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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与墨色或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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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28 2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祁默池 于 2014-4-28 20:52 编辑

 01

  我为什么不说黑色,而说墨色?
  想想。黝黑。黝黑。黝黑的女郎(她笑了)。她的黝黑而飘逸的头发,想起来,想起来就让多少男人,黄河之心泛滥,手心出汗,赴汤蹈炎,倾城倾国。更别说,她黝黑的眸子,水灵灵的,看一眼就令人神魂颠倒,辗转反侧,从而挖空心思,直想把她捧在掌心里,百般呵护一番,当然,不是像金刚那个粗秉人性的畜生那样,拨弄来拨弄去,更别说随心所欲地雕塑家式的拿捏把玩,变质变味变态,虐物狂,无异于旧北京的纨绔子弟斗蛐蛐,恶心。
  其实,强盗最最讨厌走到这种田地,捧在掌心里不过是个比喻,那种起初的不知如何疼爱的意思,在和你慢慢变老的日子里,小精灵一般,才千般万般美妙,有掌控有意外,即而不即,离而不离,一种游戏的境界。据弗洛伊德的高见,这是人的原始本根。纠缠。醉。在爱情上,强盗作为男人,才纯,才是铜豌豆。才子配佳人,那是浮士德之流的书呆子的一厢情愿,一面之词,自欺欺人罢了。有巧合者,最多,难姐难弟,同病相怜。所谓蓝颜知己,红颜知己,不过是找个镜子自己臭美罢了,是自恋狂,自虐狂。强盗,从来不需要知音,知己,独来独往,天马行空,与天地精神独往来,因为,强盗知道,他人即地狱。
  

  02

  当她翘着二郎腿,生平第一次坐在你的对面时,那黑色的网状丝袜,神秘的性感,它会产生一种美妙的恐惧感让你颤栗,牙关轻微地哆嗦(她又笑了)。而这种墨色造成了无尽的黑色幻觉,它把这一切取消掉。渲染。隔离。架空。超越。虚无。所谓距离产生美,美就是陌生化,其实,无非是在殚精竭虑地去冲淡黑色。那不是神秘,而是玩弄神秘。前者好比神迹,后者只是妖术。仕女图就是被墨色成神韵。神韵拒人的血肉千里之外,却又魔力一般让你一步三回头。古典主义随着帝国的没落而没落,但又随着帝国之梦的重现不断卷土重来。辉煌的一去不复返,就是深度的颓废。颓废渴望再度的辉煌,就是彻底的沉沦。但是他永远不能亲眼目睹辉煌,因为,它们本来是幻影,于是陷入虚无。黄金时代。三代。罗马。盛唐。伊甸园。桃花源。它们完全不同,但却同样让人魂牵梦绕。他们一厢情愿地赶走了野兽与魔鬼。结果它们总是突然来袭,让他们惊慌失措,结果他们在自己的脑子里制造无数的野兽、魔鬼,日日提防,夜夜惶惶。正是因为它,现在,到处是黄昏。暮气。假发。面具。国学大师。怀旧。颓废。瘟疫。以致让我这个拥有金刚不坏之身的强盗也一度被它引诱,不能自拔。你看,现在我连做忏悔的能力都丧失殆尽了。

  03

  开始,我沉迷于小说。而自从有了电影,我又在电影中醉生梦死。自从有了录像厅里的电影,我彻底堕落。堕落。颓废。啤酒。烟雾。流氓。混混。假强盗。扒手。民工。大学生。高中生。战争。性。恶之花。花之恶。极乐世界。炼狱。天上人间。心潮澎湃。惶恐不安。半推半就。登堂入室。刀枪不入。皆大欢喜。切不要以为,如今这些已成明日黄花。一堆废墟。一座废都。一团昔日的墨色。不,墨色四处蔓延。摩天高楼,帝国大厦,罗马假日饭店,皇足洗浴,宫廷佳酿,满城皆戴黄金甲。互联网、电视剧使昨日的辉煌,越来越细、越长,细节漫无边际,缠绕着将你拖垮。拖垮强盗。这是末日的征相,墨色。

  04

  你知道,任何年代都不会许诺一切,那太狂妄也太天真也太可怕,可是,这样一来,凡突然跳出来的异物就是可怕的许诺,它好像许诺了一切。好在,凡夫俗子懵懵懂懂,不知奇妙,他们永远是神经末端。等他们缓过神来,时代又变了。沉默的大多数不沉默也是沉默,他们貌似我行我素,其实依然谨言慎行,掩掩藏藏,察言观色,恐惧凝固成掩体、铁皮屋,此为常态,此甚妙。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境界。所以,他们习惯于沉迷细碎的煽情,那种覆水难收的悲哀与悲情,把自己弄得千疮百孔,两败俱伤,如婆媳者流而不自知。反刍。反刍。纠缠。纠缠。几千年一路反刍纠缠下来,熬下来,想想,非有能熬着,能熬出这样“一锅热气腾腾的烂粥”——几千年的壮观的细节?殊不知,熬,也是境界。

