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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23: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陶金喜 于 2016-3-2 23:51 编辑

【喜读好诗004期】“我是深爱你的流浪的孩子!”——读《丽塔和枪》

2016-03-02 文/陶金喜 诗别三日



【诗作原文】

丽塔与枪

迈哈穆德·达尔维什(巴勒斯坦)

在丽塔与我的眼之间有一杆枪。
认识丽塔的人无不拜伏
并祈祷
面对她蜜色眼睛里的神圣。
她年轻时
我吻过她。
我记得她曾如何靠近我,
我的双臂如何盖住她迷人的发辫。
我记得丽塔
就像麻雀记得溪水。

啊,丽塔

我们中间有无数麻雀和影像
还有许多约会的地点
被一杆枪瞄准。

丽塔的名字是我口中的节日,
丽塔的身体是我血里的婚礼,
我迷失在丽塔里面两年,
两年来她枕在我的臂膀上,
我们曾许下诺言
对着最华丽的杯盏,
我们燃烧在我们嘴唇的酒浆里,
我们重生。

啊,丽塔!

在这杆枪响前,有什么能使我的眼转离你的眼,
除了片刻困倦或蜜色的云?
那是从前。
哦,黄昏静穆,
清晨我的月亮迁徙到远方
走向那些蜜色的眼。

而这城市赶走了所有歌者
和丽塔。
在丽塔与我的眼之间——— 一杆枪。

注:诗人年轻时曾爱过一个犹太姑娘,但战争、种族使得他们不得不分开。诗人以“丽塔”(Rita)为托名,写了很多首诗。按我理解,整首诗也是隐喻,“丽塔”象征“祖国”,“枪”象征“战争”。Marcel Khalifeh曾把这首诗谱成曲,歌名为“Rita”。

所据英译:
Rita and the rifle
              byMahmoud Darwish

Between Rita and my eyes there is a rifle
And whoever knows Rita kneels
and prays
To the divinity in those honey-colored eyes
And I kissed Rita
When she was young
And I remember how she approached
And how my arm covered the loveliest of braids
And I remember Rita
The way a sparrow remembers its stream

Ah, Rita

Between us there are a million sparrows and images
And many a rendezvous
Fired at by a rifle

Rita's name was a feast in my mouth
Rita's body was a wedding in my blood
And I was lost in Rita for two years
And for two years she slept on my arm
And we made promises
Over the most beautiful of cups
And we burned in the wine of our lips
And we were born again

Ah, Rita!

What before this rifle could have turned my eyes from yours
Except a nap or two or honey-colored clouds?
Once upon a time
Oh, the silence of dusk
In the morning my moon migrated to a far place
Towards those honey-colored eyes

And the city swept away all the singers
And Rita
Between Rita and my eyes — A rifle

注:原文选自http://www.douban.com/note/484938814/?type=like;选自《当代国际诗坛 7》;
   参考阅读:唐珺.“杏花怎么会在我的语言里闪亮?”——达尔维什与他的诗意祖国.《当代国际诗坛 7》.P39-48.


【金喜赏析】

对于唐晓渡和西川先生主编的《当代国际诗坛》系列,有说不出的喜爱。在深夜,手上碾磨书里的诗句常让人沉浸的忘了一切,但第二天醒来,现实依旧还是如此,那种诗意会轻易的被光点击碎,就像几经让我内心感到震动和抽搐的巴勒斯坦诗人迈哈穆德·达尔维什和他祖国的命运。我该怎样介入那样一种和祖国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符号?该怎样介入诗人被祖国遗落在外,仍在内心抵抗或深情呼唤着“我是深爱你的流浪的孩子”的内心?对世界而言,迈哈穆德·达尔维什是一位无论如何都不能和祖国分割的孩子,哪怕他经历了二十五年流亡生活,在2008年8月9日离世,享年67岁。

