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拙诗写于吴英案最终判决前。此案最终依法刀下留人。献丑旧作,权当来贵诗坛凑热闹啦。2018-12-2日
一纸对生命的裁决
将要在辽阔蓝天里
庄严飘落
钢铁栅栏里
那双年轻的眼睛
张望着我们
企求着他们
等待着什么
栅栏外
一个老人担心
十个老人担心
万个老人担心
因为是父亲
虽然不是父亲
千个年轻人希望
好多年轻人盼望
即使不是同胞
其实都是同胞
一个声音
又一个声音
晨光的声音
晚霞的声音
星星小心地
月亮轻轻地
与春天一齐祈祷
刀下留人
对吴英要刀下留人的理由:
一、她的案件,情况偏向于企业经营不善所致的经济案件,而非以诈骗为目的的经济诈骗。对其定性是有回旋余地的。
二、吴英案件的性质远远低于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案件的恶性。
三、吴英案件的发生有社会的大环境因素,案件“受害人”其实是案件的助因。
四、法律的灵魂是公平的判决,不能在法律天平的任何一端加上社会、政府、政党、部分民众所企求的砝码。想以对案件的判决作为对社会的警示,必须靠公正的判决,而不是随意地从严或者从轻。
2012---1---26上午荧屏前 龙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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