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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的网名“囚肉”说开去 ——读管党生《旷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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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1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读管党生《旷野》
                                              文/囚肉
  大多数人看了我的笔名“囚肉”都会误解我的本意。甚至在党的“十八大”期间,我也因此网名,遭到某个背后有官方刊物支持的论坛的莫名禁言(呵呵)。其实,我的这个笔名是从这两个字的外形结构上来命名的。如果把“囚肉”与“内人”两个字放在一起,即“囚肉内人”就能看出我的初衷了:人之为人,为社会之人,就要受到重重限制:道德的、制度的、律法的、禁忌的等等。“囚”是少数人的特殊状态,不用多解,中国汉字的形象性一看就明白。当然,于我来说,这里更指一种精神上的压抑与束缚,有心灵是身体的囚牢的意思。我当然要努力挣脱——就像“囚”字下面一横向上弯折推托,把“人”推出框限,这就变成一个“肉”字。如果发力再推,就变成“内”字——“人”字。如果到了“人”这一步,那就意味着人完全不受任何限制,达到一种完全的自由,这样的人社会上存在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皇帝也没有绝对的自由。而“内”字又显得人过于单纯。只有“肉”字才能真正反映一个正常的社会的人的普遍的真正的状态,一种有限制的自由;还有就是人格的复杂性:心底有一个,表露出来的是另一个,还有一部分处于这两者之间,这与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结构基本吻合。这才是我的笔名“囚肉”真正要表明的:它是一个人理智的过程。
  本我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比如“我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女”,就会“产生强奸的欲望”。但他时时要受到自我的调节和暂时的控制,他要考虑到后果。他遵循的是“现实原则”,现实原则的目的就是推迟欲望的实现;他更要受到超我,也就是由于长期教育而形成的“自我理想”、“良心”的监管。而本我是不会因为自我、超我的社会形成永远乖乖就范的,一旦有机会他就会冒出头来,成为一个赤条条的“人”,寻求最大限度的身心满足。“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女”出现在“旷野”这种远离社会的地方,被“我”撞见,不生出邪念才怪呢!蛇跳纷纷,杂草丛生,都在强调旷野之旷之野,所以“我”“突然产生强奸的欲望”也显得不突然了,这完全是本能反应。蛇是恐怖、冷血的,但当“我走在田埂上”它们却“纷纷跳进田里面”。可见“我”作为人之本性。蛇是不会跳的(四脚蛇通常也不会呆在田埂上),一个“跳”字,更能反衬出人之可怕。再看时间,具体“那是哪一年”,狡猾的老管没说。其实也不必说,人有性能力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有可能。不久前,某地小学校长带未成年学生开房一事,老管就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学校长。只不过那个小学校长更胆大妄为而已。
  老管就是用这种逼真、写实的笔法,强烈透视人性中可怕的“黑暗”,无情地曝露人体残存的尾巴骨的动物性。
  最后,“我”并没有把“突然产生强奸的欲望”付诸行动,为什么?因为“我真的热爱生命”。这里的“我”其实就是“自我”,他是本我和超我中间的润滑油,或者说是处在本我和超我中间的现实的“我”,他既要尽量满足本我的欲望,又要顾及到超我的道德准则,防止做事过界。所谓两利相衡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虽然在“旷野”,但举头三尺有神明,“我”还是作罢吧。“那是在哪一年”,强奸罪最高可以判死刑。老管还是管住了自己,幸甚!
                                                                                                                                                                 2013、10、7
附:《旷野》
文/管党生

那是在哪一年
我走在田埂上
蛇纷纷跳进田里面
经过草丛
那是哪一年
我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女
突然产生强奸的欲望
我真的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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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0-8 23:26 | 只看该作者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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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10-9 08:14 | 只看该作者
萧寒 发表于 2013-10-8 23:26
有意思!

谢谢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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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0-10 15:20 | 只看该作者
“我”还是作罢吧。“那是在哪一年”,强奸罪最高可以判死刑。老管还是管住了自己,幸甚!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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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0-12 12:56 | 只看该作者
嗯,以弗氏人格结构理论解释得通,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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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2 13:16 | 只看该作者
如花 发表于 2013-10-10 15:20
“我”还是作罢吧。“那是在哪一年”,强奸罪最高可以判死刑。老管还是管住了自己,幸甚!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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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2 13:16 | 只看该作者
张无为 发表于 2013-10-12 12:56
嗯,以弗氏人格结构理论解释得通,哈哈。

谢谢张教授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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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0-14 08:46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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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0-14 09:12 | 只看该作者
热爱生命!{: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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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6 21:51 | 只看该作者
吴谨 发表于 2013-10-14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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