很难简单的把《丽塔和枪》当成爱情故事来读,因为爱是奢侈的,“枪”才是现实,是战争的代名词。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精读唐珺写得《“杏花怎么会在我的语言里闪亮?”——达尔维什与他的诗意祖国》来了解诗人跌宕起伏的一生,但予我个人而言,我想问的是,还有哪一位阿拉伯诗人能像达尔维什那样把对祖国的命运的焦虑、抵抗和希望,那么深刻的融入他的作品,几乎贯穿他整个创作生涯。像所有伟大的流亡一样,达尔维什的自我选择是一种象征,这个意义本身就超越了诗作本身。或者应当这样理解,诗作只是一扇窗口,我们通过窗口观望到的是那种混杂着悲痛、苦难、愤怒、绝望的内心,看到一个民族经受的一切,让人极度震惊。

“丽塔曾是我爱的人”,无处不流露诗人对丽塔的爱:“认识丽塔的人无不拜伏/并祈祷/面对她蜜色眼睛里的神圣/她年轻时/我吻过她/我记得她曾如何靠近我/我的双臂如何盖住她迷人的发辫/我记得丽塔/就像麻雀记得溪水”。同时,丽塔又是庄严神圣的,无人不拜伏祈祷。但深读这一段时,“我记得她曾如何靠近我”中的“曾”字让人格外感到心痛,放大的爱放大到迷恋祖国的程度,痛苦也随之放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我记得丽塔”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诗人说,犹如麻雀记得溪水。很显然,这是一种生命维系和诗意的存在。

“我们中间有无数麻雀和影像/还有许多约会的地点/被一杆枪瞄准”。这是一种渴望和不安定感同时交互的体验,原因就是“一杆枪”,即那种处在战争阴影下的压迫造成的内心的流离失所之感。然而,即便如此,“丽塔的名字是我口中的节日/丽塔的身体是我血里的婚礼/——我们燃烧在我们嘴唇的酒浆里/我们重生”。诗人是如此深情的爱着丽塔,爱着那个可以获得重生的誓言,直到现实来临:“在这杆枪响前,有什么能使我的眼转离你的眼/除了片刻困倦或蜜色的云/那是从前/哦,黄昏静穆/清晨我的月亮迁徙到远方/走向那些蜜色的眼”。最终战争降临,扫除了一切,包括丽塔,将歌者变成流浪的人。

可以说,《丽塔和枪》全篇压抑着一种强烈的来自心灵深处的渴望,又时时给人一种强烈的不安定感和愤怒之情。在艺术特色上通过选取如此令人心动的和丽塔的爱,和丽塔的诗意生活并被一杆枪威胁,直到毁灭的几个片段来击打读者的心灵,制造出经过精心萃取的悲愤之情,唤醒人们心中深沉而厚重的梦想。然而,难道诗作仅仅停留于此吗?答案是:不!

沉入诗作,可以明显感受到来自诗人内心的那种强大的爱,抑或说通过《丽塔和枪》的窗口,可以感受到一大批流浪者的心声。《丽塔和枪》看似抒发了悲愤、绝望之情,实质也成了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言。欧内斯特·海明威 说“在现代战争中...你会像一条狗一样毫无理由地死去”。这就是现实,无数个体生命被战争践踏,再美好的诗意,或者是诗作又能怎样?实质上,诗人营造“诗意王国”的本身,已经完成了人格从“小我”到“大我“的塑造,诗不再仅仅作为狭隘的宣泄口,而成为某种精神,成为维系读者和诗人超越诗作之上的精神抵达,乃至精神共振。所以,毫无疑问的,达尔维什成为人民的符号。这种价值深刻的阐释了诗人群中的“伟大”和“一流”、“大师”和“著名”的差异。

有一种声音批评达尔维什的诗不深刻,说他沾了时代的光。我们能对这种声音说什么?这些狭隘的“小我”主义者,可能永远也不明白,其实诗作更大的作用和意义根本不在于深不深刻,沾不沾光之类的鬼话。他们自然也不会明白,诗人在流浪途中,呼唤诸如“我是深爱你的流浪的孩子”之类毫不深刻的诗句有什么好的。而我最终的问题是:他们是谁?!我竟一个也没记住,反而任达尔维什在我的内心炸开一道伤痕,久久难以平静,也在庄严和肃穆的虔诚冥想间想起不久前我在诗作里留下的话:

“他们邪恶是因为忘记邪恶/他们崇高是因为忘记崇高!”

