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肉身
――序魏平诗集《青春痘》
周瑟瑟
青春的肉身永远鲜活,时代的肉身可以衰老,因为诗歌蛋白的注射,青春可以长生不老,鲜艳如昨。
魏平是上世纪90年代的校园诗人,是我的老朋友。老朋友自然在时代的喧闹中消失过,然后又突然出现在你眼前,或者出现在你中年的梦里,魏平就是这样一位老朋友,一位青春时代的老诗人。
我们的青春是混合在一起的,不论贫穷还是富贵,我们都共同吃过一个食堂,坐过一个湖边,共个一个黄昏,看过一个夕阳与月亮,青春就是用来无耻地回忆的。如果他或我是一个女孩儿,我们或许会在那不懂爱情的年代恋爱与亲吻。
2013年的北京,我在街头相拥了那么一下,彼此的身材略为发富了,曾经的瘦麻杆变成了中年的肉身,时光的杀猪刀还将继续追杀我们。
没想到,他回湖北不久就给我快递来了一本打印装订好了的诗集。这样的手工活,久违了,一看就是经历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诗人童子功,我也曾这样订过我的第一本诗集。还没出版前,就迫不及待地装订成一本书。
诗集对于我们这些热爱诗歌的人来说,就是精神的具体化身。这本诗集应在20年前就出版的,因为这些作品都是那个年代写下来的。我看到1987年、1988年、1990年、1991年等等这些标注在诗尾的年份,我就有心跳的感觉。这些数字曾经引导我们像野兽一样在写作的道路上逃命,那个年代好像诗歌在鞭打我们一样,如果不写诗我们的肉身就要作痒,每日一诗或几首诗像生理反应似的持续多年,留下这些作品在随后的时光的里发黄。现在,老朋友魏平把它们整理出来,装订成册从湖北给我寄过来,读这些作品,我读到了一个湖北少年的青春热血,读到了我们的青春历史,读到了青春的真实模样。
魏平来自湖北荆门,有着农家子弟的朴实与本真,也有着荆门城墙令人敬畏的历史文化生活背景。他的诗总体上是青春式的抒情,也是一个少年处身青春期的不适与不爽时写下的疼痛,正如他的诗集书名《青春痘》。我们都有生长青春痘的历史,那种感觉起先是怪异,然后胀破,其中还会有溃烂,如果你动手挤弄它,它甚至还会发炎,让你变成一个“青春病人”。我们莫名奇妙就上了青春的床,并且在你脸上打上青春犯的印记,咦我的脸上怎么有了这玩意?像是诗歌在肉身上发芽,像是青春的病毒要找你算账。痒是必修的功课,表达是必经的弯路。
魏平老弟,你的青春痘好象长在我的脸上,读这本诗集,我暗自发笑,诗集分A、B、C、D四辑,像英语课上开小差,这样分辑有趣好玩,每辑名更是意味深长,A辑:有点心动,B辑:有些情绪,C辑:有感而发,D辑:有病呻吟。魏贤老弟,你的诗真实如四颗青春痘长在了我曾经的脸上,这一路写下来,青春痘也成熟了,结成了诗歌的坚果。
翻读诗集的第一首诗《关于爱情》,有这样的诗句:“如水的温柔依然新鲜如初/唯有你早已褪化成一种标志/贴在我圣洁的额头/纪念一段美丽的错误”,爱情是青春诗歌的常客,来了就写,写下就丢,对于一般的诗歌浪子,并不是什么大事。我印象中老魏曾经有过美丽如新娘的女友,此诗应是与她分手的证据。不过我不同意的是你把自已的“额头”磨得“圣洁”,而把青春之恋指认为“美丽的错误”,我觉得你这样厚道的男人不能这样干,难道你在消费女孩子的“新鲜如昨”的“温柔”?虽然我也犯过这样的错误,以诗歌的名义对爱情进行颠覆性叙述,当然这是诗人的权利,或许魏平老弟是成心这样写下略带仇恨状的爱情,完全是给未来也就是现在的爱妻与儿女们看的,“你们看老爸当年是多么的守身如玉,多么的忠于未来的家庭”,这应是传说中的策略性感情写作了。
他还写下了《给情人》这样好玩的诗,“我右手握住诗歌硬朗的句子/腾出左唇接吻”,这可是魏平的高难度动作,此人时时冒出闪亮的句子,但性感的嘴唇还不闲着,我甚至嫉恨他的浪荡,为什么不教我也这样坏?太自私了吧当年的共裤连裆,我怎么不记得了这首诗?