  05

  只有一往情深的强盗对这些婆婆妈妈厌恶至极。他们骨子里讨厌那种过细的讨好,那种婊子式的黏糊糊的暧昧作风。他们深知,形式就是内容。不是借尸还魂,是借魂还魂,借尸还尸。你是彻底的一团墨色。是昨日重现。颓废来势汹汹,渗透一切,腐化一切。
  强盗对黑色不是发狂,而是即色即无。但现在,他必须一再警惕自己,墨色只是一种伪装。诗人的寂寞,哲学家的孤独,何尝不是伪装?他们使黑色反而成了一个隐喻,一个象征。“这不是烟斗”。
  我怀疑,黑色网状丝袜,黑色网状面纱,修女的黑色外套,是恶男人的阴谋,给强盗下的套。托尔斯泰的安娜?卡里琳娜,一度让我如痴如醉。民国,旧上海,上海滩,飘来飘去的歌剧院的魅影让我远隔千山万水而欲罢不能,那好像无意从箱底翻出来的前生的旧照片,感伤,惆怅,与自己缠绵,把自己耗尽。空转。空转。最多是空翻。绅士的黑色燕尾服、风衣和黑色礼帽,风度翩翩而罪证皇皇。男人的目光女人的身体。绅士都是冒牌强盗。他把自己把他心爱的女人,把历史当诱饵,引诱强盗,然而,结果出他所料,帝国毁灭了,颓废挥之不去。

  06

  那么,今天的女人,穿的花花绿绿的,如何解释?大多数是上了庄子的当,总以为,自己是蝴蝶的梦,在梦里燕舞莺歌。其实她们追逐的是一团墨晕,时尚。纯粹是盲目崇拜,拜物教徒。
  那么,穿的越来越少呢?大多数是上了亚当的当,总想变得纯真如处子,初始之子。以为,那样,就可以和好如初,合二为一;以为,那样,他就不再耿耿于怀而反复无常。罗马人,美国人,晚明人,一度误入歧途。他们将黑色更深地被隐喻化了。对黑色,人们难以启齿。长此以往,黑色成了别的喻体,它被偷换了。阴暗。潮湿。恐怖。绝望。神秘。南方。夜。疯子。末日。忧郁。禁欲。而不是强盗。纯净的黑色,荡然无存。肉色,性感是唯一的堤坝,抵挡黑色之海啸。
  所以,我对纯粹的黑色的直觉,也已被污染了。所以,我经常不得不对陌生人只提墨色。只提忧郁的颓废的强盗,与他们打成一片,沆瀣一气。

  07

  强盗也正在没落,或者早已没落,强盗已经误入歧途。强盗比正人君子进化的还有风度,更能迎合这种中庸的情趣,一味强霸,终成传说,就像霸王、颠覆、解构、革命变成调侃、戏谑的对象,从而亲昵悦耳,入俗,入时尚吗?但是这样才可怕,才阴险,才防不胜防。他们把参天松柏一个一个,一寸一寸地缓缓地逼,所谓徐徐图之,所谓润物细无声,逼到墙角成了盆景,精致但猥琐。当然,时间久了,人们终于疲惫,也就不在乎你是不是那路强盗,索性软成一滩烂泥,想,总该到头了吧。或者正相反,振臂一呼,“来吧,强盗” !“老子,今天不活了” !虽身单力薄,但气势冲天。这两种情况都让新型强盗苦恼,前者,好比游戏,要么玩了一半,对方走人了,好不清冷,凄凉,新型强盗已成魔鬼,而魔鬼最怕孤独,怕没完没了的孤芳自赏,他毕竟不是上帝的一首诗,尤其不是关于古瓮的;要么一上来就嗲声嗲气认输,一副十足的汉奸样,败兴!一堆侮辱!要知,新型强盗固然喜欢超越的强大,必要的神秘气氛,神出鬼没,暗度陈仓,但更喜欢热闹,烟火气,火候要够。后者,新型强盗喜欢巧妙周旋,而不是玩命,他们的天敌是英雄,英雄很伤他们的尊严。所以,我,这个真正的强盗,有了一种冲动,有意无意地露出点破绽,戳戳他们的神经,哇,强盗!真正的强盗!原始的强盗!元强盗!原教旨主义强盗!一个惊叹!
  我,不像新型强盗,并不怕惹怒死直之士,不怕遭灭顶之灾,求死是我的本质,我本洁来还洁去。我不是魔鬼,我身上没有鬼气,我没必要躲躲藏藏,巧施权宜。我从来不化妆。我的脑门从来没有那么亮过。我的眉间,从来没有逼人的英气,从来不器宇轩昂。我只不过是人中的强盗。我不借神之手,不借魔鬼之手,不借他人之手,我两手空空,两袖清风。为黑色而生的强盗是根本不在乎穿什么的。没有隐喻。没有象征的森林。单刀直入,无往不胜。