自然,对于达尔维什,对于《丽塔和枪》,金喜还有很多不能一一道尽的部分,但我知道,凡是领会“诗在诗外”的中国读者早已明白了《丽塔和枪》对我们的意义,明白了达尔维什对我们的意义,无论这种意义指向创作本身,还是生活本身。

最后,谢谢大家!

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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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读好诗003期】活着的况味——读帕特里克•雷恩的《活着》


2016-02-29 文/陶金喜 诗别三日




【诗作原文】

活着

帕特里克·雷恩(加拿大)
阿九 译


在那个草原大雪下温暖的白房子里
我给他们讲的不只是暴力。
那是另一个故事,我已记不清到底
发生了什么,现在说出来,不过是想填补
无话可说的空洞。那些故事
就像丁达尔的岩石里锁住的化石
没有人明白它们的意思。

我们已经在山路上开了五个小时,
止血带早已染红湿透而他坐在座位上
看着仪表板上的热丝显示
每隔一里路就抬一下手臂的断指。
耶稣啊,每抽完一支烟他就叫一次。
放在我们之间的粉红色的冰淇淋桶里
那根断手在慢慢融化的冰块里变得粘糊泥泞。
他一直没有去看它。
后来就是习以为常的疯狂,护士
要他的姓名、出生日期,还一定要
拿出证件来核实,最后我终于提起他的袖管
让她看了一下。对此他咧嘴一笑。
看到血管和肌腱的那种样子
她转过身去。然后就由医生来管他。
我问其中一个他还能不能接上那根断手
但他说它大概已经死了。时间太久了
而且,反正他们没办法把它接上。

夜间行驶在北行的路上
我想到了那把锯子还有仍然挂在锯齿上的
碎肉。他们没有把它洗掉,
而是让它留在主锯下部的锯面上
一边煎着一边冷却。而那根手还在桶里。
冰早已化了。我把水倒出去,
看着它像一个空杯子一样卷缩起来,
又像一只青黑色的蜘蛛睡着了一样。很奇怪
它好看还是难看都已经没有关系。
我想过把它晒干,等他出来后
就还给他。这个念头让我笑出声来,
我能想见那只手挂在太阳下,
就在他住的窝棚的窗外。
阳光在指甲上来回跳跃,
拿东西也许能用来给鸟儿喂食,
几只灰噪鸦能栖在手指上
吃放在手心里的板油粒。
我心里想着这些事情。
当你的生活走低
必须穿过亮光的隧道时
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夜间,山路。

开到怒江①桥上我停下来。
那时我已经开了整整八个小时了。
但接下来就是最离谱的一段。
我把那根断手从桶里拿出来,在黑夜里
拎着它。那不过是一块肉而已,
你明白我的意思嘛。它也许能做成
一根短棍或者耕地的农具,
就像你的手臂睡着了的时候
感觉上就是,你知道
那儿什么东西也没有。对这块
从你身上掉下来的你自己,你能干什么?
我知道我不会留着它,也没办法
把它交给他老婆。埋了它?
为什么?它确实是死了
但他还活得好好的。
那会儿天又冷,又是在夜里,我
明天一早还要上早班。
我就把它从桥上高高地扔出去
有那么一瞬间,那根指头一动不动地
抓住了月亮,然后掉下来
掉进下面的黑暗之中。

