就大错特错了。武力创国,文化建国,同时也要注意文化误国、亡国的巨大隐力。
20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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