不记得的还有《失恋的舞厅》,青春必跳舞,印象中我们没有在屋子里一起跳过舞,他为“失恋”写下了绝望的诗句:“我用诗歌垒起的蚕茧/盛满死亡的气息”,这样的舞厅我不去也好,魏平好象经历过一场重要的失恋,或者他的想像比较反动甜蜜,在青春期的写作中有一部分其实是诗意的假相,除了真实的情绪,其它都是假的,或许根本就没有“失恋的舞厅”,而诗人却杜㯢得是那么一回事,这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写下的诗句经受住了时间的拷打。
30年了,从少年到中年,从贫穷到富有,从学生到记者,从诗歌到新闻,职业在变,身份在变,心境也在变,留下的诗歌铁证如山,不可推翻的句子暴露了年少轻狂的痛苦,也追认了从前的情感事故,出版一部青春版的诗集,除了达到这样纯粹的目的,难道还有更好的目的?
这部诗集里收录了他大部分情诗,好读耐读,有真实人物,有故事情节,有恋爱动作,有及时反省。《写给姗姗》中的“姗”,这个幸福的女孩子,不知她在1993年,诗人即将踏入社会之际是否读到过这首情诗?此人是否就是前面那个让诗人失恋的主人?如果真有其人,现在应是孩子他妈了。诗人在她的面前曾经:“大口大口咳出的血/催开路边的桃花”,我倒是记得那条我们每天经过的路边确实开过不少的桃花,此花不知还在开否?听说当年的住所早已摧毁,道路已经转向,但花树如果移位,花应还照常开放。诗在,人不在,花在,树不在。
集体的失恋与集体的怀旧,成了我们这一代人的主题。上一代人也有过,北岛编过他们的70年代,我们的90年代,大部分留在了诗里,那是一个感伤年代的诗歌,集体的热恋之后是失恋,时代的青春痘写在了我们共同的表情上。第三诗歌与后第三代诗歌之间有一股校园诗歌的浪潮,魏平这些青春期的作品,正好处在那样一个时期。海子之死给青年诗人带来了死亡的震撼,青春的短命,诗歌在现实面前的无力,一个才华横溢、自命不凡的青年诗人,连一个有那么一丁点儿物质主义倾向的女友也挽留不住,当然我们不能责怪90年代的“姗姗”们,她们何错之有?难道你连饭菜票都要省着吃的诗人,能吃诗不成?
吃什么?写什么?成了那个年代的焦虑源泉。
吃的是食堂里的大锅饭,油水少不要紧,只要能填饱肚子,可钱粮时常告急,钱卡住了所有诗人的脖子,有的人还找来铁链自动锁上脖子,后来钱要来了,但你要扔掉诗,也就是扔掉你的青春,你干不干?时代给你钱,魏平作痛苦状,他干了,他扔掉了青春,扔掉了诗,直扑向钱,我不知道他在钱上又玩了多久,反正去年见到他,他肥头大耳,腰带鼓鼓的,应是钱。这本诗集是他向时代反悔的开始,写诗像做土匪一样,与干坏事没有什么不同,不好好爱钱,爱写诗的人当然是“坏淫”。
写什么?这不用我操心,写诗之人自负其责,写女友,写情人,写姗姗,写《吻》都有可能。“从诞生起/嘴唇就不安分守己/不停地寻找共鸣点”,魏平写吻,角度高悬,吻得有胆有识。接吻高手魏平,不写诗的日子应该比写诗的日子更幸福。诗即痛,诗句即情感G点,诗派你来引爆这情感G点-一串青春痘。
在上世纪,诗歌与爱情是同义词,吻属于具体的犯罪动作,在爱情的名义之下活动,词语的隐秘性写作是大部青年诗人爱干的事,魏平也不例外,《青春痘》里的词语带有那个年代修辞的秩序,找一个情感爆发点,比如“吻”,然后让一股青春的荷尔蒙搅拌诗歌的“血”与“泪”,完成“吻”那个时代典型的奢侈想象。
魏平在这本诗集的后记《老实交待一些想法》中坦白从宽了,“如果穿越回到从前,恐怕还是死不改悔,一如既往。”抱有这样想法的诗人大有人在,我并不奇怪,这应是“青春痘”后遗症,“死不悔改”型诗人回归诗歌成了一大现象,在近年酒足饭饱之后,诗歌的激情又回到了肉身,写诗并不是多么光宗耀祖之事,但确实事关我们的精神舒适度,写作能够给你带来物质之外的麻醉,这多么好。
魏平兄弟青春的肉身呈现在我面前,在我书记房里摆了一个冬天,2014年春天来了,我欠的文债,也是我与魏平兄弟的感情债总得还了,不然梦中他来骂我狗娘养的,写个评论就那么没时间吗?我行走在异乡的路上,心却在他的诗里乱跑,写下这些文字,以传达我对我们那个逝去年代的诗歌祭奠。
2014年2月14日于北京树下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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