①  加拿大有两条河叫“怒江”(MadRiver)。诗中的这一条在西部卑诗省境内山区,水流湍急。另一条在安大略省。

注:1、选自《当代国际诗坛7》。
    2、帕特里克·雷恩(PatrickLane,1939—),加拿大最优秀的当代诗人之一,包括总督奖和作协奖在内的众多文学奖的得主。雷恩生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内森小镇,年轻时干过各种体力活,做过卡车司机、装卸工、剥毛皮工、急救员、锯木厂小职员、推销员等,但他的一生的大部分时间从事写作和教学,包括在康科底亚大学、阿尔伯塔大学和多伦多大学担任驻校诗人。他还在萨斯卡川大学和维多利亚大学教授过文学创作。他的写作生涯持续了半个世纪,共出版诗集25部,此外他还出版了一部小说和一部回忆录。1966年他与同人合创“非常石头”(Very Stone)出版社,致力于出版战后一代年轻诗人的作品。1978年结识女诗人洛尔娜·克罗齐,并结为诗歌伴侣。雷恩的诗极富个性,像直拳一样重击胸口。有人曾这样写道:读他的诗后“不仅备受震撼,简直就是全身发抖。”他目前住在温哥华岛的维多利亚城附近。(阿九译)

【金喜赏析】

如果说有哪一首诗值得读上无数遍的,那么这一首帕特里克·雷恩的《活着》便是。像聆听一位老朋友讲述自己的遭遇,而当你随着“断指”的故事慢慢被引入一个“活着”的隐喻,你就会明白,活着并不仅仅意味着健全,自由畅快的呼吸,还意味着痛苦和放弃,意味着深解人生悲之真谛后的况味。

从雷恩丰富而又处于社会底层的职业生涯判断,《活着》可能描述的是他担任锯木厂小职员时发生的自己的或别人的故事。故事的中心围绕着“我”和“断指”的关系,像一部微型的小说一样,缓缓道来,充满着令人震撼的魔力。然而,我们不能简单的把这篇《活着》当成小说来读,就像我们不能把眼睛里看到的东西都看成真相。这可能是《活着》作为当代最优秀诗歌之一最令人惊诧的地方,那就是:用通篇的完整故事形成的隐喻系统来阐述诗意,同时语言间看似口语化的表达实则波澜起伏,充满着直击人心的力量。

《活着》的开始设定在“草原大雪下温暖的白房子里”,说“不只是暴力”。很显然讲述的故事起因不仅仅是外部的矛盾和动荡。诗人说,“那是另一个故事,我已记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在说出来,不过是想填补/无话可说的空洞。”读起来,那么随意,又深含韵味,就像一部小说的开头却又故意要省略掉最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去专注内心。接着,他又说,“那些故事/就像丁达尔的岩石里锁住的化石/没有人明白它们的意思。”这样的话,出现在第一段末尾,其实有两层意思:一是暗合“活着”的真谛,以内心的定针映照外界的纷繁复杂;二是,以低沉的语调,以“活着”的将要明白的体悟为下面的故事做铺垫。

铺垫做好,就开始进入故事的主体。“我”带着自己的“断指”在夜间的山路上开车。中途出现多个“他”,但通读之后,我们知道,那不过是诗人跳出自己看待自己的一种方式。这个“他”疼痛,因为“止血带早已染红湿透”,即便抽烟也不能缓解,甚至连“耶稣”的呼救都时不时的从嘴里冒出……

我们可想而知,这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大的一场灾难。那么,诗人又为何独自行进在夜间的山路上呢?答案是:不知道。他回忆起到医院时的情形——这又不过是人类世界的又一个小小的喻体——“习以为常的疯狂”。护士的循规蹈矩和他的偏冷的黑色幽默。最终确定,“断指”接不上了,彻底死了。其中,我们注意到诗人特别提到,开车的时候,“他一直没有去看它”,而前面又反复交待“仪表板上的热丝显示”和“粉红色的冰淇淋桶”。这其中的冲突和矛盾,其实深刻反应了“我”和“断指”的复杂情感。

