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步华,我的诗友。有诗发于网上,受人之托,简评如下:
《回乡》 回乡的路在哪里 云中的月如一把阴冷的刀 似朝着我飞来 多情的风又迷住了我的眼
游子的泪是天河里的水 放牧着相思和漂移着彼岸 没有祖母的骨血 哪有我的彪悍
光把我和故乡隔开 远得亲近,近得遥远, 走失在觅乡的路上 我看到了祖父般的天际线
千遍地回头万遍地呼唤 我依然想不起家乡的容颜 在命运的颠沛中流浪 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有人说,继朦胧派之后,当代诗坛分为三派:晦涩派、自白派和意象派。 晦涩派对于汉语的发现意义做出过贡献,晦涩派认为诗歌本身就应具有从不同角度解读之美。诗歌的解读,是读者与作者互动是一个过程,一种特殊的技艺。晦涩派标榜为阳春白雪,它涉及到阐释学,工具理性和诗化的哲学分野;自白派对诗歌的广泛普及做出过贡献。自白派诗歌是美国后现代主义诗歌的一个重要诗派,产生于20世纪五十年代末期,曾风靡美国文学界和国际诗坛,对当代诗歌创作形成很大影响。八十年代中期影响我国,首先渗透在一批青年女诗人的作品中。形成一个令人瞩目的女性诗歌诗派;意象派对传统的承接做出过贡献,意象派是20世纪初最早出现的现代诗歌流派,1908-1909年形成于英国,后传入美苏。意象派作家的美学观念和艺术风格虽然各有差异,但他们在创作上却形成了某些一致的倾向。无论是庞德、艾米,叶赛宁,还是余光中,意象派诗都表现一种感伤、苦闷和充满希望的情调。意象派诗短小、清新、细腻、深情”。 韩兄的这首诗应该属于自白派风格。甚至比自白派更为陈旧。 法国80后诗人墨书恒认为,相对西方诗歌而言,中国诗歌变化是很快的,快的节奏促进了诗歌多样性的发展。于今,自白派诗风已经为现代快节奏的人们所摒弃了,人们已经不屑于对诗歌形式上押韵的追求,一种探索内在节奏和内在韵律的风格日渐取代了它。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还可以偶见其身影,譬如在诗歌朗诵会上。 从诗的质量上看,称其为好诗略为有过。因为诗的用词是非常严谨精密的:“云中的月如一把阴冷的刀/似朝着我飞来”,前句有一个“如”字,后句的一个“似”字便显累赘;“没有祖母的骨血/哪有我的彪悍”,“骨血”显出遣词的匮乏,“彪悍”本欲与之对应,但却适得其反。 在结构处理上,有几处没有处理好: “云中的月如一把阴冷的刀”原本呈现出作者的忧郁心情,但立刻将“多情的风”推过来破坏这种心情的铺垫。并且为后面的“千遍地回头万遍地呼唤”暗中设置了隔膜。诗,虽然有别于文章,但其对内在的逻辑性要求仍然是很强的。 “千遍地回头万遍地呼唤/我依然想不起家乡的容颜”这种描述是怪异的,你能够对你毫无记忆的一种概念进行千遍回头乃至万遍呼唤吗?“千遍地回头万遍地呼唤/我的故乡”可以,“千遍地回头万遍地呼唤/我依然想不起家乡的容颜”就显得勉强了。对于故乡这种特定的乡情,我们不应采用别人用滥的语句来进行堆砌。 节奏上:“放牧着相思和漂移着彼岸”,应该进行断行处理“放牧着相思/漂移着彼岸”。两者相比,诗的节奏感是不一样的。 意象上:“光把我和故乡隔开”,为什么是光呢?若我为之,我将用“夜”,至少用“夜光”。光是泛指的,无特定交待,基本上是白天意象,而“夜”隐喻了私有空间的所有内涵,甚至可以代梦。 对于这首诗,好的地方已经有人说了,我就拣别人没说的说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