  08

  所以,你说,你要做我这个强盗的传记,我并不感到受宠若惊。你来自纽约,具有世界的、新历史学的眼光和胸怀。在你眼里,我并不是一块用来考古的活化石,而是人,一个活生生的强盗,所以,不用敲打。这确实让我有点感动。至于你黑铁一样的肌肤质感,你厚厚的嘴唇,说明不了什么。它们不能保证你不是另一个米尔顿,他把撒旦墨色化为一部史诗,颓废,可恶至极。撒旦是上帝的镜子,他把它打碎,从而刺花了上帝的眼睛,光怪陆离,五光十色,上帝昏昏欲睡,无力迎接任何挑战,最后竟遭人的毒手(当然只是想象上的)。
  你知道,我声名显赫(据说如此),既不是靠了我那些朋友,他们到处瞎说、瞎吹、瞎捧,这一点我还不至于糊涂到飘飘然,忘乎所以。你看,面对你,我不但没有既没有绅士的优越感,也没有强盗的优越感,反而唯恐不够谦卑呢。也不是仰仗了我那些亲爱的苍蝇一般的敌人们,据说他们锲而不舍的捕风精神,曾使多少人虚名堂堂,但,强盗除外。更不是我的妻子的忠诚,她比卡夫卡的妻子更严格地执行了我的遗嘱,将我的一切付之一炬,当然也包括这篇遗嘱,也许,正是我们俩之间的那个默契、约定、把戏,让我至今还活着。而真正的原因是人们的恐惧。颓废者的对昔日辉煌的病态迷恋,产生对辉煌重生的战战兢兢,诚惶诚恐。而我对这种恐惧深感恐惧。所以,我身后现在是一片灰烬,而身前也未曾发表过任何关乎强盗的作品,那并不是心血来潮的结果,而是苦心孤诣,虽然作为强盗本不该如此。自然也不是我清高,酸(要知,强盗酸起来,比婊子还张扬),而是恐惧。强盗的恐惧。我恐惧我不再是强盗。作为一个强盗竟然忙碌于保卫强盗,耻之极矣!

  09

  你说,你起初是考古学家,后来是特工,再后来是记者,现在是传记作家,所以才嗅到了我活着的味道——我是我唯一的线索——看到了我的价值,并如愿以偿地与我邂逅在此。证明我的恐惧不是没有道理。说明你也感到了那种恐惧,但这仍不是关键。强盗不需要知音、知己,孤独是他的美酒。关键是,自从我妻子将我的一切付之一炬之后,我对自己突然产生了好奇,好奇压倒了恐惧与强盗,这叫造化弄人。我想成为自己的对象,我从自己身上跳出来,镜子看镜子,强盗看强盗,相当有趣。而现在又要成为你的对象,更是趣上加趣。我让我集编剧、导演、主演、主人公于一身,而你又要参与进来,穿针引线,补充,考证,辨析,说明,发挥,而且还要顾及读者的口味,插科打诨,夸张,脸谱化,设置悬念等等。这样,我们共同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回忆录,自传,谈话录,他传,自传体小说,评传,他传体小说。我们是共同的肇事者,仅此而已,不是吗?
  所以,你虚构了我。于是,墨气淋漓,气氛恰到好处——典型的小说气氛,美学气场。但,这是小说吗,亲爱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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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4-30 10:59 | 只看该作者
纯之又纯谓之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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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4-30 10: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川诗歌 于 2014-4-30 11:02 编辑

非常妙,这种洗练(清洗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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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4-30 11:14 | 只看该作者
读到了--艺术的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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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5-3 14:13 | 只看该作者
为黑色而生的强盗是根本不在乎穿什么的。没有隐喻。没有象征的森林。单刀直入,无往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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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5-3 14:13 | 只看该作者
体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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