很自然的,又回到山路上来。故事继续向前推进。“我”此时的心理活动颇多,而首先想到的便是“锯齿上的/碎肉”。它是先于“断指”死去的,“一边煎着一边冷却”,现实是“他们”所指代的外人也不会关心的。至于诗人后面提到的“把水倒出去”、“空杯子”、“青黑色的蜘蛛”具象,则更像一系列无法避免的死亡仪式。说死亡像“睡着了一样”,大抵是豁达的智者之言。后来又提及将“它晒干”后的“愚蠢”举动,又强化了前面的对死亡的认识。尽管,一度读起这些看似荒唐的句子,感受到了充满着诗意的温暖。

“当你的生活走低/必须穿过亮光的隧道时/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夜间,山路。”到这里,“夜间”和“山路”也具备了隐喻的功能,因为诗人将生命和旅途完美的注入了其中。

最终,车子开到了怒江桥上。这时,诗人停了下来。貌似整整八小时的漫无目的的旅途应该结束了,但是诗人却说“接下来就是最离谱的一段”。也就是说,就连诗人自己也不明白为何会发生下面的事情。“我”拎着“断指”,在黑夜里,终于认定了它离开自己后的属性,“不过是一块肉而已”,连接“我”可能会“做成/一根短棍或者耕地的农具”,但是如果只是在“我”类似于死亡的“睡着”时,其实它什么也不是。这就好比,你有健全的生命,但是沉睡着,跟死了没有两样。

于是,“我”不管怎样,都还作为一个人,要上班,好好的活着。感官是那么强烈:“天又冷,又是在夜里”。“我”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把“断指”从桥上高高的扔出去。要知道,那“断指”也曾经是“我”的一部分,是一块血淋淋的肉,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啊!

结尾,诗人说“有那么一瞬间,那根指头一动不动地/抓住了月亮,然后掉下来/掉进下面的黑暗之中”,渗透着多少活着的况味。这其中,谁能能解?大概只有“我”了。

再读第二遍,仿佛能感受到活着的五味杂陈;再读第三遍,又能看得见生命的悲苦;再读第四遍,似乎依稀能感受到活着的伟大顽强和通透……一直到,无数遍之后,你才明白,你不是在读一则故事,而是在“我”和“断指”的隐喻魔局里,读到了一首令你震撼的诗。

雷恩是伟大的,他的贡献在于对诗意的理解已进入了生命的骨髓,已达幸福和人生的大境,所以读“活着”,就是读一首能让你感受到活着的况味的全部。所以,活着就是——

“当你的生活走低/必须穿过亮光的隧道时/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夜间,山路。”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凌晨于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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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3-2 23: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陶金喜 于 2016-3-2 23:56 编辑

[喜读好诗] 002期  “访客”抚摸在高墙上的手……

2016-02-27 文/陶金喜 诗别三日



【诗作原文】

访客

凯罗琳·福歇(美国)  
李艳霞(中国)译


用西班牙语他低声说没时间了。
这是镰刀在麦田挥舞的声音,
是某支萨尔瓦多田歌在隐隐作痛。
风,小心翼翼地穿过监狱
就像弗兰西斯科的手,在里面,边走
边抚过高墙,这是他妻子的呼吸
每夜都悄悄溜进囚室而他
想象自己的手是妻子的。这是一个小国家。

没有什么事是一个人对别人做不出来的。

注:①凯罗琳·福歇(Carolyn Forché),诗人,教师,人权活动者。1950年生于密歇根州底特律市,在密歇根州立大学受高等教育,从波林·格林州立大学获得美术硕士学位。出版有诗集《收集部落》(1976)《我们之间的国家》(1982)《历史天使》(1994)《蓝色时间》(2004);编辑有《对抗遗忘:二十世纪见证者诗歌》(1993);独立或与人合作,译有阿拉伯语诗人穆罕默德·达尔维什,萨尔瓦多诗人克拉丽贝尔·阿莱格里亚,法国超现实主义诗人罗伯特·德斯诺斯的诗集。获得过古根海姆基金、兰南基金、国家艺术资助等奖励。她对二十世纪世界历史中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思考、见证,并将其溶入自己的诗歌中。
②原文选自《当代国际诗坛6》。


【金喜赏析】


《访客》并不能算是美国诗人凯罗琳·福歇最杰出的代表作,因为同《历史天使》相比,它所选取的场景是如此之小,小到只是一座监狱的一个牢房里,一个叫弗兰西斯科的人的故事,然而尽管如此,却并不妨碍它成为一首极具份量的诗,强烈的震撼人心。

我们不用去深究国家机器的本质,或者“监狱”所代表的“路西法效应”,亦或者是《超越疯人院》里的那种荒谬和残暴,就单单的像一位观众,随着凯罗琳·福歇进入弗兰西斯科——一个因为“犯罪”被关在监狱里的世界。随着诗意的散发,比如“西班牙语”所代表的国之语言,又比如“镰刀在麦田挥舞”时自由劳动的声响,再比如萨尔瓦多田歌勾起的美好回忆所对比现实带来的隐痛,一瞬间,感受到的似乎更多的是同情弗兰西斯科的境遇。

的确。等风小心翼翼地穿过监狱的时候,弗兰西斯科会想象从外面自由世界吹来的风,是在轻轻的抚摸高墙,想象这种感觉就像听见妻子的呼吸一样,令人渴望而动容。而且,弗兰西斯科是每夜都如此——这对一个“犯人”来说,也算是最平常不过了。然而,问题在于,这个“风”和“妻子的呼吸”,这种边走边抚摸的“访客”,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它是虚织的,是弗兰西斯科自己的手。这是一个男人,一个“罪犯”心底最强烈的最真的却又是不能实现的渴望。他只能靠自己,准确的说,是靠一些美好的回忆支撑自己活下去(请再回头细想“镰刀在麦田挥舞的声音”所代表的喻指)。

那么,既然“访客”不存在,写这首诗又有何意义?这时,关键的地方的出现了:“这是一个小国家/没有什么事是一个人对别人做不出来的”。

就这样,突然出现的一个“小国家”,把“访客”本身拉入一种更大的环境。“小国家”很容易让人想到“弱国无外交”和“强权政治”,而其中的“小”字又加大了这种冲突,把原本简简单单的一个“访客”进行剧烈的曝光。这样还没完,诗人又接着说“没有什么事是一个人对别人做不出来的”。我们去细想这样的话,不禁要问,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国家?国家耐以维系的法制和道德呢?国家的文明和政治体系呢?国家的公平和正义呢?也就是说,国家对外被看作“小”的,而对内则全无人权保障可言,是独裁所左右的命运,人人为了生存,都已经丧失了底线。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地,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愤怒和悲哀!

再回头想想弗兰西斯科的故事,对于他遭遇了什么,是否冤枉,是否得到公正,还会显得那么重要吗?

这时,我们去想象“访客”抚摸在高墙上的手,恐怕所能感受并触摸到的就不再仅仅是一堵墙,一阵风,一丝呼吸和一支魂牵梦萦的萨尔瓦多田歌……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六时予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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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读好诗001期】陷入一场雨中——我读洛尔娜•克罗齐的《离开的方式》

2016-02-26 文/陶金喜 诗别三日



【诗作原文】

离开的方式

洛尔娜·克罗齐(加拿大)

我对罗马记忆最深的是
我们在通往卡拉卡拉温泉浴场的
小路上看到
那个中年妇女,
她坐在雨中
两腿向前伸开,
一只胳臂倚着手提箱,
头上戴着一个塑料头巾。
一辆小车停下来,一个男子
从车里伸出头,用意大利语对她
说了什么。她看也没朝他看一眼,
只是摇摇头,不,不,他后面的车子
使劲儿按着喇叭,他就走开了。

她看上去人挺不错,挺让人尊敬,
挺中产阶级。我不明白
她无法忍受而要逃离的
是一种怎样的生活;
还有什么比在下着大雨的
大街上更糟的。

过了一个街道,
我们回头看,又看见那辆小车,
那男人摇下车窗,
这次那女人可是大喊出来的,不!
我们看着都笑了,
当时并不知道我们两个三年以后
也会分手,一样的荒唐,
在另一个国家,
一样是在雨中。

注:原文选自《当代国际诗坛 7》,由阿九、范静哗译。


【金喜赏析】


如果落在雨中,如果落在加拿大女诗人洛尔娜·克罗齐的雨中,你会想起什么?对于这位女性诗人,加拿大诗歌标志人物之一,无数的获奖并不意味着纷乱,她所营造的诗歌的雨境依旧充满魔力。爱好朗诵的她,至今还沉浸在诗语的另一面,沉浸在一半借由文字,一半借由物质本身的特性表达的诗歌世界里。

《离开的方式》并不难懂,故事也很简单:在罗马那座充满爱情甜蜜的城市里,恋人结伴旅行。他们选择泡温泉,显得那么快乐,快乐的忘记人间的一切悲伤,忘记罗马的天空正下着糟糕的雨。他们在途中看到一个“滑稽”的景象:一个类似于中产阶级的女人坐在雨中,要逃离一种生活,忍无可忍的对一个男人大声喊出,不!结伴的恋人开心的笑了,因为心中的爱恋冲淡了一切,那怕是看着雨中那个女人,那对恋人分手时的悲伤画面。甚至,这结伴的恋人中的女人还写道“我不明白/她无法忍受而要逃离的/是一种怎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比在下着大雨的/大街上更糟的”。天啊!在这对快乐的恋人眼里,她认为在雨中就是最糟糕的生活了。事实呢,故事的最后是:“当时并不知道我们两个三年以后/也会分手,一样的荒唐/在另一个国家/一样是在雨中”。读到这里,转瞬欢乐陨灭,悲愁奇袭,人间喜悲突然被诠释得淋漓尽致。内心长久的陷入洛尔娜·克罗齐这位魔法女诗人营造的雨中,加深了对情爱,对人与人关系的理解。

我曾在我早期的作品中写过这样的话:“我有一半的心情落在秋天/还有一半/落在雨中”。诗人的敏感常让一场场雨中的情境流入心里,有公交站台的,有收摊的小贩,有汽车里惆怅的眼神,也有拿着气球站在雨中的孩子,当然还有在雨中争吵,准备分手的恋人。我观望着他们,或者是我和恋人观望着他们,正像他们在雨中观望着我们一样。雨中不是最糟糕的,离开的方式或许如出一辙,但是更糟糕的乃是那些常常被我们埋在心底,说不出,只能由《离开的方式》在内心演绎、表达的生活。诗中,末尾部分的“荒唐”让人嘘唏,在“另一个国家”加强了这种场景的体验,至于那场随时可能心碎的雨则突然把我们快乐的心情拖进孤独的深渊。

如果落在雨中,如果落在加拿大女诗人洛尔娜·克罗齐的雨中,你会想起什么?我们都是这个世界孤独的个体,应珍惜现有的快乐,局内局外不过是视角的不同,常让人猝不及防。我想这就是洛尔娜·克罗齐在雨中告诉我们的一段话,而且只能给自己知道。

2015年6月2日的晚间,窗外大雨磅礴,也不知道这屋外的雨中,还有多少这样“离开的方式”。金喜有些许悲伤,不矫揉造作,不求宽慰,要怪就怪洛尔娜·克罗齐,隔着时间和空间传递过来的《离开的方式》,让我的内心大雨磅礴。

最后,谢谢大家品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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